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秦国历代君主10
秦昭子:嬴姓,名昭,“子”是尊称(另一说:“子”表示“爵位”),秦怀公的太子,生卒年不详,早逝。他是秦灵公之父、秦献公的祖父。
秦昭子,是秦怀公的太子。死后,秦昭子的儿子秦灵公继位。
他是秦孝公的曾祖父、秦惠文王的高祖父。
秦灵公,(?–公元前415年),嬴姓,名不详,《史记·秦始皇本纪》作秦肃灵公。春秋时期秦国第二十代君主。
秦灵公,嬴姓,名嬴肃,
秦怀公嬴封之孙、秦昭太子嬴昭之子,秦献公嬴师隰之父。
秦厉共公嬴刺死后,其子嬴欣、嬴封先后继位,是为秦躁公、秦怀公。期间秦国衰败、大臣擅权。
公元前425年,庶长鼂联合大臣围攻秦怀公,怀公嬴封自杀。
由于太子秦昭子嬴昭早死,大臣们迎立秦昭子赵昭之子嬴肃继位, 是为秦国第二十代君主,史称秦灵公。
秦灵公二年(公元前424年),秦灵公嬴肃之子嬴师隰(秦献公)出生。
秦灵公六年公元前419年,晋国魏氏在少梁(今陕西省韩城市西南)筑城,秦国派兵进攻,两军在少梁交战两年。
秦灵公八年(公元前417年),魏军击败秦军,再次在少梁筑城。 [8]
秦军则沿黄河修筑防御工事,阻止魏军西进。
秦灵公十年(公元前415年),派兵修补繁庞(今陕西省韩城市东南),在籍姑(今陕西省韩城市北)筑城。 [10]秦灵公去世,葬于丘里秦悼公陵墓以西。
秦灵公去世后,秦国国内重臣拥立在晋国的秦怀公嬴封之子、秦昭子之弟、秦灵公之叔公子悼子回国继位,是为秦简公。
公子连(秦献公)被迫流亡至魏国。
灵公六年,秦攻击晋城少梁。
灵公七年,与魏国在少梁交战。
秦灵公三年(公元前422年),在吴阳(今陕西省宝鸡市吴山)建上畤,祭祀黄帝;建下畤,祭祀炎帝。
《史记》记载,秦灵公于公元前422年(周威烈王四年)恢复祭祀黄帝和炎帝,“曾作吴阳上畤,专祀黄帝”。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沿袭了秦国对白、青、黄、赤四帝的祭祀。
按照五德终始说,秦为水德,土克水,所以有汉为土德之说,而黄帝亦为土德,因此,当刘邦响应陈涉起义,在沛举行起义时,就曾“祠黄帝”(《汉书·高帝纪》)。
《史记·秦本纪》:怀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为灵公。灵公,怀公孙也。
灵公六年,晋城少梁,秦击之。
十三年,城籍姑。灵公卒。
秦简公,嬴悼子,嬴姓,名“悼子”。
一般认为他是秦怀公之子,秦昭子之弟、秦灵公的叔父;战国时期秦国国君,公元前414年—公元前400年在位。
秦简公在政治、经济上有一定改革,他允许官吏、百姓带剑,打破了只有贵族才能带剑的特权;实行按土地亩数征收租税的政策,则是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表明秦国开始向封建制度转化。
公元前400年,秦简公去世,儿子继位,史称“秦惠公”。
秦简公,公元前414年—公元前400年在位。秦简公二年(公元前413年),秦简公出师攻魏,败于郑(今陕西华县西南)。秦简公六年(公元前409年),秦简公令官吏带剑以防身。这是秦国革新礼制的一大措施;次年,又允许百姓带剑。同年,魏伐秦,尽占河西地,筑洛阴、 县两城,秦退守洛水(今陕西境内洛水),为加强防御,保障国内改革,秦简公组织军民在东境修筑长城。这是战国时期最早的长城,又称秦东长城。长城南起今陕西华阴县东南小张村附近,由此趋向东北越过渭河,沿洛河右岸北上,经大荔、蒲城、白水等县,北止于白水县黄龙山南麓。今华阴县城东、蒲城县东南,尚有秦长城遗址。
历史记载,秦灵公卒,子献公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简公,昭子之弟而怀公之子也。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巉洛。城重泉。十六年卒,子惠公立。
秦惠公(?—公元前492年9月27日),嬴姓 ,秦夷公之子,春秋时期秦国国君,又称秦前惠公,在位9年(公元前500年至公元前492年)。
秦惠公(?-公元前492年),嬴姓,名宁,秦夷公之子。秦夷公是秦哀公的太子,未继位即已病故,故秦哀公让孙子(秦夷公之子)赢宁直接继位,是为秦惠公。鲁哀公三年十月癸卯 (前492年9月27日),秦惠公立十年卒,子秦悼公立。秦惠公元年,孔子在鲁国担任要职(行鲁相事);惠公五年,晋国赵氏与智氏联合灭中行、范氏。
秦献公(前424年-前362年?),嬴姓,赵氏,名师隰或连,又称“秦元献公”“秦元王”,战国时期政治家,秦国第二十四位国君。
早年,秦献公流亡在外。秦出公二年(前385年),回秦国继位。秦献公元年(前384年),废除秦国的人殉制度。秦献公二十一年,与魏国发生石门之战,斩杀了魏军首级六万,被周显王赐予绣有花纹的礼服。秦献公二十三年(前362年),与魏国发生少梁之战,俘虏了魏将公孙痤。大约同年(前362年),秦献公去世,安葬于嚣圉(所在未详),谥号“献”(又作“元献”“元”)。
在位期间,秦献公对内采取废除人殉制度、迁都栎阳(今陕西西安阎良区武屯乡附近)、建立商市等措施对奴隶制度进行改革,同时采取编制户籍、推广县制等措施对行政制度进行改革,打击奴隶主贵族势力,削弱奴隶制度,改变了秦国“国乱兵弱而君主卑弱”的局面。对外积极备战东伐,与中原的魏国、韩国、赵国进行了多次战争,并取得一些胜利,在石门之战中取胜后,得到天子称贺、六国致礼,提升了秦国的地位,史称“献公称伯”。
秦灵公元年(前424年),秦灵公之子公子连出生。 [2-3] [10]
