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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尸王


  不臣是丝毫不会同情这些血族死囚的,尽管此时的他并不知道在这次血徙中被残害的人类具体有多少,但仅仅是护城河里那几万民众的尸首,就已经足够让他对血族没有一丝好感了。

  在叫骂的人群中,不臣观察了一下这些血族死囚,除了一个看起来像是骨骼尽碎的家伙趴在地上外,其他血族死囚都老老实实的跪着。

  而监斩官则是一个拄着拐的中年瘸子,这个瘸子不臣有点眼熟,仔细回忆了一下才想起来,此人原来是亚度尼斯王国的侯爵,叫什么康奈尔来着。

  只是想起对方的身份再瞅瞅对方的腿,不臣果断的不想再呆在这里了,因为八~九不离十,对方之所以会断腿肯定跟他脱不了干系。

  不过他才一动作,便被一个人认了出来。

  “刺王者,刺王者来了!”

  听到这声叫喊,在场所有人,包括血族死囚与监斩的官员都陡然瞪大了眼睛,朝着那人手指的方向看去。

  不臣的脸颊抽了抽,他这次算是跑不掉了。

  “他就是阵斩了血虏酋兽丹尼斯·尼克劳斯的刺王者?!”

  “太年轻了吧?看起来只有二十五六岁!”

  “你懂什么,英雄出少年啊!”

  围观的民众们纷纷一脸兴奋的议论了起来,灼热的目光中满是热忱与崇敬!

  不臣干笑了两声,转着圈向人群拱了拱手,言称:“诸位谬赞了,血虏南下,生灵涂炭,为了阻此浩劫,不臣只是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而已!”

  不过他难得低调一回,民众们反倒更崇拜他了,也不知道是谁带的头,他们纷纷高呼了起来:“刺王者,英雄!刺王者,英雄!!!”

  不臣摸了摸后脑勺,只剩下傻笑了。

  就在这时,台上有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当是谁,原来是靠刺王杀驾出名的亨利·肖啊?”

  不臣闻言一怔,转过头来看向说话的人。

  是那个康奈尔侯爵,这位在人类国家做过高官显贵,还在血族麾下当过伪军头目,新近阵前起义,投靠到查理王麾下的侯爵大人此刻正目光不善的看着他。

  “看这位这怨气深重的模样,他的腿还真是我锅?”不臣在心中自语道。

  只是他哪里能想到,康奈尔侯爵恨他并不仅仅是因为他炸断了他的腿,还有他谋杀他的国王的原因。

  西陆之人尽管不愚忠,但是自己的君王被杀害,却是会被当做毕生的耻辱的,这一点看看罗根·特兰西跟肖恩·斯特林这对难兄难弟就知道了。

  “康奈尔侯爵,刺王者在此役中~功劳甚大,请您说话礼貌一点。”不臣还没来得及回应,刚才那个叫破他身份的人就已经在斥责康奈尔侯爵了。

  不臣向那人看去,发觉也很眼熟,应该是查理王麾下的一个骑兵军官,在禁卫铁骑中服役的,算是和他并肩奋战过的,只是他却想不起此人的名字来了。

  康奈尔侯爵的脸立刻就阴沉了下来,不过他毕竟是降将,还曾经为虎作伥攻打过凯文城,名声并不好,因此只能低头做人,他咬了咬牙,对着不共戴天的仇家不臣抚胸行礼道:“在下刚才唐突了,希望刺王者大人有大量,能够原谅在下。”

  不臣见对方怂了,也不为己甚,随意的摆了摆手,说道:“无妨无妨。”

  说罢,他转身就要闪人,他现在在凯文城民众心中的地位相当于后世的天王巨星,一旦被发现,“粉丝们”只会聚的越来越多,而那样的话无疑就很麻烦了,而他是最讨厌麻烦事情的。

  “刺王者,请留步!”

  只是就在这时,另一个声音却蓦然响起!

