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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你…喜欢我什么?


白夜指了下那些公式:“总之,  就是这部分算出来的水晶质量更好,那部分更差,对吧?”

        苏亦嗯了一声,  他眨眨眼睛,盯着白夜打量。

        这家伙看数学公式时眼神会流露出十足的绝望和惨淡,  看样子不仅听不懂奇偶延拓,连最基础的傅里叶展开都听不懂呢。

        苏亦失去了对恋人的记忆,  眼前的白夜让他觉得很新奇,  竟然真的完全不懂数学。

        他曾经对恋人的想象是和他一样的所谓聪明人,  他们会一起归纳函数、心有灵犀地消解方程,默契地埋首于书桌前演算复杂的公式,或许以后还可以共同发表数学领域的论文。

        因为苏亦不知道自己除了数学之外还有什么值得引人注意的地方,如果拥有了这样的亲密关系,那一定是在研究数学的时候因为共同爱好而互相看对眼了吧。

        事实证明,  命运或许远比他想象的要更加丰富。

        “那我明天就去挖那些更好的水晶,  你算出来告诉我坐标就好。”白夜说道。

        苏亦听出他语气很稀松平常,仿佛在表述一个简单的分工。

        “你…不学一下吗?”

        苏亦轻声问,他有些不理解,  这可是挖一颗就价值千万的紫水晶。

        白夜笑了两声,坦诚道:“我学不懂,  你要是记得的话,就知道我以前数学有多差劲。”

        苏亦心想,傅里叶展开根本没有那么难学,大学高数都有的内容,而且他已经把最难的部分:归纳猜想魔法森林的函数,  这部分计算出来了,  白夜以后只要套他的公式,  就可以源源不断算出紫水晶的坐标。

        如此轻松就能随便赚到数千万的生财手段,可白夜竟然连学都不想学,一副毫无兴趣的样子。

        苏亦想想,还是劝学道:“你学会之后,就可以自己挖水晶了。”

        “我为什么要自己挖水晶?”白夜不理解,“反正你会算,你算好告诉我,我就去挖,这不是一样嘛。”

        苏亦心想这不就是给他当矿工劳力,白夜怎么想不明白呢,他说:“万一哪天我不在了……”

        “苏亦。”

        白夜忽然开口叫住他,打断了他继续说的话,很认真道:

        “如果你不在了,我根本没有活在这里的必要。”

        更别提去学苏亦总结出来的数学方法,在这个虚拟世界挖什么水晶赚钱,简直无聊透顶。

        苏亦听见他的回答,缩了缩肩膀,不再靠着雪狼温暖的毛。

        他低着头,背后的翅骨也低下去,受伤的翅膀无力地垂落在地上,嘴唇抿了抿,苏亦犹豫着,最后小小声地问:

        “为什么…要为我做到这种地步?”

        白夜愣了一下,没想到苏亦会问这个,他顺嘴说:“哪有这么多为什么,我是你男朋友,做这些不是很正常吗?”

        他从背后抱住娇弱怕冷的精灵,重新放回自己毛绒绒的怀里。

        苏亦动了动翅膀,薄薄的精灵翅翼隔开了他的背部和白夜的怀抱。

        他没有继续靠在雪狼的温暖里,也没有说话,他是失忆了,但不是失去了对世事的判断。

        普通的恋爱关系根本不需要做到这种程度。

        根据白夜对他讲的现实情况,苏亦觉得在皇家医院发现问题时,白夜就可以抛下他转身逃跑,那完全是无可厚非的事,谁会愿意留学时谈个恋爱结果对方是什么超导大脑,害得自己在街头差点被神秘组织枪杀,连性命都要搭进去。

        苏亦本以为这么深刻的感情,他们大概不仅仅是恋人,更是一种人生知己、默契与共的搭档。结果发现白夜压根不喜欢数学,甚至都谈不上喜欢,连讨论的兴趣都没有,看到列出的傅里叶公式眼神都绝望了。

