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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老崔的人情】


  “老崔,老崔,你又在捣药啊!猜猜我给你带什么来了?”袁鹏飞背过双手,笑眯眯的问道。

  崔文子就和没听见似的,拿着一小葫芦的水小心的往研钵里倒了一些,研磨着药材。磨好了之后,又把研钵里的粉末倒在瓷瓶里。

  拿着瓷瓶,他得意的挑挑眉毛,“齐活了,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这回袁鹏飞不着急了,笑眯眯的问:“老崔,这么专心,研究出什么好宝贝了?”

  崔文子捧着瓷瓶,就像捧着他的心肝肉似的,“这可是我用了多种珍稀药材研究出来的好东西,具有美白护肤的功效,往脸上那么一敷,效果别提了。”

  袁鹏飞挑挑眉毛,有些无语。就崔文子那个糟老头,头发乱糟糟的像个乞丐,脸上的褶子都能夹死蚊子,需要的不是化妆品,而是整容。

  不过他研究出来的化妆品,效果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毕竟他特别喜欢搞创新研究,算是一个医药学方面的科学家,连长生药都能配得出来,这化妆品就是小意思了。

  夸奖了几句作为捧场,他得意的说,“老崔,猜猜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崔文子小心翼翼的把东西收好,瞥了他一眼,“不用猜,肯定是药材。具体是什么药材,那么多种类我怎么可能猜得到,你就直说吧。”

  “你这样让我好没面子呀!”袁鹏飞吐槽了一句,朝外招了招手。熊天捧着一个木盒子大大咧咧的走了进来,“先生,放在哪儿?”

  袁鹏飞轻轻地把盖子打开,崔文子看清楚了里面的东西,腾的一下就站了起来,直接抢过木盒子,抱在怀里不肯撒手了,“这么大的人参,宝贝啊!”

  “百年老山参,足有八两,算得上一宝了。”袁鹏飞看着崔文子傻乐,怕他搞不清楚还连忙解释。

  人参有七两为参八两为宝的说法,说的是十六两为一斤中的两。可以说,长成七、八两的人参,至少也得上百年的时间。

  自古以来,人参都是最珍惜的药材,有大补元气安神益智的功效,给那将死之人吊一口气还是没问题的。

  这份礼物可不轻,一支百年老山参,放在此时任何一个大家族当中那也是压箱底的宝贝。如果放在现代,都能放在某些庄重的地方,当做镇厅之宝了。

  崔文子知道这东西的宝贝,爱不释手的瞄了半天,才抬起头问道:“你小子,说说是怎么搞来的这只人参吧?总不能哪天被人找上门来,都不知道得罪的是哪路阎王爷。”

  袁鹏飞嘿嘿一笑,“老崔,还是你懂我。这宝贝是某个县令进贡给皇帝的,撞在我手里只能算他倒霉了。”

  崔文子用惊讶的目光上上下下的打量他,像是第一次认识他似的,感叹道:“真人不露相,看你面相很和善,浓眉大眼的像个正义之士,现在看来不止如此……还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

  “过奖了,正义之士谈不上,一胆量还是有的。”袁鹏飞摸了摸脸庞,自嘲的说道。

  像正义这种东西,嘴上说说而已,耳朵听听而已,千万不要当真。世间是有正义,但正义背后的动机,谁知道是不是纯正的呢?

  崔文子见他这么说,笑容更甚了,“行了,你这份心意我领了,不过想让我欠你这个人情,你还得给我取一样东西。”

  被说中了心中之事,袁鹏飞的笑容有些尴尬,“老崔,你请我喝酒我请你吃肉,你分享我一些有意思的药剂,我给你找了一些珍贵药材,咱俩难道还算不上朋友嘛!说欠人情这多生分呀!”

  “那算什么,酒肉朋友?你要知道,那酒肉朋友遇事情可不会帮你,你确定吗?”崔子文问道。

  这关系了还能算酒肉朋友?袁鹏飞瞪大了眼睛,特别不满的说:“老崔,你可不能这么说。

  就拿这人参来说,出了事儿咱俩可是一样掉脑袋,这不就算上过命的交情了嘛!以后我有事求老崔你,你肯定得帮我啊!”

  崔子文假模假样的往桌子上一拍,“去,这人参我不要了,你请便,咱们继续当这个酒肉朋友。”

  袁鹏飞顿时就乐了,抱起盒子就走,心中默默数着步数,刚数到第五步走到门口,崔子文便气急败坏的说:“停下,回来吧!”

