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体质
三灵浴虽好,但就是价格不太美丽,要是在前世,伏九朝能每天拿它泡澡,不过现在嘛,恨不得把剩下的喝了!
“一共五次的话,岂不是要四十多万?”
“这还是内部价,灵草液有价无市,外面根本买不到,也不允许买卖,三灵浴是专供给除异队的。”
“那……”
“队长说你答应帮我们杀九眼蜘蛛,算编外人员。所以……也不算违规吧。”
伏九朝心头忽然一阵感动,同时也有些奇怪,毕竟他跟常威并不算很熟,对方为何要如此帮他?
“队长这个人你可能不太了解。”华起吐出一个烟圈道:“他是一个老兵,十年前曾在前线参加过对异类的围剿,立过赫赫战功,他本应该有很好的前程。结果就因为个名字,被发配了淮城。”
“名字?”
“是啊,常威在打来福,这个名字时常让他受到嘲笑。队长偏偏又是不苟言笑的人,他们觉得他不合群。”
“别胡说。”这时张平走了过来,从华起口袋掏出烟点了一根道:“队长是看不惯那些人的做派,这可能也是为什么他那么关照你的原因吧。”
伏九朝眼角缩了缩,立马就想到了请神学院,原主本以为那是一所培养人族战士的顶尖学府,但去了才发现各种关系错综复杂,无论是教官还是学员都喜欢拉山头,觉醒明朝先祖佑力的不跟宋朝的玩,觉醒宋朝的不跟汉朝的玩。
甚至教学也因此藏私,根本就不像个学府。
“感觉怎么样?”不多会,常队长换了身衣服走了过来,见药液的颜色已经变淡了许多点了点头,“吸收的不错,看来你有炼体的潜质。”
“炼体?像玄幻小说中肉身成圣那样?”
“不排除这种可能,由于大多数国人觉醒的都是武将佑力,所以我们特别重视体质,专门做了等级划分。由低到高依次为凡人体质,黑铁体质,青铜体质、白银体质和黄金体质,黄金体质是目前能达到的最强体质,需要长期服用九灵液才行。”
“九灵液?”
“你用的三灵浴是用三灵液兑水而成的,所谓三灵液就是三种特殊灵草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制成的灵液,它最多能让你达到黑铁体质。想要达到青铜和白银体质,就得用到五灵液和七灵液,也就是分别用五种和七种灵草制成的药液。而要达到黄金体质,则需要九种灵草支撑的药液,方式也会从药浴变成直接服用。”
“很贵?”
“六灵液和九灵液都是高层统一调配的,只有潜力巨大或者有重大功勋的人才能得到,不是金钱能够买的。当然也不是那么绝对,毕竟钱的作用会随着数额的增大而增大。”
“还有比黄金体质更强的吗?”
“很多人都认为在黄金体制之上还有金刚体质,但那已经不是光靠药液能够达到的了,也许需要某种特殊佑力,也许需要达到某种修为层次,谁知道呢。”
聊着聊着,桶中药液的颜色已经彻底淡化,几乎成了清水,伏九朝稍微一活动各处关节啪啪的响,不光一身疲劳消失不见,还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力量感,体质比以前至少提高了一点五倍!
“第一次药浴效果是最好的,以后会逐渐降低,除非提高药液品质。好了,可以出来了。张平,他跟你身材差不多,拿件衣服给他换上。”
“不用了常队长……”
“去洗个澡换衣服吧,该吃早饭了。”
“好吧。”
伏九朝洗完穿上衣服出来后,桌子上已经摆满了各种吃的,鸡蛋、牛肉、鱼肉等等琳琅满目,看的他直流口水。
“这是早餐?”
“不然呢?除异队的训练都是很高强度的,不吃好怎么行,快坐吧。”
伏九朝原本还想客气一下,但见其他人风卷残云后也不再顾忌形象,大口大口干起了饭,折腾了快四个小时,着实饿得不行了。
吃完饭,常威问道:“九朝,你对什么兵器感兴趣?”
