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章 意外
曾杰的重骑兵们在距离敌人的骑兵一百米的时候忽然分成两队,重骑兵们直接冲向敌军骑兵,剩下的骑马步兵转身冲向刚刚走到一半的农奴们。
四十名骑马步兵排成一排,径直冲向农奴,农奴们隔着几百米就看见一群骑兵冲向自己。
少部分人转身用长矛对准骑兵来的方向,可是身体却忍不住的颤抖,几百米的距离对于骑兵来说不过十多秒的时间。
骑兵们冲到近前的时候,农奴们扔掉长矛转身就跑,骑马步兵们就像一把热刀切黄油一样轻松冲散他们的队伍。
农奴的队伍被骑马步兵们从中间拦腰截断,最前面的人听见后面的动静,还没有任何反应,对面的敌军弩手开始攻击了。
这是来自小镇的征召弩手和民兵们,大概二十多名弩手开始朝着农奴哦哦攻击。
第一波箭雨就有数名农奴中箭倒地,受伤的农奴中箭倒地在那里哀嚎着,声音刺激了剩下的农奴们。
最前面的几百名农民心神慌乱,其中一人手持长矛叫喊着冲向敌军,其余的人也跟着一起充了过去。
没有护甲、没有盾牌和组织性的散乱冲锋给曾杰手下的弩手们提供了绝好的活靶子。
中间这几十米的距离,农奴们扔下一地的尸体,一直到近前,弩手们后撤,数十具尸体倒在众人眼前。
轻步兵们用盾牌格挡开刺过来的长矛,反手一刺将长矛刺入敌人的胸口甚至脖子。
更有甚者直接撞在轻步兵的长矛上,不过最前面的人停不住脚步,后面的人推动前面的人不断的装上去。
后方,骑马步兵们不断的冲击剩余的农奴们,骑兵们也正式交手,一名敌方骑士和曾杰的一名重骑兵互相用长矛穿透对方的胸膛。
一名重骑兵一个不慎被长矛刺穿盾牌以及持盾牌的左手,骑兵差点摔下马背。
二十名重骑兵们找到了各自的对手,双方乱作一团,男爵也终于发现背后的敌军冲到他近前了。
小镇挣扎弩手们隔着十多米的距离射出弩箭,轻步兵没有反应过来被射伤射杀十数人。
其中一箭正中男爵那肥胖的脸颊,男爵一声惨叫直接掉下马背,一边捂着伤口一边大喊:“快带我离开,快啊。”
多名轻步兵将男爵扶上战马,然后用剑猛拍马屁股,战马一声尖啸冲了出去。
轻步兵一部分跟在后面,另一部分转身迎敌,逃跑的男爵好死不死的逃向曾杰所在的方向,曾杰骑着马直接冲上去用骑枪将他排到在地,隔着几十米外的轻步兵们只能眼睁睁看着领主被俘虏。
战斗结束,曾杰一方死亡一名重骑兵、残废一名重骑兵;轻步兵死亡一人、轻伤六人、骑马步兵死亡一人、轻伤五人。
俘虏骑士一人,骑马步兵十三人,轻步兵九十人、农奴俘虏整整七百多人。
“这么多人如何处置呢?”曾杰看着这么多俘虏,绝大部分是不可能缴纳得了赎金的,曾杰想全部吃下,可惜担心忠诚度问题,放了也不可能。
这一战,缴获新六米长矛九百多根,战马二十多匹、轻步兵装备一百余套、重骑兵装备也有十多套。
受伤的男爵昏迷不醒,曾杰查看了他的家族徽章,这才发现这个人背景不小。
男爵领总共也才三千多人,可是却能拉起这么庞大一支队伍主要是因为他是一名公爵的儿子:哈伦哥斯堡领主,哈伦哥斯伯爵。
侵略性很强的一个领主,喜欢烧村,喜欢欺负弱者并且从来不留任何余地,战败的对手基本上都是:混乱中不知道被谁杀死、生病死了、失踪了等等。
重点是这个人不仅仅本人战斗力强大,战术也很优秀,手底下有整整三百名骑士和六百以前的重骑兵还不包括那些骑马步兵们。
不过哈伦哥斯也十分的高傲,手底下几乎很少有步兵和弩手,整个哈伦哥斯伯爵领地只有不到一千名常备轻重步兵和弩手,战时征召的步兵和弩手们也时长得不到待见,连分享战利品的机会都被剥夺了不少。
哈伦哥斯伯爵领地内,不少自由民和小贵族们对他的怨言十分大,也因此经历过三次屠杀,清理那些不愿意臣服或者有可能谋反的贵族和自由民们。
“血腥秃鹫”,这就是卡拉迪亚大陆对他的评价,秃鹫是他的家族徽章,也因此得到这个称号甚至让人深恶痛绝。
“血腥秃鹫子女多得他自己也数不清楚,所有儿子成年就被册封为骑士然后在哈伦哥斯堡领地内册封大小不同的封地,也有一些是直接掠夺其他领主的领地,往往被掠夺土地的领主和他全家都生病死了,据说是下毒。”雅克捏了捏鼻子,这一次他们碰到一个硬茬子,哈伦哥斯伯爵可不是好惹的,而且手下上千的重骑兵足够威慑这片大陆的任何一个国家和领主。