  “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这个朋友。”

  “去,我是舍不得这宝贝,放你手里糟蹋了。”崔子文拿着人参吹胡子瞪眼的说道。

  他是真舍不得这宝贝,刚才装模作样的拍桌子,就是为了杀一杀袁鹏飞的气焰,真要让他拒绝,他还真舍不得这宝贝。

  袁鹏飞也是从他的动作中观察出来的,吃准了他舍不得,不过崔子文的要求还是要考虑一下的。

  他问道:“老崔,说说什么要求,要是能办到我不会推辞,办不到了我也就没办法了。”

  “放心,对于你来说不难。你连皇帝的东西都敢抢,还有谁都不敢抢呢?”崔子文笑眯眯的说道。

  不过袁鹏飞可不带他这大帽子,毫不在意的摆摆手,“老崔你直说,我自己考量。”

  “知道大秦第一良驹,汗血宝马黑风吗?”崔子文神神秘秘的说道。

  “我记得那好像是蒙恬蒙大将军的坐骑,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老崔你敢打他的主意,可真是胆大啊!”袁鹏飞冷笑的说道。

  崔子文拿出一个小瓶子,不以为意的说:“你连始皇帝的东西都敢抢,蒙恬将军宝马的一点血,不成问题的。就要这么一小瓶,行吧。”

  袁鹏飞想了想,点了点头,“老崔,宝血我给你取来,人情你可欠下了,到时候找你办事儿,你可不准推脱。”

  “没问题,有事你找我。”崔子文又将他刚研磨好的化妆瓶塞到了袁鹏飞手里,“这是我老崔送给你的,你要是能多取两瓶宝血,那就更好了。”

  袁鹏飞笑了笑,没理会老崔这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行为。答应取宝血,不是他嫌命长,是因为他想起来,长生药中有一味配方,就是黑风宝马的血。

  不过他可没有易小川那么大的面子。

  想要弄到宝马黑风的血,一个是智取,花费的时间长一点,以虎形坠弄个印记,假扮成蒙毅去跟蒙恬套近乎。

  只是,他现在已经准备走赵高路线了,以后肯定和蒙恬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再骗取感情那就有点不道德了。

  另一个办法就是强取了,风险是大一些,可还是值得一试的,毕竟省时间省麻烦,他这个人最怕麻烦了。

  蒙恬乃是大秦重臣,府邸建设在咸阳城的核心位置,侍卫家奴不知道有多少,一旦惊动了立刻就会有禁军赶来支援。跑到他的府邸上蛮干,那纯属嫌命长了。

  不过蒙恬作为将军,自然是要训练军士,带兵打仗的。每间隔数天,他便会前往咸阳城外的军营,亲自坐镇处理军务。

  身处大秦腹地,平日里也没什么危险,所以蒙恬大将军的出行也仅仅是带十余位亲卫随行,理论上能把蒙恬打趴下,就是把马抢了也行。

  不知何时,通往军营的大道上又支起了一个茶水摊儿,因为茶水卖的比别的摊都贵,也没什么顾客显得空荡荡的。

  年轻的老板扇着扇子,目光漫不经心的望着咸阳城方向,而一个大胖子则一个人坐在长条凳上,抱着一颗西瓜吃的满脸都是红色的水渍。

  “哒哒哒……”

  急促的马蹄声越来越响亮了,年轻的老板目光一凝,从木桌下抄出一把长剑,“熊天,吃饱了就该动手了。”

  熊天把脸都杵在西瓜里了,两口下去西瓜的红瓤边被啃没了,甚至还把青皮都咬出来。

  把瓜皮随手往路上那么一扔,他拔起支撑棚子的竹竿儿,瞄准了迎头赶来的蒙恬射了出去。

  他所有的动作一气合成,带甲戎装的蒙恬也被吓了一跳,连忙一个侧身避开了竹竿儿。

  只是跟在后面的一个亲卫有点儿倒霉,平平无奇的竹竿捅在胸头处,只是因为加持了熊天那不讲道理的蛮力,就把人捅下马了。

  袁鹏飞把桌子往大路上那么一踹,厉声喝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这话狗屁不通,路是大秦修的,树也是人家栽的,收过路费也应该人家来收,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不过这打劫的意图,人们还是能听懂的。直到这一刻,这条路上其他的人才反应过来发生什么了,一个个惊慌的四处逃窜,生怕被殃及池鱼。

