读吧无错小说 > 大明舰队 > 第二章 李定国

第二章 李定国


    女孩转头,闪着光彩的眸子盯着王新宇的眼睛,似乎看他会不会撒谎欺骗自己。

  王新宇只好老老实实回答:“小生想得是中兴我大明!要让我华夏变成日不落帝国!”

  “日不落帝国?”郑芸好奇的仰着小脑袋,瞪大眼睛看着王新宇,“公子所说的日不落帝国,又是什么?”

  王新宇捡起一根小石头,在岩石上划着:“我们的地球是圆的,十二个时辰,不同的时辰,太阳都照在地球不同的角落。所谓的日不落帝国的意思就是,我们的疆域遍布全球,太阳永远不会从我大明领土上落下!”

  郑芸也算是有些见识的女孩,家里本来就是海盗世家,地球是圆的这个道理她隐约知道一点。听到王新宇说起我们的疆域遍布全球时,她十分惊讶:“公子,这得多么伟大的丰功伟绩啊!恐怕连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都不能与之相比!若是公子能为朝廷创下这分伟业,那我们皇上,不就成为中兴之君?那超过了史上任何一位帝王啊!”

  “想不到小姐见多识广,也知道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王新宇笑道。

  郑芸低下头:“小女子孤陋寡闻,哪里有公子知道得多。小女子只希望公子能一次次都平安归来,早创大业!”

  见那郑芸的样子十分娇羞可爱,少女的清香刺激着王新宇的神经。此际一阵风吹来,拂起一缕青丝,飘到王新宇脸上,只觉得一阵酥痒难忍的感觉,王新宇忍不住想要凑上嘴巴去亲那娇嫩的小脸。

  “啊!”郑芸猛然扭头,却看到那张贼脸就要贴上来。自幼习武的郑芸手上反应比脑子思考都快,她想都没想,就伸手如闪电,“啪”一记耳光打在王新宇脸上。

  毕竟是练武之人,这一巴掌打得王新宇眼冒金星,脸上当即留下一道五指印。

  王新宇捂住脸,一下站起来,一时间竟然不知所措。

  这时郑芸才反应过来,毕竟眼前这人是自己未来的夫君。她不再顾羞涩,也站起身来,伸出手轻轻摸着王新宇被打的地方:“公子,都是妾身不好,不知道打疼了公子没有。”说着,又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红着脸补充了一句:“公子,你我尚未成亲,等到洞房花烛之后,妾身任君采摘。”

  这不是王新宇的前世,这是明末清初,这时候不能和二十一世纪相比,也不能汉唐时的开放相比,就算郑小姐是习武之人,算是比较开放的,但还是容不得还没结婚就对她动手动脚。加上她性格泼辣,以前走在街头,就连出言不逊调戏她的泼皮都被她打了,更不要说有人要动手动脚,当时没考虑就一巴掌打出去。但打了后,郑芸又有点后悔。

  王新宇抓住郑芸的手,柔声说:“郑姑娘,没事的。”说着却手中稍微用力,把郑芸揽入怀中。

  郑芸半推半就的把脑袋靠在王新宇怀中,轻声说:“望公子莫要负我。”

  “不会的!我王羽对天发誓,今生今世,对芸儿至死不渝!若是负了芸儿,我王羽必遭天谴!”王新宇伸出右手指着天。

  郑芸连忙捂住王新宇的嘴巴:“公子莫要乱说!妾身也不是不讲理的人,公子以后可以纳妾。对了,那柳儿不错,以后公子可以收入。”

  “柳儿?她太小了吧?”

  “不小了!别人的女儿家到她这个年龄,都有孩子了呢。”

  两人相拥了许久,这时候郑芸眼角的余光突然看到,那柳儿出现在不远处的山路上,于是她连忙推开王新宇:“公子,时候不早了!妾身若是再不回府,家父会怀疑的。”

  “郑小姐!”王新宇觉得有点舍不得这俏人儿。

  郑芸又突然问:“王公子从舟山回来,是否要去南洋?”

  “正是!”

  “从南洋能到西南吗?芸儿好想姐姐了!希望公子有朝一日能带妾身去见见家姐。”郑芸幽幽道。

  王新宇问明了情况,原来在郑芸七岁的时候,十三岁的姐姐就被郑成功派人送去了西南,八年过去了,她都没再见到过姐姐。

  “芸儿,我保证,有一天一定能让你见到你姐姐和你小外甥的!”王新宇信誓旦旦的说道。他知道,在李定国逝去之后,李嗣兴竟然违背了父亲的遗愿,带着残存的一千二百人马投降了清军,但还有大约三千苗瑶等各族战士不愿意投降,分散归隐山林。在日后吴三桂反清、白莲教起义等各种反清事件中,这些勇敢的战士以及他们的后代,一次次同清政府浴血奋战,甚至后来的太平天国,还有这些苗瑶战士后人的身影。反清的战士们,一代代举着晋王的旗帜,直到清末蔡锷和年轻时的朱D,都以李定国为榜样。民国时期的滇军,到了抗日战争,那些西南的战士仍然视李定国为战神。而李定国部不愿意投降的汉族战士以及南明遗民,因为怕遭到清廷清算,留在缅甸境内,成为果敢族。

  郑家大小姐,也就是郑芸的姐姐,好像是不愿意跟着丈夫降清,后来下落不明。有人说是带着儿子去了台湾,也有人说自尽殉国。

  王新宇心中有个计划:既然来到这里,一定要见见李定国这位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到时候,把郑芸的姐姐和李定国的孙子也一起带回来吧,也省得李嗣兴带着妻儿投降满清。

