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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七零不下乡,娶个娇夫一胎两宝(4)


周明阳也不勉强,当即道:“我叫周明阳,住柳安巷1号院,有需要帮忙的,可以来找我。”

  明笙没再继续说自己的信息,只笑着点了点头:“好。”

  看着明笙离开,周明阳的小弟贱兮兮的凑上前问。

  “阳哥,你这是看上这小美人了?别说,长得白白嫩嫩的,还真好看,就是年纪有些小。”

  “而且没想到看着柔柔弱弱,居然是个练家子,狠角色,张子强那一脸血,看的我都肉疼。”

  周明阳没好气给了对方一脑瓜子:“别胡咧咧,你阳哥我是这么容易动心的人?更何况我也没禽兽到,对一个未成年小姑娘起心思。”

  “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有种强烈的预感,这小妹妹不是个简单的,要是能交好,将来肯定能有用得上的时候。”

  就算不能交好,也绝对不能得罪。

  他看人的眼光素来毒辣。

  许明笙手里绝对出过人命,而且让他觉得特危险。

  之所以主动拦住许明笙,就是为了试探她。

  看看有没有无意中,因为全子强而被小姑娘迁怒记仇。

  要是有,他正好可以当场说开,能不结仇最好。

  要是说不开,那他也能提前做好不死不休的准备。

  好在从许明笙的神情反应来看,并没有迁怒他们。

  还因此让他结识了一番。

  对周明阳来说,这种骨子里透着冷血和疯狂的人,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想与之为敌的。

  小弟们更疑惑了,就凭他们阳哥的家世,至于上赶着跟一个小妹妹交好吗?

  不懂。

  完全看不懂。

  难道这就是他们只能做小弟,而阳哥能做大哥的原因?

  明笙这边,刚拐出小巷,就看到一个白衬衣,黑裤子,芝兰玉树,温润如玉的美少年,静静的站在墙边。

  他飞快看了明笙一眼,就低垂着眼眸,像是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旁边还靠着一辆自行车,也不知道在这里站了多久。

  如果不是刚来,那巷子里的一切,肯定全听到,全看到了。

  明笙停驻,目光欣赏的在美人脸上转溜了一圈。

  实在是这个困苦的年代,有这么个唇红齿白,容貌精致俊美,气息温润宁和的美少年,太难得了。

  这人的样貌,就算是放到现代,也能甩明星顶流一条街。

  看着他,就给人一种岁月静好,知书达理的感觉。

  犹如古画里的高门公子,古韵十足,矜贵雅致。

  章煦感觉到对方直接打量的目光,那种纯粹对美好事物的欣赏,他并不讨厌,且莫名紧张,有点局促。

  冷白的脸,渐渐爬上一抹浅浅绯色的红晕,不明显,但特诱人。

  明笙看到这一幕,差点没忍住想犯罪。

  好在她还记得这里不是末世,不是强者为尊,可以随便调戏和找美男的地方。

  收回视线,明笙继续骑着车走了。

  章煦听到远去的声音,这才缓缓抬眼,温润深邃的目光,追随着明笙的离开的身影。

  他早就来了,但看到巷子里几个年轻人在斗殴,为了不惹麻烦,就没有进去,而是在拐角处,静等对方离去。

  却不想,看到一个女孩被逃跑的人殃及,本以为女孩会被逃跑的那人撞倒,肯定要伤的不轻。

  谁知她直接动手,出手那叫一个快狠准,还特别狠。

  看着白白嫩嫩,柔柔弱弱,居然是个厉害的练家子。

  就连周明阳那个黑市小头头,都上赶着结交,不敢得罪。

  这不就是他一直想要找的,会武功,能打,又强大好看的妻主吗?

  但不知道对方身世背景来历过往,他也不好贸然上去结识。

  见明笙已经快要消失,章煦抿了抿唇,似下定了很大的决心,才骑车跟上。

  他现在不像原来的世界,可以派暗卫去调查。

  想要调查这个女孩的信息,只能靠自己。

  明笙末世磨练出来的警惕心,很快就发现被人跟踪了。

  甚至还认出了对方,是之前那个好看的美少年。

  明笙问系统:“你知道跟踪我的人是谁吗?”