  蒙恬表现得有些愤怒,堂堂大秦第一将军在家门口被人打劫了,这就是奇耻大辱。而且打劫他干什么,这背后必定有人指使。

  他拔出长剑,怒喝道:“蒙家军出击。”

  亲卫纷纷下马拔剑而战,不过蒙恬有些低估对手了。他眼中的那个大胖子,从地上拿起棵碗口粗木棍,挥舞的舞舞生风。

  他手下的亲卫手持长剑,根本威胁不到人家,反倒是被逼得不断后退,只能围成一个圆阵不让那胖子跑了。

  而他眼中的另一个匪徒,那就更让他吃惊了。他下马与之步战,本以为用不了几招就能拿下,没想到对拼十几招,他竟然连一点上风都没有占到。

  “蒙恬将军不愧为大秦第一将军,这武力值还是可以的,能和我打个平手,不错……”

  一切尽在掌握之中,袁鹏飞就心很大了,还想跟蒙恬搭几句话,也不枉与其打过一架。

  不过他的自以为是,却让蒙恬感到了羞辱。大秦第一将军和一个匪徒相提并论,这是多么自贬身价的一件事儿。

  这不仅仅损害的是他个人的名誉,还损害了大秦的名誉,这是蒙恬绝不能容忍的。

  他加重了攻击的力度,同时呵斥道:“你是何人,是谁指使你来的?”

  此时此刻,袁鹏飞脑海里又想起了黑夫,让仇敌背锅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儿,而且就凭他那黑色的肤色,背个黑锅多么相得益彰。

  他装模作样的说:“我乃无名小卒一个,将军就不必替我操心了。只是你的存在挡了我们李将军的路,那就留你不得了。”

  蒙恬心中有些惊讶,姓李的将军,恐怕不一定是吧?没有绝对的把握,刺客自报家门的可不多,这是不是栽赃陷害呢?

  大秦能称得上将军的,只有有数的那么几位。而蒙恬挡了谁的路,这很容易就能圈定范围。他决心回去好好的调查一番,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他们俩在这边打着跟切磋武技似的,熊天那边可就是真正的战场模拟了。

  碗口粗的木棍,挡上一下都能让双臂发麻,根本打不过去。于是这帮人围成一个圆形,几个人正面吸引注意力,另外几个人则从背后侧翼突袭,想要以此来制服熊天。

  可熊天憨厚是憨厚,并不意味着他傻啊。他故意装作没有看到,等两个人偷到他背后的时候,木棍往后一伸,一个横扫把那两个人的腰差点打断,躺倒在地上哀嚎不已。

  趁其他人没有反应过来,劈棍偷袭拍倒一个,随后又是一捅,蒙恬带来的亲卫就有一半而丧失了战斗力。

  不过剩下的人又都学聪明了,倚仗着脚步的轻便,根本不和熊天接触作战,就像苍蝇一样围着他嗡嗡叫唤,让人不受其烦。

  被遛了半天,熊天嚷嚷道:“先生,这几个家伙不跟俺打,咱们撤吧!”

  袁鹏飞跟蒙恬对砍了几十招,也算是过足了瘾,再打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一个虚晃拉开距离,跨上战马顺手牵上黑风,“蒙将军,你的项上人头先寄存在你脖子上,等我来日再取,先借你的马一用。”

  二人三匹马,转瞬间便跑出百十来步,蒙恬看着他们却不着急,笑着呼喊道:“黑风!”

  只见汗血宝马黑风嘶鸣一声,后蹄蹬地前蹄竖立起来要踢人,吓得袁鹏飞连忙把缰绳松开了。

  熊天正骑着抢来的马跟在后面,他知道这黑风宝马的重要性,翻身下马一个扑上去,硬生生的把黑风给按住了。

  眼看着这家伙还在挣扎,袁鹏飞不知道是该怒还是该喜,这无疑是一匹非常有灵性的宝马,但凡是经常在马背上度日的人没有不喜欢的。

  不过这种马,一般来说只会认一个主人,即便抢过来也没什么用处了。蒙恬正上马追赶过来了,他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在蒙恬厉声的喝骂声中,小刀划开了马脖子,黑风的宝血被灌到了瓶子里。

  袁鹏飞和熊天匆忙退走,只留下一句感叹的话语,“宝马配英雄,该留给我家将军的,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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