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七分钟的生命
在北欧神话中有着一则故事。
屠龙英雄西古尔德在杀死巨龙法夫纳后,沐浴龙血,从而变得刀枪不入,所向披靡。
周轩就觉得自己此时的情况,有些类似那西古尔德。
身下龙侍体内蕴含着的海量生命力,正从自己的双手,源源不断地汇入体内!
他体内的龙血高速流淌着,强有力的心脏在胸腔中砰砰作响,每一次血液循环都在一点一点地加强着身体各处的肌肉和骨骼,甚至是五脏六腑。
虽然周轩目前依旧会每周刷新一次言灵,但龙族血统的增强却已经到了微乎其微,几乎可以忽略的地步。
他的血统强度像是抵达了一个临界点,有点像游戏中的角色等级,达到上限之后,需要完成转职任务,或者是收集什么突破材料,才能进一步加强。
就像是一个容量只有500毫升水杯,除非扩充容量,否则再怎么装,也无法注入1000毫升的液体。
但又该如何增大自身的容量呢?
有一说一,周轩目前已经基本算是混血种的巅峰了。
据他估计,白王血裔初代的皇,应该也就和他五五开。
难不成去保护伞公司搞个T病毒,来一手生化加强?
或者去少林寺找个平平无奇的扫地僧,拜师学艺?
还是说抓一只龙王来,去掉头,来一波吃啥补啥,鸡肉味咔嘣脆?
现在,周轩的猜测得到了验证。
果然是需要纯血龙族。
此时,重型直升机上的众人们正齐刷刷地看着周轩,脸上不约而同地都带着震惊与崇拜的神情。
一个年轻的组织成员拉了拉李准的衣袖,轻声开口:“李哥,我想学这样的屠龙方法!”
“学学学!什么都想学!学个屁!我要是会的话,现在有一大堆美女哭着喊着要倒追的,就是我了!想学就去重新投个胎,运气好就会了。”李准没好气地给了那个年轻人一个脑瓜崩。
抱着婴儿的拉丁美人塞尔玛,则是彻底沦为了周轩的迷妹。
这个男人竟然该死的甜美!
帅得一塌糊涂不谈,听说还是个超级富二代,而且屠龙的样子还这么霸气侧漏。
周轩,我可以!
“第二个孩子就叫周爱玛吧。”塞尔玛喃喃自语。
曼斯教授则是心急如焚,忍不住地冲着周轩大喊:“周轩!虽然你现在是很拉风,但你不要再站在龙头上凹造型了!叶胜和亚纪还在青铜城呢!!”
“教授,你以为我不急吗!?我的手抽不出来啊!”周轩在心中无奈地吐槽道。
虽然突破瓶颈的契机就摆在眼前,但他时刻谨记着青铜城中的小两口还危在旦夕!
因此,周轩从一开始就使劲把手往外拔,但他的手却像是有了自己的意识一般,死死地抓住龙侍的头骨,贪婪地吸收着它的龙血。
脑子:我想赶紧去救叶胜师兄他们!
手:不,伱不想。
周轩眉头紧锁,一咬牙,情急之下一度暴血开启!
“真是无语!屠龙我都没开暴血,现在反而得上强度,果然最大的敌人往往是自己。”
他暗骂了一声,双腿微蹲,力从地起,深吸了一口气,猛地一抽!
龙侍的头瞬间支离破碎,炽热的龙血爆出了一朵朵红花,血雾漫天。
周轩看着手中两条断裂的龙骨,眉头紧锁。
不是因为那白森森的骨头,而是因为他的手。
周轩的双手已经彻底没了人类的模样。
其上布满了深黑色的鳞片,十根手指也已经变成了狰狞恐怖的龙爪!
“我这是……龙化了!?”
救人要紧。
周轩没有时间细想,猛地冲到了船舱的末尾,找到了之前藏好的氧气瓶和潜水设备。
“教授,你们赶紧撤退吧,可能还有一只龙侍,这里很危险!我会把叶胜师兄他们完好无损地带回来的!”
话音未落,他便戴上了潜水头盔,连上了信号索,跳进了波涛汹涌的江水中。
……
此时,在青铜城中。
叶胜和酒德亚纪正躺在一间小屋的屋顶。
这是一栋以青铜铸造的民居,除了质地之外,跟历史书插图里看到的华夏民居没有任何差别。
但就是在这间平平无奇的小屋内,叶胜找到了青铜与火之王的骨殖瓶。
骨殖瓶静静地躺在屋内一张藤条制成的床上,像是一个人安静地躺在床上沉睡似的。
在青铜城的机关不知因何原因被触发后,叶胜用自己的言灵迅速联系了曼斯教授,请求支援。
但没等地图传来,言灵:蛇忽然就失效了。
在叶胜模糊的感知中,青铜城内似乎突然出现了三个恐怖的生物,他的蛇惊恐万分地四散而逃。
其中一位还离开了青铜城,向着水面高速冲去。
当时,叶胜的心便沉到了谷底。
他明白,曼斯教授他们应该也是自身难保了,现在只能靠他自己。
叶胜拼尽全力发动言灵,控制那些蛇在青铜城中探查,带着酒德亚纪寻找出路。
但这两千年前,由尊贵的青铜与火之王铸造的超级机关,实在是复杂无比。
路径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好比你的目的地是首都二环的一家小店,然后你开车上了二环,却忽然发现二环路通向了四环路,四环路又和七环路换了个位置,七环路的尽头是三环路的中央……
在一番徒劳无功的尝试之后,叶胜和酒德亚纪莫名其妙地又回到了原点,这间青铜铸造的民居。
民居的屋顶上有着一小片没有江水的区域。
两人对视了一眼,心灰意冷,放弃了尝试,躺在了水中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他们的氧气含量只够用2分钟了,加上闭气时间,两人还有7分钟左右的寿命。
“可惜青铜城中的氧气都被氧化消耗了,不然我还能和你多待一会儿。”酒德亚纪抱着叶胜的手臂,依偎在他的怀中,轻声开口。
叶胜死死地抿着嘴唇,脑海中一团乱糟糟的。
他想起了他们俩刚入学报到的时候。
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个十八岁的年轻人,刚从华夏到美国,是班里游泳最好的,第二年就成了帆船队的领队,从芝加哥大学手中赢回了“金羊毛杯”,很受班上女生的喜欢。
但叶胜并没有答应任何一个女生的追求,而是时不时地就喜欢调侃亚纪两句。
在遇到酒德亚纪之前,叶胜觉得那些俗套的一见钟情都是假的,不过是见色起意罢了。
但在见到酒德亚纪的第一眼,他便一见钟情地爱上了她。
叶胜清楚地记得,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一次游泳专项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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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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