  西南云缅交界的孟艮城。

  李定国刚刚杖杀了犹豫不决,想要投清的贺九义。

  经过磨盘山血战,李定国部损失惨重。而永历皇帝又贪生怕死,丢下了正在浴血抗清的将士们,带着一批人进入缅甸。在这种情况下,明军人心不稳,有不少人纷纷向吴三桂和洪承畴投降。为了稳定军心,李定国杀了一批不稳定分子。

  此时的明军,处境堪忧,李定国又要练兵,又要稳定军心,已经是身心憔悴。

  孟艮城内,经过一场大劫的李定国可以说是赤贫如洗,口袋里已经看不到银子。因为补给困难,明军度日艰难,每天吃的是米糠麦麸,甚至是烂菜叶,野菜,树皮。就连晋王府,日子也不好过,能吃到荞麦黑馍馍,喝到稀得可以照出人影的稀粥,就算是很不错的生活了。

  “天子已经弃国,我就不清楚为何父王还要死忠于这个朝廷!这样的苦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李嗣兴对他妻子发泄心中对父亲的不满。

  郑家大小姐道:“夫君,公公是孤忠之臣!妾身虽是小女子,但忠君爱国的道理还是懂的。”

  李嗣兴见说不过妻子,也无话好说。其实李嗣兴也有投降的念头,但是看到那些鼠首两端的人都被父亲杖杀,血淋淋的尸体还摆在城门口,他就不敢再起这样的念头。

  就在这时候,外面有人来报:“张尚书和延平王的信使来了!”

  李嗣兴让亲兵去告诉信使:“父王在城西门外练兵!”但想了下,既然是郑成功和张煌言派来的人,不好怠慢,于是又亲自带信使去见父亲。

  见到信使之后,李嗣兴亲自带着信使,前往父亲的兵营。

  “父王!东南信使到!”李嗣兴向父亲行礼。

  “传!”

  “传信使!”

  “你先退下吧!”李定国对儿子说。

  “诺!”李嗣兴退出。

  李定国亲自走出大帐门口,请两名信使到他中军大帐中:“两位,里面请!”

  “王爷,大捷啊!东南大捷!”进入大帐后,信使向李定国汇报了东南的战况。

  李定国激动得站起来,面向西南一拱手:“朝廷洪福啊!上天保佑我大明又一次大捷!鞑子本来想把厦门当崖山!可惜他们打错了算盘!哈哈!杀了那么多鞑子,痛快痛快!”

  郑成功的信使道:“王爷,延平王爷这次差遣卑职前来,除了报喜,还有一件大事:厦门大捷,鞑子无力再犯我金厦,澎湖安稳如山。延平王爷和张大人都想要接皇上去澎湖。到了那里,四面环海,鞑子失去全部水师,无力来犯,我等可保证皇上的安全!”

  李定国刚刚兴奋的表情又黯淡下来:“恐怕两位要失望了!本王也劝过万岁爷,愿意出精兵保护皇上去东南。可是皇上不听。现在皇上到了阿瓦,缅人收留了他。本王听朝廷派来的使者也说过,皇上宁可留在阿瓦,也不肯回来。既然是延平王和张大人差来的使者,本王再让人去劝劝皇上吧。”

  那两人道:“我们也正要去阿瓦见皇上,我们也一起去劝劝。”

  李定国这里没有什么好东西招待两名信使的,只好让人上山打了野味。

  信使见李定国的军队,虽然衣衫褴褛,但精神还是十分饱满,每一名士兵身上都透露着杀气,这些士兵都是百战老兵。

  除了汉人士卒外,李定国的军中还有不少苗人和瑶人士卒,这些兵虽然也穿着明军的红色装束,但头上有代表他们自己民族的颜色,有红色,有蓝色,有深蓝的。仅仅是瑶族的,就有排瑶、过山瑶等,虽然都是瑶族,但颜色不同,过山瑶为青蓝色头饰,排瑶是红色头饰。

  “别小看这些瑶兵,每个都是精锐啊!”李定国得意的对信使说。

  瑶族人自幼在山中长大,山林战是他们的强项,这些瑶兵,他们同汉人,苗人并肩作战,痛杀汉奸和满蒙八旗,曾经打得绿营和八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从南宋末年开始,这些南方的少数民族就和汉人一起并肩作战,一次次抵抗入侵南方的外族。

  信使在孟艮只留了一日,次日李定国便派人护送两名信使前往阿瓦,向永历报捷,讨要封赏。

  但不到五日,延平王又派了一名信使到来。让李定国吃惊的是,这名信使是为了一个人的封赏专程来的!

  “王羽?本王怎么以前没听过他的名字?就为了他一个人,延平王专程派你不远万里来到西南?”李定国十分惊讶。

  信使回道:“回王爷!这王羽可不得了!就是他制造的开花炮弹,让鞑子在海上损失惨重!而这次他登陆云霄,鞑子用了一年建造的坚城,被他三日就破了!更难得的是,守城鞑子有五千多人,他只带了六千多人攻城!”

  李定国手中的茶杯都差点掉在地上:“六千人攻五千人的坚城,只用了三日?这是何等厉害人物?难道用计诈开城门?”

  “非也,是穴攻之术。”

  “穴攻?穴攻三日可以破坚城吗?可是他才六千人,这是怎么做到的?”

  “好像是火药炸开。”

  “火药?”李定国摇了摇头,“怎么可能?本王也试过用火药炸城墙,但都没有成功。倒是用投石机可以发火药罐,可以在城上爆炸,不过威力太小,只能杀伤城头守兵,无法破城。”

  “千真万确!确实是用火药破的城!”信使很坚定的说。

  李定国道:“真有这样的奇人,若是有机会,本王倒想见见!”

  


  (https://www.reed81.com/chapter/10/10138/78655581.html)


1秒记住读吧无错小说:www.reed81.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reed8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