        自己的聪明,给白夜带来的是没兴趣的数学,和超导大脑的灾难,

        苏亦难过地想,先前藏好的低落情绪无法自抑地从魔法翅膀里溢出来,乌泱泱地占领了他的心田。

        在他看来,白夜本来好好地过着自己的生活,就是因为他,人生才彻底陷入了一片混乱,而他不知道自己能做出点什么来补偿。

        六岁时他在奥数赛夺冠,被寻来的企业家王肃仁收养,现在回头看,那是自己落入圈套的开始,如今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事情很大程度是一种注定的人生经历,苏亦对此没什么可说的。

        但白夜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从来没有被那群神秘人盯上过,如果不是因为遇见他、跟他谈恋爱,白夜现在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大学生,家境也好,应该快快乐乐地度过自己的留学生活。

        而不是沦落到什么[惊悚剧本杀]里变成狼人,现实里也成了被通缉的绑架犯,生死难料。即使有机会逃回现实,不解决掉那些人也会一直被追杀。而要解决掉那个势力庞大的神秘组织,又谈何容易。

        失忆的苏亦想不明白,这样的自己除去聪明数学好,还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地方?

        他身体还有病,看白夜帮他打水弄好水温的那副样子,平常应该是做了无数遍悉心照料的事情。而白夜家境很不错,从小是没有照料别人的经验的,是因为跟他谈了恋爱才慢慢变成了这样。

        苏亦比谁都清楚,长久照顾一个根本不会好起来的病人有多麻烦和疲惫,连古话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血缘关系都尚且如此,自己小时候也是因为先天心脏病才会被亲生父母抛弃,更何况别的关系。

        这个叫白夜的人究竟为什么要为他做到这种程度?

        如果…是因为脸……苏亦想了想,白夜自己长得明明也挺好看的,没这个必要吧。

        停不下来的大脑在运转,苏亦的逻辑想不明白这回事,对他来说,这可比傅里叶级数奇偶延拓要难多了。

        就像当年他被收养时,也想不明白企业家王肃仁为什么要为他们这些有病没人要的孩子提供那么好的条件。现在倒是彻底明白了,但这样的明白也符合了他当年的判断,更加深了他的逻辑确信。

        那样的收养并不是什么善良,也不是什么天降的大好事,是有目的、有组织的一个计划,并且也真的从他身上收割到了巨大的回报。

        那么,白夜呢?

        苏亦并不是在怀疑白夜,或者对这个突然出现的男朋友有敌对情绪,他不讨厌这只毛绒绒的大雪狼,他只是单纯想要弄明白这背后的行事逻辑。

        就像他今天终于知道当年收养事件背后的真相,心里也并没有激发出什么恨意或者情绪,他心里只想着:原来是这样、果然是这样,这符合逻辑。

        仿佛求解一道题,今日得知的真相,证明了他当年求解收养那道题时做出的是正确答案,而现在的白夜,对苏亦而言就像一道未破解的难题,他还尚未找到破解的线索。

        他想用紫水晶坐标的计算方法回报白夜,这在[惊悚剧本杀]的世界里可以算是一个惊人的发现,甚至可以说是掌握了这个世界的本质,可白夜完全不想要。

        如果是男朋友的话……苏亦思考着,或许会想获得他的感情,可他失忆了,连这样的情绪价值也无法提供,抱得紧一点都会感到紧张,接吻和更进一步的事情目前都不能接受。

        可白夜对此却没有什么不高兴的,还像萨摩耶一样开开心心地抱着他,用雪白的毛温暖他,翘起大大的狼尾巴给他摸摸,一脸幸福地帮他打热水、调节水温,非常乐意做他的矿工劳力帮他挖水晶,而他想教他真正的核心算法白夜就一脸不听不听听也听不懂,对这样轻松赚亿万的生财之道完全不放在心上。