“没事,这个胖子放回去;那些俘虏就当这个胖子的赎金,重伤的俘虏直接杀掉,留着浪费。”曾杰脸上十分平静,他不认为哈伦哥斯伯爵有什么威胁性。
毕竟,游戏中,哈伦哥斯伯爵得罪除了极少部分逗比领主外所有人。
就连教会也不满意他的野蛮行径,多次下达命令,结果却得到哈伦哥斯伯爵领边缘的数座教堂被焚毁殆尽,神职人员和农奴们被屠杀一空。
可惜,教会一直没有证据;眼下这个胖子可能就是转机,曾杰把胖子和他的骑兵们原封不动的还回去,留下农奴和他们的武器装备作为战利品。
然后,让胖子一伙人不小心被强盗绑架然后就顺理成章的逼问出哈伦哥斯伯爵的罪行。
不过,既然要让他被强盗打劫,那么就得真的找到强盗们。
这一点,曾杰有的是办法。
十天后,恢复不少的胖子和他的骑士以及骑兵们被曾杰放回去,恩菲尔德还专门为男爵接风洗尘并且调节矛盾。
“他们走了,往艾勒代葛去了;”
“是啊,去艾勒代葛了。”
“那不是你的领地嘛?”
“那又咋滴?”
“你不怕吗?”
“怕什么?”
“哈伦哥斯伯爵啊,他家族可是很强大的啊。”
“说得我的家族就很辣鸡?”
曾杰和一名斯瓦迪亚骑士打扮的年轻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互怼,恩菲尔德就在旁边看着这两个逗比。
这名骑士就是法拉奇伯爵,年龄不过二十五的他继承了家族的领地,同时也继承了家族的逗比属性,为人亲和不好战。
法拉奇身高和曾杰一样。不过却是棕色头发而且长满了胡须,蓝色的双眼看上去像蓝天一样纯洁。
曾杰这一次请法拉奇伯爵帮助,在艾勒代葛领地内有数百平方公里的森林,那里面居住不少人,还有强盗。
这一次,法拉奇手下几名为家族效力上百年的世袭骑士和教会的忠实信徒们冒充强盗绑架胖子,并且清除所有活口。
“好了,喝酒去?”
“不,比钓鱼。”
“不,喝酒。”
“钓鱼。”
曾杰和法拉奇两人又在争论接下来的时间如何打发,曾杰怎么也想不到法拉奇竟然喜欢钓鱼,而且技术和运气也不错。
但是,酒量很差,差得连麦芽酒都喝不下的地步,更别说曾杰刚刚酿造出来的白酒。
曾杰在另外几个档数十年的时间学会了木匠、铁匠、酿酒、打铁、医生等。
因此,曾杰在子爵领内建造一座酿酒坊,专门用小麦酿造白酒,同时曾杰还发现一些特别的东西:野生的玉米和红薯还有土豆。
这个世界食物出来小麦、面包就剩下大白菜以及各种动物的腌肉,十分单调。
曾杰专门收集了玉米、土豆、红薯以及白萝卜。
“这里竟然还有白萝卜?”曾杰看着法拉奇送来的一根十多斤的白萝卜,觉得很惊讶。
“怎么?这玩意儿有什么用吗?”法拉奇吃着曾杰收集到的烤野生玉米,还有土豆泥、烤红薯。
“你们用来喂猪?有多少我要多少,开个价吧。”曾杰知道,萝卜也是一种产量高、营养丰富的食物。
“艾勒代葛森林里面多了去了,我们一个农奴发现的,一天可以搞几百斤呢。”法拉奇嘴里包着一大堆食物,说话都谈吐不清。
“这是一种产量大的食物,营养丰富;这样,你回去后尽可能的收集这种食物,把有根茎的那一头切掉,然后我摸过黄泥浆包裹一层,运送过来,我花钱买。”曾杰这一句话把法拉奇震惊到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这种东西会引起曾杰的如此重视。
“我没开玩笑,放心。”接下来的几个月,曾杰指挥那几百俘虏农奴们开荒,并且在领地内再一次扩建多个村庄。
并且大规模种植白萝卜、红薯、土豆、玉米等,虽然不如后世改良的品种好,不过在如今这种情况下可以生产更多的粮食救活更多的人。
尤其是土地,虽然单个土豆不大,但是成长周期短,夏天几乎一个月成熟一次,一亩地每一次可以收获几百斤的土豆,而且储存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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