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史密斯先生
秋天来了。
阳光虽然依然炽热,但清沂却明显感觉天气凉了很多。云朵从澄净的高空中飘过,优哉游哉的,就像是一团团棉花糖……
打住!我怎么能想到吃东西上呢!清沂甩甩头,专心致志地骑车。今天的他经过一番折腾,稍微打扮得整齐点儿了:从ebay淘回来的二手米色短袖斜纹衬衫,绝无破洞的深蓝色牛仔长裤(这好像还是从国内带来的),以及一双品牌店里打折销售的褐色帆布鞋。
清沂经过乔尼的理发店时,店外一个黑人小伙子提着水壶(是翘起兰花指的……)浇花,正是理发师乔尼。他也看见清沂,挥起空闲的那只手,叫道:
“嘿,张!你这个惹人疼的hommebel(法语:帅哥)!你现在去哪里?”
“去面试!”清沂满面笑容地经过,抛下这么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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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学校,清沂发现学生似乎比平时要少。也难怪,毕竟是临近学期末了,对于高年级的学生来说,这个时候已经可以投简历、找工作了。当然了,哈佛商学院出来的家伙一般都不需要找工作,而是工作找上他们吧?不过能考进商学院里的都是精英,能得到非一般待遇也无可厚非。
沿着熟悉的路径,清沂来到约翰森导师的房间前。房门是闭着的,他敲敲门。
“进来。”约翰森导师的声音从房间内传出。
整理一下头发和衣服后,清沂才拧开门把手,推门进去。一进门,他便见到约翰森导师坐在待客用的沙发上,而沙发上的另一位则是一个正当壮年的男人。
这个男人的头发明显是被发泥处理得服服帖帖的,有点像黑帮片里的大佬;眉骨很高,显得这双蓝眼睛分外深邃;很有自制力地抿着嘴唇,下巴很干净;身穿咖啡色西装,领带是红底黑条纹的,既不抢眼,又足够大气;因手臂支在沙发扶手上,所以左手腕戴着的手表露了出来,是一块毫无做作感的、极具商业气息的石英表(当然清沂是认不出来的,因为他对手表不感兴趣)。他手上捏着一份稿子,此时正饶有兴致地看着清沂。
踏进门后还不到一秒,清沂已迅速观察完毕,微笑道:“早上好,先生们。我想,我并没有迟到吧?”
“如果用数学来表示的话,张,你迟到了足足负五分钟哦!哈哈哈!”约翰森导师看起来心情很好,挤眉弄眼地朝清沂开玩笑,十足一个老顽童。他与那位客人一同起身:“过来,我给你介绍:这是我最新一期的学生,清沂•张,你可以直接叫他张,不怕叫错人,反正整个哈佛也不见得有第二位姓‘张’的;这位则是我最老的一期学生,约翰•史密斯,当然,那时候我还不是教商务管理的。”
“很高兴认识你。”出乎意料的,这位男士笑容温和。他主动伸出手来。
清沂也握住他的手:“很高兴认识你。”嗯,手腕很坚定,握了一下就松开,是个作风有些强硬的人吗?
拍拍清沂的肩膀,约翰森导师继续道:“前几天约翰和我通了电话,问我这儿有没有出色的家伙,我说没有啊,就算有,他们也不肯去你那低薪的小公司啦!”
史密斯先生哈哈一笑:“老师,您可真能够胡扯的!”
“哈哈,你应该称之为‘幽默’!好了,张,事实上约翰对你很感兴趣。他经营一家有些特殊的快递公司,目前需要一个管理型人才,我想这对你来说或许是个不错的机会。但是适合还是不适合,还是要你们两人见过面才知道。好了,现在是你们的时间,不过你们当然不介意我旁观的吧!”约翰森导师乐呵呵地跑回办公桌后,冲哭笑不得的两人道:“把我当做是达伦•福克斯(DarienFawkes)就好啦!”
“那是谁?”清沂傻傻地问。
“你连《隐形人》(备注:1996年的美剧《TheInvisibleMan》,上面提到的人是该剧的主角)都没看过?哦,拜托!现在的年轻人!”约翰森导师一拍脑门,悲天悯人地长叹一声。
“咳,张!我们来谈一下吧?”史密斯先生忙不迭地将清沂的注意力拉回来。见清沂点头后,史密斯先生认真地问:“你觉得,这样的衣服用来面试,没问题吗?”
“有一点儿。”清沂汗颜。他从没准备过西装,看来在第一印象上要被扣分了。
史密斯先生连忙道:“没关系,我不是招聘房地产经纪人,对服装要求不高。你是一个中国人,为什么要来到美国求学?”
“因为……”清沂马上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不简单。他想了想,决定还是照实说道:“因为我想过一个不一样的人生。我的父亲经营着庞大的家族生意,我一出生就可以掌握规模不小的公司,甚至不必上学。但是我觉得,这种无需开拓的道路并不是我想要的。”
史密斯先生眼瞳微动:“就算你在哈佛求学,也无法改变你将要走的道路,不是吗?你始终要回国,接手你父亲的企业。”
“我认为是有改变的。或者说,我来哈佛就是学习改变的方法,而来到美国就是我改变的机会。”清沂道。“也许您会觉得,这种行为既幼稚又叛逆,但是我却觉得它有尝试的价值。至少,我不再是那水井里的青蛙,只能呆呆看着被局限的天空。”
“张,我真心觉得,你的尝试是对的。我十八岁那年,我爸爸扔给我五十美金,叫我滚蛋,所以我才能有今日的成绩。”史密斯先生的笑容非常的……强,对,就是强而有力,能将人的心扉打开。“你喜欢玩游戏?”