“兵器?”
“刀枪棍棒、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镋棍槊棒、拐子流星……一些特殊材料制成的冷兵器。比如我和华起都用枪,张平用双刀,你应该知道,热武器对付低阶的异类还行,对付高阶的杀伤力极为有限。”
华起耸了耸肩道:“我的枪跟队长的不同,可以伸缩。”
说着,华起袖口滑落了一根半米长的铁棒,一旋转竟然变成了一杆两米多的暗金色长枪,端是神奇。
“特殊材料是什么?”
“不知道,除异队的武器都是上面统一制作的,具体是什么原材料不清楚,听说是以一种天外陨铁为主的合金,强度和韧性都很足,最主要的是能够承载佑力。”
“我觉醒的是精神系佑力,不知道该用什么兵器,至于偏好的话,应该是剑吧。”
“剑?为何?”
“帅呀!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光寒十四洲,白衣飘飘,犹如谪仙,不是很帅吗?”
“屁!”
华起和张平异口同声否决,前者道:“用枪才帅好吧,枪出如龙,七进七出,帅到掉渣!”
“哼,双刀才是冷兵器的巅峰!”
一旁,卫灵也跟着起哄道:“你们看看这根针如何?”
“用剑倒不是不行。”常威顿了顿继续道:“但练剑非一日之功,无法速成。这样吧,今天你先试试刀枪,剑我们这里也没有,以后有机会再说。”
“今天?我还要去上课呢!”
“我已经给你请假了,晚上要去围杀九眼蜘蛛,得提前做点准备。
“九朝啊,别去上学了,有啥意思,跟着我们杀异类吧,既能赚钱又威风,比上学有意思多了吧!”
“就是,这不是一个读书的时代呀!”
伏九朝笑了笑没有回应,自从异类降临之后,读书的人的确是越来越少了,但之前他还没有想要自己的路,再加上还有牵挂,所以就留在学校。
现在嘛,是该重新考虑考虑了。
“你想先试试刀还是试试枪?”
“枪吧,常队长一枪爆了光影怪头的那一幕至今记忆犹新,实在是太惊艳了!”
常队长嘴角不自觉上扬,他不喜欢别人拍马屁,但实话除外。
“走吧,我亲自教你。”
二人来到一个特殊的房间,有五六十个平方,很宽敞,房间内大部分区域都是空的,只有一个地方倒挂着许多靶心,小的只有指头盖大小,大的有巴掌大小。
常队长从一旁的架子上取出一杆长枪了过来道:“你可知何为枪?”
“请队长指教。”
“古之将军,用枪者居多,究其原因,就是枪大开大合,适合冲锋陷阵,枪,乃百兵之首!”
前半句伏九朝基本认同,但最后一句有待商榷,百兵之首从无定论。
“练枪,首先要有一颗无畏之心,敢于拼杀,不畏强敌,哪怕是万军从中,也要有取敌将首级的气魄。”
说着,常威一枪直刺而出,面前空气砰地一声炸开,这一瞬的常队长像是变了个人,浑身散发着猛将的威严,强大的气场压得整个房间沉重了三分。
“你试试。”
伏九朝深吸了一口气,并没有急于出手,而是兵器杂念转动枪身,某一刻双眸定格双手猛地突刺,这一枪并没有打出音爆,也没有多大的气势,但却让常威眸光微凝。
“你以前练过枪?”
“没有,我还是第一次摸枪。”
常威点了点头,虽然没有评价,心中却很是震动,因为伏九朝枪拿的太稳了,在刺出的那一刻更是将精气神汇聚到了一起,简直就是天生的枪手!
“不错,先练练出枪和收枪,像这样。”
一个上午时间,伏九朝都在重复练习一个动作,期间没有表现出任何的焦急和不耐烦,常威队长对他是越看越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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