  明笙本意只是试探看看,没想到系统是真的能回答。

  【章煦,十九岁,住军政大院,爷爷国家二级干部,父母都是从政,有三个哥哥,一个从政,两个从军,大哥、三哥目前是副团级,二哥从政,目前是某县县长。】

  家庭背景还挺大。

  “那他自己呢?做什么的?”

  【政府办公楼文职打杂。】

  明笙:……

  是个幸福的娃。

  明笙并没有因为被跟踪,就改变方向,依旧悠哉的去了国营饭店,将今日的肉菜全点了一遍。

  然后在无数打量的目光中,将份量格外扎实的五个肉菜,全都扫光光。

  亲眼目睹一个瘦瘦弱弱的女孩子,一个小时内,将五盘肉全吃光,现场吃饭的客人,以及服务人员,全都惊呆了。

  一个个嘴巴大张,目光死死的盯着明笙的肚子,怀疑人生:!!!

  那芊芊细腰,到底是怎么做到,装那么多肉的?!

  找了个角落,坐着吃面的章煦,却与众人不同,温润的眼眸里,满是光亮。

  她果然与这个时代的女孩子不一样,胃口跟他那个世界的女子差不多,这让他有种亲切感。

  明笙此时还不知道,因为能吃,在某个美人那又加分了。

  这可是明笙离开末世后,吃的第一顿安稳热乎饭,可不得吃个够,吃个爽。

  一不小心,就吃撑了……

  明笙愣是撑得去买了山楂丸,然后推着自行车,走了好几公里,走回家的。

  “笙笙你回来了,怎么一个人出去,没事吧?”

  刚到家门口,前面一户人家就走出一个中年女人,关心的上前询问。

  明笙一看,这不就是江霆她妈嘛。

  明笙学着原身,但却没有笑,只是一脸悲痛,红着眼摇了摇头。

  “江姨,我去处理工作的事了,妈妈早早离开了我,现在爸爸也离开了我,李叔叔说的对,爸爸妈妈肯定希望我好好活着,继续开心幸福的生活,连同他们的那一份。”

  “我要听李叔叔的话,不能让爸爸妈妈走的不安心,我要坚强自立起来,我要好好生活,好好工作,不让爸爸妈妈担心。”

  江妈愣了一下,看着明笙明明痛苦伤心,却要强装坚强的样子,忍不住感慨。

  这孩子,到底还是因为唯一的亲人也走了,不得不一夜成长。

  可怜啊……

  “好好好,你那位叔叔说得对,笙笙啊,你一定要好好的生活,让自己活好,开心幸福的活,这样你爸爸妈妈才能安心。”

  “你江霆哥哥马上就要下乡了,今日出门倒霉的摔断了手指,也是个让人操心的主,走吧,跟江姨回家吃饭,吃的饱饱的,你爸才安心。”

  明笙看得出来,江妈对她确实和蔼可亲,真心当成邻居家的小辈关爱。

  不止江妈,就连江爸对原主这个在自家吃了几年饭的孩子,也很喜爱。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江霆没敢将自己打他的事情,告诉家里。

  说了,江家人肯定要询问原因,那岂不是就要知道,他想教唆原主下乡。

  剧情里,原主答应跟江霆下乡,其实江霆父母也真心劝过原主。

  后来原主认死理,铁了心要陪江霆下乡,还说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害怕。

  江霆父母没办法,加上原主确实是陪着自家儿子下乡,有个熟悉的人在身边帮扶,他们做父母的,多少能宽心些,就任由两人自己决定了。

  明笙拒绝了,表示在李叔叔那吃过了。

  江妈妈听言,又安慰叮嘱了几句,才转身离开。

  明笙站在原地,瞥了眼前面不远处的墙头,才转身回了家。

  墙头里面偷看的江霆,差点没吓的从凳子上摔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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