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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故人长绝(4)


殷云仍旧住在茹娘打理的小宅,只是比平日里更闷了,下人们几乎没有听到主人家的任何言语,甚至是轻微的咳嗽声,和以前茹娘在时相差甚远。

  清和背着包袱轻轻叩响了书房的门,“姑爷,奴婢准备辞行了,奴婢准备回小姐的娘家,侍奉二老,将小姐故去的消息带去让他们知晓。”

  殷云写字的手顿了顿,一滴墨汁氤氲在宣纸之上,若是茹娘看到了,会笑着对他说,“夫君,没关系的,这不算是瑕疵,这是真实。”

  殷云抬眼,看着侧边窗户半开着,柳树已经抽出了新芽,冒出了勃勃生机,和他看风景的人已经不在了。

  他淡淡道,“你走吧,走之前,将库房里的补身子的药品还有一些珍贵之物一起带着,算是我和茹娘孝敬二老的。”

  清和哽咽一声,“奴婢知道了。”

  门外的人走远了,他低头继续写着,“怅恍如或存,回惶忡惊惕。”

  以前他写的佳作都是关于仕途,却恍然没有为爱妻做过一首,以后,他的作品只会为茹娘而写,一篇篇的相濡以沫,一首首的悼亡思念。

  “流芳未及歇,遗挂犹在壁。”

  她的衣服上还有没完全散去的馀香,生平所用之物还挂在壁上。她就好像还在自己身边,一瞬间各种情绪纷涌而来,让他不得平静。

  “如彼翰林鸟,双栖一朝只。如彼游川鱼,比目中路析。”

  茹娘离开之后,自己就如同双栖鸟成了单只,比目鱼被分离开一样。

  写着写着,宣纸上被滴滴的水渍晕染开来,如杜鹃啼血,如沧海珠泪……

  一只飞鸽扑棱棱停靠在窗沿之上,殷云放下笔,慢慢踱步到了窗边,从信鸽的笔筒里抽出一个纸条,上面写着,“和亲人选是和顺公主。”

  殷云脸上的泪痕犹在,却已经收敛起了悲痛,覆盖其上的是冷若冰霜,他将纸条狠狠揉捏在一起,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凌人的气势。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殷云喃喃,最终下了决定,重新拿出一张干净的纸,写了一个“可”字。

  经过两天的奔波,兰一臣他们终于到了熟悉的村落,坐在村口的几个家长里短的村妇嘴里不停,手上的活也没有停,看到三个清俊的公子朝他们村子而来,有个胆大的村妇剥着豆角问道,“几位一看就是人中龙凤,是打哪儿来,朝何处去啊?”

  风幽篁听着这熟悉的问话觉得亲切,若是嘻哈一点,她会回答,“从来处来,朝去处去。”

  不过兰一臣比她正经,他拱手道,“这村子本就是我母亲从小长到大的地方,我也在这里长大,只是后来去京里做官,便回来得少了。”

  “哦,我知道了,这是衣锦还乡,接老母去京里过好日子去,是吧?这村子里的人我都熟,你母亲是哪位啊?”

  兰一臣风轻云淡道,“家慈已经故去很久了,只是思乡心切,故而回来看看。”

  几位村妇抱歉的看了他一眼,“这几年村庄也不像从前那么贫瘠了,多亏了你们这些当官的,让老百姓能过上好日子。”

  兰一臣忙摆手,“不敢居功,不敢居功……”

  “子澶哥哥,别谦虚了,豆花似解通邻好,引蔓殷勤远过墙。不管是不是你做的,可村庄确实变化很大,有你的功劳在。”

  兰一臣眉眼温和,“你说得对,这就是我所希望看到的。”

  推开自家尘封已久的院门,他以为会迎面扑来尘土一片,结满厚厚的蜘蛛网,或者堆满零落的枯树枝,然而他发现,这和自己离开之前没有大的变化,仿若他只是走了一日又回来了,良久,他转身,看到脸上含笑的风幽篁。

  他的声音有些低颤,“你……一直都帮我打扫着吗?”

