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说我啥都行,不能说我媳妇
“小四啊……”
宁菲有心说说这个离过婚的弟妹,实在是……
小四这条件这样的好,为什么就非得找个这样的人呢?
对方再好,那婚姻一栏也是写着离异。
宁海倒是猜出来他大姐想说什么,先把丑话说在前头:“说什么谈什么都行,但别说金丽红。好不好人是我挑我选我娶,不好我受着,好了我享福,不然亲姐弟我也照翻脸不误。”
话音落地,宁菲手里的包直接打了过来。
宁海:“……”
“说话就说话,怎么还动手?”
“你跟我翻脸试试!”宁菲这暴脾气。
忍受不了一点点。
你老姐我把屎把尿把你带大,你现在跟我说什么?
“你跟曹卫国结婚,我可没有说三道四。”宁海重申自己的立场。
宁菲骂他:“你说个屁,我结婚的时候你还就知道疯跑呢。”
宁海耸肩。
将存折退了回来。
也不是不缺钱,事实上他现在缺钱缺的要死。
但怎么说呢,也不全是为了面子。
家里那个退休老头儿的退休金……瞧着是挺多,可那是人家自己凭本事赚的。
再说就这五万八万的,真的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你真是连妈也怪上了?”
“我没怪任何人。”宁海重申自己的立场:“我一开始说的就挺明白,家里就我最小,我长大成人他正好退了,就算不退也没有什么关系可给我用。按照他的设计计划,我赚着几个踢不倒的钱,娶了媳妇养了孩子,回头媳妇孩子都得跟着我过苦日子,我不想那样活。”
上头老大、老二、老三个个都比他有钱。
老二总是抱怨自己条件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可人宁薇随手也能拿出来十多万,他有吗?
“我娶了人家我就得尽力让她过上好日子,不能一个医院待着,人家三天两头买这个买那个,就让她冷眼瞧着,这种事我干不出来。”
他喜欢一个人,就是要让那个人活的幸福。
全方位的幸福。
金丽红在他手里,就得活成小公主。
“知道了。”宁菲看了看存折,又收了回来。
不收也不行,小四这个臭脾气,也不知道像谁。
依着她说,宁海脾气就跟父亲一样一样。
矿院。
“我大姐。”宁海给穿着白大褂的金丽红介绍自己家老大。
“大姐好,我是丽红。”金丽红站着的姿势稍稍缓了缓。
本人长得好看,身板也很笔挺,身段舒展。
宁菲瞧见金丽红的第一眼就觉得……这孩子长得还真别说,跟宁海好像哪里有点像。
“我是他大姐,我叫宁菲。”
宁海还有事情要去忙,金丽红带着宁菲熟悉一下医院。
宁菲婆婆身体其实也没有要命的症状,就是老毛病,年年都得住院住上一段时间疗养。
……
晚上曹卫国从小吃部买了饭菜提进了病房。
一看桌上摆着满满登登的饭菜,表情一愣。
“我紧赶慢赶,要是知道她管你晚饭我就晚点回来了。”曹卫国对自己母亲抱怨了两句。
单位这几天事情还特别多,你说赶上他妈住院,两头牵扯。
好在宁菲真的帮了他很多。
说着话呢,宁菲也是背着包以百米冲刺速度进了病房,一进门气都没喘匀就开始操心晚饭。
“妈,晚上……”
宁菲的视线对上桌子上的饭菜,也是一愣。
她刚刚从公司那头回来,也是被事情给拖住脚了,想要联系别人吧,你说就他们挨得最近。
曹卫国一见妻子这个表情,挑了挑眉:“不是你准备的,也不是我买的,哪来的田螺姑娘?”
想也知道,肯定是小四闪婚的那个女大夫。
矿院没有别的熟人。
曹卫国他妈就是干部退休,每年住院都有这个待遇。一般的情况都不会进市内去住院,因为一旦进了市内,会有好多人登门来探病,为了避免人多嘈杂,就特意挑了矿院。
曹卫国他妈取掉自己鼻梁上的老花镜。
帮着儿子、儿媳解惑:“是一位姓金的大夫送过来的,说是你们忙顾不上。”
宁菲将干净的筷子递给婆婆。
“卫国回家把那瓶腌黄瓜取过来,小菲爱吃。”
做婆婆的非常了解儿媳的饮食习惯。
宁菲是苦日子里出生的孩子,虽说家里条件一直不差,那过去大家过的日子都差不多,吃都吃不饱,她能吃到什么好东西?慢慢就养成了吃咸菜的习惯,这要是一顿饭不吃点,饭都吃不好。
“行,你们婆媳亲如母女,我就是个外来者!”曹卫国刚拿起来筷子,被母亲一使唤,撂了筷子。
他脾气特别好,谁说什么是什么。
对母亲也好,对宁菲对女儿,都特别包容。
老好人一枚。
“算了吧……”宁菲也不想折腾丈夫。
“叫他去拿。”曹母坚持:“一个男人到了这把岁数也得动一动,不然养得浑身是膘,猪能杀了吃肉,他能干什么?”
曹母冷着脸说道。
“我这就去。”曹卫国认命站起。
等他出了病房的大门,曹母看儿媳妇:“金大夫跟你们家有点渊源?”
世上就没有无缘无故的好。
萍水相逢,人家凭什么替你解决晚饭问题。
宁菲说:“……宁海突然就结婚了,跟家里也没通知一声,两个人都登记了。”
曹母不置可否地笑了一声:“这大夫长得好。”
长得招人喜欢的那种好。
能理解。
谁看见漂亮的姑娘不想往自己家划拉呢。
“她……离过婚。”宁菲叹口气。
要说丽红这人,见了一面具体是个什么样的人,她暂时没看出来。可就离婚这事儿吧,就跟一根刺似的卡在喉咙里。
哪怕是多谈过几个对象都不要紧。
曹母拿起筷子,吃了点青菜。
“怎么还一代不如一代了?我们过去改嫁,离婚就是常见的事情,谁能保证嫁了就能过好?过不好自然要离!”
比如说她,她十四岁就被父母给许人了,后头过了两年她回了家说不过。父母不肯接她回家,她就跟着大部队走了,走出来了一片新天地。
改嫁、再嫁可不能算是丢人的事情。
女人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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