  不臣有些不耐烦的回过头,却发现出声叫住他的并不是一个人类,而是一个血族死囚!这让他有些惊讶。

  “你在叫我?”他注视着那个趴在地上,似乎全身骨骼都碎掉了的血族死囚。

  “是的!”那血族死囚竭力抬起头来和不臣对视着,“我听说你向来胆大包天?”

  不臣被他的话逗乐了,他笑着问道:“是又怎样?”

  “不知有一个地方你敢不敢去?”那血族死囚目光灼灼的注视着他。

  血族死囚的话成功引起了不臣的好奇心:“什么地方?你倒是说说看嘛!”

  “这里不行。”那血族死囚却摇了摇头。

  “但你已经快要被行刑了啊!”不臣歪着脑袋看着他。

  那血族死囚一脸嘲讽的笑了两声,说道:“我就不信,以你的身份地位,不能让他们给我换个地方,晚个一时片刻行刑?”

  “这个嘛……”

  不臣摸着下巴思索着,他确实有这么大的面子,只是,这个血族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事情,到底值不值的这么做就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情了。

  那血族死囚看到他犹豫,咬了咬牙,好歹吐出了一点东西:“刺王者,你听过乌山尸王的传说吗?”

  “乌山尸王?!”

  闻听此言,不臣陡然瞪大了双眼。他的前身是在濒临乌山帝国旧土乌山四镇的始源山脉长大的,乌山尸王的传说他自然是听过的,所谓乌山尸王,其实就是历代乌山帝国的皇帝转化而成的。

  乌山帝国的葬仪风俗完全不同于天下各处,其既有西陆王冢的深埋大藏,也融合了东陆墓穴的修建风格,更是破天荒的引入东陆阴阳教的样养尸术,将所有墓主人都通过秘法转化成了僵尸,这些僵尸千百年呆在不见天日的地下古墓中,吸收坟墓中的阴湿污秽之气,早就变成了千年大粽子,此物强猛绝伦,刀枪不入,早就超越了同为僵尸的血族,是东陆所有盗墓贼的梦魇……

  如果说这些家伙唯一的弱点的话,那就是他们没有灵智,只知道追寻生灵气息而动罢了。

  “是的,那处所在是一座古墓,里面关着一个乌山尸王,同时,还有数不尽的稀世珍宝作为陪葬,我就问你,你敢不敢去?!”

  “我……”不臣犹豫了一下,旋即答道:“我自然是敢的!我有什么不敢的?!”

  开玩笑,他连万军阵都单骑冲过了,再厉害的高手也会过了,怎么可能会怕那什么乌山尸王?

  另外,说到去古墓,那不就是倒斗么?前世看过不少盗墓小说他对此可是很有点兴致的……

  而且,作为立志成为天下第一大盗的男人,如果连古墓都没去过一次,说出去不是引人笑么?

  “那座古墓在哪?”不臣问道。

  只是那血族死囚却冷笑了一声,不再吭声了。

  不臣嘿了一声,没奈何,只得走上处刑台,去向康奈尔侯爵他们分说了。

  “刺王者,这血虏的话不知真假,我觉得你还是不要冒险比较好。”那禁卫铁骑军官皱着眉头劝说道。

  康奈尔侯爵倒是无可无不可,而且若是那乌山尸王真个干掉了不臣,他反倒是大仇得报了不是么?

  “戈登,你这恶毒的家畜,我把一切都告诉你了,你还在质疑我的信誉!你还有良知吗?!”那血族死囚怒喝道。

  “嘁!”戈登千夫长撇了撇嘴,虽然这个血族死囚在被他抓回来之后像竹筒倒豆子一般问什么说什么,一点都不带犹豫的,只求速死而已,但就是因为招供的太干脆,他反倒有点信不过这个家伙了。

  没错,这个全身骨骼尽碎的血族死囚正是格洛德!而抓回他的那个甲胄华丽的骑兵军官就是戈登。和查理王麾下所有军官都不同,这位戈登千夫长是个十足的异类,对他家王国那套将军不骑白马的理论是十分不以为然的,每逢出战,从来都是穿着一袭祖传的华丽铠甲上阵,而这也正是不臣对他有印象的原因。

  因为这货穿的比他还要酷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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