  所以这里才没有荒废,像是一直有人烟的地方。

  “我离开去京城之前,隔三差五都会回到这儿,帮你晒晒被子,打扫打扫院落,后来回来的少了,我便拜托隔壁院子的张大夫帮忙看顾着,当然也不是让他白帮忙,也会给他辛苦费,所以你呀,也要感谢人家张大夫。”

  兰一臣摸着大门上崭新的春联,心里很暖,“谢谢你们,我以为我不会再回来了。”

  “那你这话可就是没良心了啊,是不是一点也不想我……们,”风幽篁嗔怪道。

  “好了,这一路累死了,快进去歇歇脚,别杵在门口了,”风寒竹大踏步走进去,好像这是自己家一样。

  兰一臣进了房间,打开衣柜,只留一件白鹤云纹直裰,但看得出来,并没有发霉,反而有种阳光的味道。

  “这里和我走的时候一模一样,”兰一臣眼眶微热,他没有想到这么多年以来,有一个人为他细细打理着被他遗落在角落的家。

  “我这弟弟就是死心眼儿,你走的时候,他哭了好几个月,经常跑到这儿来,说你虽然不在此处了,但这里处处都是你的痕迹,他希望有朝一日你回来的时候,能够感受到家的温暖。”

  这时院门吱呀一声有了响动,他们出门一看,是张大夫采了草药回来了,他看到屋门未关,以为有贼人闯入,想进来瞧瞧,没想到是故人回来了。

  “这不是子澶嘛,都长这么大了,”张大夫还如以前一样精神矍铄,以前还能从他的头发里找出一两根黑发,如今是全白了。

  “张伯伯,好久不见,”兰一臣此刻心潮澎湃,这也许是这么多年以来最让他开心的一件事了。

  “小竹子也跟着回来了呀,多亏了你,咱们村子比以前富足了不少,家家有余粮,我家里还存了几坛子酒,晚上过来一起吃顿饭吧!”

  风幽篁笑着答应,“好呀,在外面这么多年,就馋张大夫的一坛子酒。”

  张大夫回了自己的住所,风幽篁回头,便看到兰一臣的目光变得越发的透亮,带着震惊欣赏和尊崇。

  “子澶哥哥怎么用这样的眼神看我?”风幽篁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忍不住挠了挠头发。

  “原来村口那些人说的,为村落造福的大官儿是你呀!”兰一臣都没有想起做这件事,这让他很愧疚,却又因为这个人是他的亲人,觉得与有荣焉。

  “哪里有他们说的那么好,我所能做的只是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你做的才是改善民生的大事儿呢!”

  “这一趟,回来的值了!”兰一臣呼吸着这新鲜的空气,心底前所未有的轻松。

  或许等他老去辞官归隐之后,会重新回到这里,和隔壁屋子的张伯伯一样,过着闲云野鹤,平静淡泊的生活吧。

  而走在另一边路上的谢培煜和王瑞瑛两人,倒是遇到了一桩大麻烦。

  那群劫匪拦路抢劫的时候,谢裴煜想着,能舍的都舍了,保住命最要紧,可是他们却得寸进尺,非要马车里的姑娘跟他们走一趟,谢裴煜哪里能答应,入了那豺狼虎豹的窝,别说清誉了,小命都要不保。

  看着他们凶神恶煞的样子,个个还手拿大刀,谢裴煜有些后悔,没让闲王派一队兵护送他们,不过好在临行前闲王给了他一只信号弹,遇到事情他们会赶来支援。

  当即,他没有丝毫犹豫放出了信号弹,那些劫匪看出情形不对,首领大呵,“你想叫人过来?那就看看是他们到的快,还是我的刀快吧!”

  谢裴煜从怀里掏出了官府文书,“我乃朝廷命官,若是动了我,朝廷不会放过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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