        苏亦想不明白,他就不明白恋爱的逻辑,他忽而想起数学考场上那群抓耳挠腮的考生,有时候苏亦也会好奇,想体验那种拼命想、却怎么也做不出来数学题的感觉。

        而现在的他,终于有些体验到那群考生的感受了,苏亦正感觉到有一种坐立不安的难受,细细麻麻地从心尖处冒出来。

        “你说,你是我男朋友……”

        苏亦轻声开口说话,像他这样性格的人要这么直白地问别人问题真是非常不好意思,但他觉得自己不问清楚,他的逻辑要运转不下去了: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山洞里的空气一瞬间安静了。

        苏亦在安静里低着脑袋,一下子觉得自己问的很蠢。

        这句话像那种撒娇问对方爱不爱自己,白夜是他男朋友,这种时候看气氛也知道肯定要说点甜甜的情话,可那不是苏亦真正想求解的答案。

        苏亦咬着嘴唇,一时不知道要怎么开口打补丁,又不知道怎么才能准确表述出自己的疑问。

        他心里着急又没有办法,他常年不跟别人打交道,根本不懂的要怎么巧妙跟人问话,才能从对话里问出自己想知道的答案。

        窸窣、窸窣。

        忽然,身后传来轻微的响动。

        苏亦一下感觉到有热热的气息在靠近自己的后脖颈,在…嗅他!

        雪狼白夜克制着自我,只是轻轻地嗅了嗅苏亦,每当这样贴近苏亦闻的时候,白夜都能更加深刻地理解到爱不释手这个成语的意思,他像被迷住了一样,低低地回:

        “…你香香的。”

        苏亦:…?

        这是什么逻辑,因为他香香的所以喜欢他到了要豁出性命的地步??苏亦不信,他低头闻了一下自己,根本没有闻到任何味道!

        白夜不知道要怎么解释,他就是喜欢,苏亦浑身上下哪里他都喜欢,忍不住想要抱苏亦,想要贴贴,觉得苏亦香乎乎的可爱死了,克制不住地想要嗅嗅闻闻,甚至想要舔一舔,一刻见不到就跟一年没见一样漫长,这其中没有什么逻辑可言。

        而要丢下这么可爱的苏亦,独自逃跑做一个懦夫,那简直是大白痴才会做的事。

        毛绒绒的雪白狼尾巴竖起来,拢在精灵苏亦的腿上,亲昵地蹭了两下,白夜想了想,说:

        “你记不记得初一我刚转学来的时候,老师让我到台上去自我介绍。哦,你应该没有印象了。”

        失忆的苏亦自然不记得这种事。

        “我知道转校生一般都要自我介绍的,所以提前在家里做了充足的准备。”

        小时候白夜爸爸告诉过他,学校就是一个小型社会,想要校园生活过得去,就要在班级里拥有自己的位置,有几个能聊得来的朋友,否则很可能会沦为班级的边缘人,被同学们无视、甚至排挤。

        白夜转校的时候已经是初一下学期了,班干部的职位和小组长之类的分工早在第一学期就已经确认了,作为转校生的他,能不能快速找到自己的位置、融入新的集体是一个关键,因此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的。

        老师一般都会让转校生给大家自我介绍一下,为了奠定自己未来两年半在班级里的优良地位,十三岁的白夜决定要给全班同学留下深刻而绝佳的第一印象。

        他找了几篇优秀的演讲稿,从中截取出颇为有趣的段子,然后融合成了一篇自我介绍,时长控制在一分半左右,确保介绍内容既正式、又有诙谐幽默的成分,但也不至于太油腔滑调而招老师讨厌。

        写完之后白夜自己背诵了一下,很满意,转校的那天,少年白夜神采奕奕地走进班级,他相貌不错、身材高大,同学们看到他的时候都为之眼前一亮,再加上腹中诙谐幽默的演讲稿,更让他胜券在握,少年白夜感受到一种飘飘然的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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