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菠萝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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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确是个奇妙的东西。
我是说,我经常会有一种感觉——觉得人非常非常的奇怪。你瞧啊,他怎么就长了个脑袋动来动去,脑袋的一面长上两只眼睛东张西望,一条鼻子呼气吸气,一张嘴巴吃东西。两边又各长一只耳朵,总是等着声音像风一样往里钻。身体的上面长两条手臂,下面又长两条腿,手臂上还有手指头,是五个;脚上有脚趾头,也是五颗,花生米似的,套在鞋里,一般看不见……
为什么人的脑袋不变小一些,两臂变薄,变宽,透明起来,变成翅膀……他们的腿也太粗、太笨了,为什么不缩小,像蜻蜓那样,刚好可以在石头或者树叶上停留……
还有,人的皮肤,光光的,害得他们不得不穿衣服。如果人不穿衣服,他哪里也不能去。
如果把人脱光了衣服扔进动物园,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所有的鸟儿都会因为他没有好看的羽毛而嘲笑他;所有的动物都会因为他没有皮毛外衣而想欺负他;所有的猩猩都会因为他想冒充猩猩而戏弄他……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连昆虫都会笑话他,它们会嘤嘤嗡嗡地耳语,四处传播消息:“看啊,大家快来看,那个光溜溜的、含羞的人!”
所以,人真是麻烦。
我又想:当然,如果没有了衣服,人就可以免去世人用名牌来炫耀的虚荣。
如果没有衣服,人会很可怜,因为他的皮肤很薄,很容易被划破。他的血管到处都是,很容易流血和感染。
如果没有衣服,他们比鸡和猪都更容易患上感冒。(可是,就算他们穿上各种各样的衣服,也仍然有甲型H1N1或别的这样那样的病毒,让人高烧,变得像纸一样脆弱。)
我真想告诉雅克和阿黄:如果可能,我们还是不要做人吧!
我很想做一匹马,一头鹿。或者是一只鸽子。哪怕蜻蜓也行。
可是,我又明白,无论是什么,都会被人追赶和捕捉。
我好像什么都知道,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
眼下,我又有这样的奇怪感觉了:人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一定是城市嗡嗡的声音,对我进行了催眠。
那是很多很多声音混在一起,像大河的水,在半夜里悄悄地流开……你没听见,以为没有,其实它悄悄地存在着,运动着,悄悄而来,气势很大,嗡嗡的声音越来越响,从你的脚底一直响到天灵盖,从你的脸一直响到胸,一直深入到你的皮肤里,骨头当中。
大多数人是听不见这声音的,他们太忙了。
雅克和阿黄也听不见。他们自己,已经和这些声音混在一起,就像失去知觉了一样。
我一直被这些声音催眠着。
这情形,有点类似于在树林子里,那些隐藏起来的知了,拚命叫。你看不见它,找不到它的所在。只有声音,许多声音,此起彼伏,像织网,织成很大的网,将阳光、树叶,将我们所看到的各种东西,还有我们自己,全部网起来。
我在嗡嗡嗡嗡的声音里,看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他们晃悠晃悠地,从远处走过来,又晃过去了。他们是多么奇怪的东西啊,我快要晕了……
阿黄拍我:“哎,奥特曼,金毛鼠会不会,还在附近监视着咱们啊?”
我听见他的话,又好像没听见。
我把一切都忘记了。
我只觉得,人好奇怪!人长那样子!怎么就长那样呢?怎么那就叫人了呢?真难看,眼睛眨巴眨巴的,被鼻子隔着,嘴咧咧地……手短,腿长……男人的脸,一张张都差不多;女人的神情,一个个也很相似,总在打量人,很挑剔的样子,眼睛很冷漠,很神秘,很傲慢,看人的时候,只看一眼,目光迅速飘走,脖子昂着,转到一边……她们的嘴唇涂得红亮红亮,抿得死死的,一边嘴角微微往里收……
那些女孩子,小姐们,应该属于半大不小的女人。她们假装无意,实则有意地,将自己的腰肢露出来,从你面前扭过去,又从他面前扭过去。她们以为自己是比小姑娘还幼小的小姑娘,她们的妆容泄露出复杂的心思和世俗的女人气,看了就让人累。有时候,她们的高跟鞋踩了别人,假装不知不觉,只顾自己,嘬着嘴皮子吸冰激凌,像嫩娃娃,也像贪嘴虫子……
阿黄说:“瞧,雅克,奥特曼怎么就懵了呢?说话也听不见。”
雅克说:“这,就叫气质,懂不懂?”
“气质?不懂。他这是做白日梦啊,怎么就叫气质了呢?”
“所以啊,你就是没成长。知道不?俗人眼里是做白日梦,艺术家叫灵魂出窍,对于奥特曼来说,就叫气质!”
