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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成诗人


  一个多星期后,李建华来到《华夏青年》杂志社,双手向杂志社总编辑呈上自己最近新写的稿子。

  “总编,这是我最近写的,试着写了几首诗,您帮忙看看。”李建华面带微笑道。

  “你还会写诗啊,不错。”总编辑微笑道,“你坐吧,我先看看你写的诗。”

  总编辑低头看到扉页上一首只有两行的小诗,诗歌名为《一代人》,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看到这首诗,近五十岁的杂志社总编辑愣了半晌,嘴里重复默念了两遍:“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总编,您觉得怎么样?”李建华含笑低声问道。

  高建华挂掉之前,搜集了不少改革开放后,国内文学领域的资料。

  新生的李建成看了一些资料,知道顾城的成名作《一代人》发表于1980年《星星》第三期,这首诗歌发表后,震动了整个诗坛,不管是对朦胧诗抱肯定或者抱否定态度的人,对这首诗却是一致的称赞。

  李建华觉得《一代人》这么经典的诗歌写出来后,肯定很快刊登,而现在距离这首诗歌发表还有一段时间,他不能百分之一百肯定顾城没有将这首诗写出来,但他觉得顾城没有写出来的可能性不会低于九成,就算对方已经写出来,只要他先发表了,他就不怕别人背后说他剽窃。

  “好,好,好!”总编辑连着喊了三个好字,并拍案而起,“建华,这首诗写的好啊!”

  总编辑盯着李建华看了几眼,问道:“写这首诗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

  “写出这首诗歌也算机缘巧合。前几天早晨,天还亮,我睡醒了,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看着天色从黑变亮,这个过程很美妙。想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们华夏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黑夜离去,迎来光明,就写出了这首小诗。”

  “呃!”总编辑沉吟一声,低头看着李建华写的《一代人》,片刻后,爽朗一笑,轻轻拍了拍书桌,“这首诗歌避开了情感的直抒,弃置了景象的实叙,它没有着意建构完整的意境,只是用意想、用隐喻,在浓重的黑色背景上凸现了一双不同寻常的‘黑色的眼睛’,这黑色的眼睛象征着一代人的觉醒,在眼睛的前方,似乎可以看到从乌云的缝隙中射出一束白光。整首诗,宛如一幅有立体感的版画。有点王维诗作《画》的意境,远看山有色,近听水无声。春去花还在,人来鸟不惊。不,你这首《一代人》的意境远胜于《画》!”

  “总编辑谬赞了!”李建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不,我说的话是实话,这是个刊登之后,我想肯定能够震动国内整个诗坛。我认识《星星》诗刊的编辑,我帮你推荐,我们《华夏青年》也要刊登这首诗歌。”

  “谢谢总编。”

  “不客气,我再看看你写的其它诗歌。”

  除了《一代人》之外,李建华还写了三首诗歌,这些诗歌都是他自己创作的,虽然他很用心,但意境上和《一代人》差太远了。

  总编辑知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的道理,看了其它三首诗歌,虽然没有让他眼睛一亮的感觉,但细细品读,觉得写的不错,他又称赞了几句。

  等总编辑开始看小说时,李建华主动提出看看同事有什么事情需要他帮忙,他起身告辞了。

  这天,李建华在杂志社上了一天班,下班之前,他又请假了。

  之后一个多星期,李建华没来上班,待在家中写文章。

  在杂志社总编辑的推荐下,半个多月后,《一代人》在《星星》诗刊发表,正如他和李建华所有说的,这首歌发表后,震动了整个诗坛,得到了一致的称赞,从此华夏大地众多喜欢诗歌的人记住了“林夕”这个人。

  高建华上辈子,上网看过很多名人的百科资料,包括为很多天王歌后写过歌的填词人林夕,他不记得这位填词人的本名,但他记住了林夕这个笔名来自“梦”字的简体版上下拆开来,有梦中林下看夕阳之意。

  新生的李建华很喜欢林夕这个名,他写完诗歌后,特意用上了这个新笔名。

  这之前,李建华一直用“木子高”这个笔名发表文章,他觉得自己既姓“李”,也姓“高”,而他觉得“李高”或者“高李”这个笔名不好听,没多想,就用上了“木子高”这个笔名。

  李建华不知道《星星》诗刊刊登别人的诗歌给多少稿酬,包括《一代人》在内四首诗歌,他总共获得了四十元的稿酬,而《华夏青年》只刊登一首了《一代人》,给了二十元的稿酬。

  凭借《一代人》这首小诗,李建华成为了知名诗人。

  四首诗歌总字数不到两百字,拿到六十元的稿酬,李建华觉得自己赚大了,但他并没有想着大量剽窃后人写的诗歌发财,他都是等自己有灵感的时候,用心写几首。

  李建华自己创作的诗歌没有成为经典之作,但很多算得上不错的作品,能够在全国性的专业诗刊上发表,他看着自己写的诗歌刊印出来,并得到诗歌爱好者的喜欢,他心里很开心,甚至有些小得意。

  九月下旬的一天,李建华拿着自己写的稿子来到杂志社,杂志社的同事拿出二十几封信。

  “建华,这些信都是读者写给你的,呵呵,你现在可是大名人!”

  “我算什么大名人啊。”李建华谦虚地笑了笑,伸手接过了那些信件。

  这之前,李建华就收到读者写给他的信,他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情,写信给他的读者,大部分都在信里面夹着一枚未使用过的邮票,意思就是让他回信,不需要他自己花钱购买邮资。

  虽然李建华经常忙着写作,但他的空闲时间也不少,读者写给他的信,他都会撕开看,他也不管里面有没有附带邮票,他会有选择地给一些读者回信,回信比例不到三成。

  李建华见到杂志社每天都收到很多信件,没有人去管信封上贴着的信销票,虽然大部分是普通邮票,但有不少“J”字纪念邮票和“T”字邮票,他知道这两类邮票,就算是信销票,再过三十几年,每枚至少能卖好几元。

  李建华知道自己将来肯定能够超级大富豪,对他而言,靠撕信封上的邮票,三十几年的时间,每枚赚几元钱,这是蝇头小利,谈不上看不上,他享受集邮的过程。

  为了得到贴着邮票的信封,李建华特意找杂志社总编辑,说自己和几个同学喜欢集邮,总编辑同意他拿走一些早就看过的信封。李建华挑选了一些信封拿回家,让家人帮忙,通过泡温水的方法,将一枚枚信销票撕下来,晾干了,夹在书本里保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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