“是的,先生。”清沂笑容不改。
“为什么呢?”
“因为游戏教导了我很多东西?哦,不,先生,我想说的不是这些,很显然您已经看过我的论文了——”一提到游戏,清沂似乎就能放开一些。他斜乜了一眼桌面,史密斯先生刚看的那份稿子正是自己的毕业论文。“那就没必要重复一遍了。我想说的是,在游戏里能与人合作。”
“哦?”
“在论文中,我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来诠释游戏,但是游戏中不只是上下级的从属关系,更多的是玩家与玩家之间的合作。‘合作’和‘管理’既有相似,也有差异。玩家的合作,可以看做是短期合作与长期合作。我们先来看看短期合作,比如说组队打怪。”
“组成团队,是基于一个原则:‘公平分配’,这个原则的衡量是由游戏系统做出的。团队每打倒一只怪物,按照各玩家在战斗中的表现,分别予以不同的经验值分配,每次冲在最前线的就分多一些,浑水摸鱼的就分少一些;当打出装备时——这里非常有趣——玩家会用roll点来决定装备的归属权。碰到危险时共同进退,有了利益则平均分配,这是维持短期合作的最低标准。”
“然后,我们说一下长期合作。以团队为例,如果团队成员们彼此认同其他人的实力(当然不排除有人只是为了泡队伍里的美女),便会下意识地维持这种短期合作关系,互相加好友,然后约好下一次同去打怪。在游戏里以实力至上,所以队长会由公认最强、最可靠的人担当,当然久而久之也会固定下来,使得他的地位无可取代。而在这个小团队里,队长就拥有了最高权威,可以制订规则,这里就涉及管理学了,那我就不多说了。”
史密斯先生笑道:“不,请你说吧,我很感兴趣。”
“好的……队长相当于管理者,但是他没办法为队员发放薪酬,也不能为队员安排休假,本质上也只是合作多方中话语权最高的人,其义务倒是多于权利。”
“有点儿吃力不讨好?”
“对,就是吃力不讨好。”清沂笑道:“说回正题。虽然在战斗时的经验值分配是不能更改的,但在队长的安排下,装备分配可以更人性化——这也正是我刚才所说的‘非常有趣’的地方。在某个装备出来后,先看看团队里有没有适合这件装备的成员,有的话,他将得到优先获得权;如果上述的那件装备竟然适合两个以上的成员,那么这些成员必须roll点来决定装备归属;如果装备没有人需要,那么就拿去拍卖行或地摊上卖钱,得到的钱大家平均分配;如果装备分配好了,便按装备价值来向获得者收取金币,这笔钱再分配给团队里每一个人。”
“听起来,当队长的必须很了解游戏里的市场行情啊!”史密斯先生眨眨眼,忍俊不禁。
“是啊,而且如果高中数学总是拿C的话,也是当不了队长的。”清沂也笑起来。“对于有受虐倾向的人来说,当队长是个不错的选择。”
“游戏是一个自由的世界,所以玩家不需要像上班一样按时登录游戏。如果临时和别人有约会的话,那玩家只好将游戏时间割让出来,可是少了他,团队的编制就不完整,本来已配合好的阵型也会出现很大的漏洞。在现实世界中,如果有员工请假,老板可以随时找人顶替,但是团队不行。每个团队的上限是五个人,这就限制了它自身的发展,无法招收更多成员,在某个时刻或许会因为一个成员缺席而导致团灭。正因如此,才出现了公会。”
“公会是一个特殊的合作关系。它很明显是长期合作,但却是一个松散的集合,对会员约束力不高,多数时间以短期合作存在。当无数个团队结合在一起,就存在着‘替补’——如果出现了打怪前临时缺人的情况,只要从在线的公会成员里找一个就是了,而对方通常也乐意一齐打怪,这就是短期合作。所以,公会是玩家在游戏中所能做到的‘最大集合’,也是唯一可能的长期合作。”
“非常棒,我儿子整天顾着玩索尼的游戏机,要是他也能说出你这番话,我就可以少操点心了。那么,你在游戏中有过什么失败的经验吗?”
“有啊。”
清沂笑着,心里某块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一下。
“我被背叛了。在一次团队任务中,我被其他成员放弃了。只可惜游戏里不能签订合同,也没有法律来追究责任。”
“看得出,这件事对你影响很大。”史密斯先生咧咧嘴角,也像约翰森导师一样拍拍清沂肩膀。“挫折发生在虚拟世界里,总好过在现实世界,不是吗?”
清沂勉强道:“也许吧。”
约翰森导师站起,走过来:“嘿,约翰,你问完了没有?再问下去我可是要替他收钱的啦!”
“好吧,好吧……”史密斯先生举起双手,苦笑着做了个“投降”的手势,才从怀里掏出名片,递给清沂:“我喜欢你,小伙子。这里有上班地址。什么时候能来上班呢?当然喽,我不需要你穿西装,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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