阿黄由衷地说:“奥特曼还真和别人不一样,他一不说话,谁都不知道他在想啥。”
雅克得意地乜斜着:“我和奥特曼,就是英雄喜英雄。”
“不对吧,雅克,是英雄惜英雄。”
“嗯,没不要这么认真。如果我在电脑上打一个TMD,你一定要说不对,该是他妈的,哦,小阿黄,全世界的网民都要笑话你了!”
“雅克,啥叫灵魂出窍啊?”
“这啊,给你解释不了的,我只能告诉你,人脸上的眼睛啊鼻子啊,这些窟窿,就叫窍,窍就是窟窿的意思。”
“不就是走神嘛,又窍又窟窿,真是。”
我听他们说话,听着,明白着,可人回不去。就好像你睡死了,又听见别人在旁边说话,你心里明白着呢,可就是搭不上腔。
我又想到雅克说的,人的手指头大小,和耳朵孔的关系。
从手指头,自然就想到手指甲。我其实最讨厌那种将手指甲留长了的男人,因为,真正留了指甲,而又保持指甲干净的不多,长指甲里的污垢,最叫人恶心。留小手指甲的人,把一根指甲留得老长老长,一看就是故意为之。
金毛鼠是专留小手指甲的。一直不停地掏耳朵,然后两只长指甲互相弹,把挖出来的东西弹掉。他都上瘾了。
人的手指甲如果长到半寸以上,就像鸟爪子了。有鸟爪子的人,很不好。具体怎么不好,我也说不上来,大概就是比较阴的那种吧。古人骂人,最厉害的就是“禽兽不如。”可见,禽和兽,已经是顶可恶的了。
金毛鼠的指甲,就是鸟爪子。加上他又那么瘦,腰弯着,胯挺着,嘴尖尖,手长长,好像是半人类半禽兽的混合物。我常常担心,他会突然扑过来,用那指甲掐死我——如果他一直遗憾那天晚上没有打死我的话。
(插图3为什么人没有翅膀,不能像蜻蜓那样,刚好可以在石头或者树叶上停留……我很想做一匹马,一头鹿,或者一只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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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又回到雅克的重大发现上。
阿黄说:“还真是哦,我的小手指头就刚好可以伸进耳朵眼里,要换了的手指,说不定把耳膜捅了呢。”
我们坐到台阶上休息。屁股落下去,立刻感觉到它像火一样烫。这是六月天,南方的每一块石头都在拚命吸收太阳的能量。我醒过来了,看清楚了眼前走过的人们的表情,也感觉到身边有两个可靠的朋友,一边一个,就目前来说,他们的命运和我是一样的。
多好啊,我不是孤独一人,是有朋友的。
阿黄轮换着五个手指头去试探他的耳朵孔。
我不满意雅克用这样的发现迷惑阿黄,阿黄对朋友是忠心耿耿的,雅克对他的这种征服,差不多算是个花招。
我冥思苦想,有了——
“哎,雅克,我记得在一本小说书里读到过,一个人做了一个奇特的梦——这个人可是艺术家啊,他才是个随时有重大发现的人。”
雅克只欣赏两种人:软件开发工程师和艺术家。不过艺术家也得是电脑高手。
雅克偏着头看我,不知道我要说什么。他已经把他的重大发现忘记了。
阿黄没忘记,我也没有。
“这个艺术家有天晚上做了个奇特的梦。做梦的时候,他就提醒自己,要把这个梦写下来,因为,那可是震惊世界的大发现啊。”
“他写下来了吗?”
“当然。他一边做梦,一边就把梦到的东西写下来了。”
“不会吧。难道他是在梦游吗?”
“不是。他写的时候可是清醒的。这个呀,我们可能做不到,他可是做到了。”
“他写了什么?”
“那小说里说,他一边做梦,在梦中有了一个震惊世界的发现,立刻起来找纸和笔,把这个梦记录下来,然后接着睡——我的意思是接着做梦。”
“然后呢?”
“问得好,我就要说到这个然后了。第二天,他起来后,赶紧看自己昨夜记下来的东西,只见那纸上写的是:‘菠萝大,则菠萝眼也大’!”
“什么意思?”雅克问。
阿黄也跟着嘀咕:“是啊,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是‘菠萝大,则菠萝眼也大’!”
雅克不高兴了:“没吃过菠萝也知道菠萝有眼啊,何况,我可是经常吃的。盐水菠萝,五毛!”他学小贩的吆喝。
“你要不知道菠萝有眼,我还不一定选这个故事讲给你听呢。我的意思你还不明白?手指头大则耳朵眼也大!”
雅克“哦”了一声,眼镜跌到鼻尖,两只眼和嘴巴全变成了O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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