秦灵公十年(前415年),秦灵公去世,秦昭子之弟悼子被拥立为国君,即秦简公。 公子连没能即位,出居河西之地(今陕西大荔、华县一带),开始流亡。
秦简公十五年(前400年),秦简公去世,其子秦惠公即位。
秦惠公十三年(前387年),秦惠公去世,其子秦出公即位。 秦出公即位时年仅两岁,因此由秦出公的母亲秦小主夫人执政。
秦出公二年(前385年),秦小主夫人用宦官专权,群贤心中不快,隐匿不出;百姓们忧郁怨恨,指责君主。此时,公子连流亡已有三十年,河西之地被魏国所夺取而占有。得知这种情况后,公子连打算乘机返回秦国,取代秦出公为君,于是借臣下和百姓的帮助到郑所关塞(今陕西华县东)去,想要从这里进入秦国,但守塞的右主然不肯放他进去,说:“我要坚守道义,不能同时侍奉两个君主,公子您快点离开吧!”公子连离开郑所关塞,去往焉氏关塞(今甘肃平凉西北),由庶长菌改(即庶长改)迎接进秦国。秦小主夫人听到这个消息后大吃一惊,命令将帅起兵去拦阻,接到的命令说:“敌寇在边境上。”这些将士刚出发的时候,都说:“去迎击敌寇。”走到半路,乘机发动哗变,说:“不是去迎击敌寇,而是去迎接君主。”于是公子连与士卒一起回到雍城(今陕西凤翔东南),杀死秦出公和秦小主夫人,把他们沉入深渊,而后公子连即位为国君,即秦献公。
对内改革
秦献公元年(前384年),秦献公废止秦国的人殉制度。次年(前383年),秦献公迁都栎阳(今陕西西安阎良区武屯乡附近)。
秦献公六年(前379年),秦献公把蒲、蓝田(今陕西蓝田西)、善明氏等边境地区改建成县,推广县制。次年(前378年),秦献公建立商市。
秦献公十年(前375年),秦献公下令重新编制户籍。
秦献公十一年(前374年),秦献公派胡苏带兵攻打韩国,韩国将领韩襄于酸水(即酸枣,今河南延津西南)打败秦军。
秦献公十四年(前371年),秦军与赵军在高安交战,秦国兵败。
秦献公十九年(前366年),魏惠王与韩懿侯在宅阳(今河南郑州北)会盟,准备联合攻打秦国,为此在武都(即武城,今陕西华县东)筑城。秦献公得到消息后先发制人,派军进攻武都,击败魏军后,继续向魏国进攻,在洛阴(今陕西大荔东南,《资治通鉴》误作“洛阳”与魏国、韩国联军交战,击败联军。
秦献公二十一年(前364年),秦献公派章蟜带兵和魏国的军队在石门(今山西运城西南)交战,斩杀了魏军首级六万,周显王将绣有花纹的礼服赠予秦献公,表示祝贺,史称“献公称伯”。
秦献公二十二年(前363年),秦献公出兵攻打魏国少梁(今陕西韩城西南),赵成侯出兵救援魏国。
秦献公二十三年(前362年),秦献公派庶长国带兵再次攻打魏国少梁(今陕西韩城西南),秦军取胜并俘虏了魏国太子、将领公孙痤,攻取了庞城(今陕西韩城东南)。
大约同年,秦献公去世,安葬于嚣圉,谥号“献”(又作“元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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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人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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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献公元年(前384年),秦献公宣布“止从死”,从法律上废除了秦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殉制度。
秦国的人殉习俗承袭自殷人,属于厚葬陋习。当时,人们用人殉数量标明死者的身份和地位。而在中原各国,人殉在春秋时期已逐渐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用木制或陶制的偶人殉葬。秦国的人殉制度,一定程度上成为其野蛮落后的象征,严重阻碍了秦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秦献公废除人殉制度,达到了“一石三鸟”的目的:一是改善了劳动力无谓消耗的局面,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二是维护生存权,得到社会各阶层广泛的支持与拥护。三是没有对奴隶主贵族的利益造成直接的损害。
总体上,秦国人殉制度的废除,对内重振秦国国君威望,争取了民心,对外树立了秦国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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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都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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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献公二年(前383年),秦献公把都城从雍城(今陕西凤翔东南)迁到栎阳(今陕西西安阎良区武屯乡附近),实现了以下目的:
首先,雍城奴隶主贵族保守势力太大,他们极力反对改革,经常发动宫廷政变。秦献公初立,如果直接和奴隶主阶级爆发冲突,无异于自寻死路。而迁都栎阳,秦国就形成了栎阳和雍城、东和西对抗的格局。栎阳是秦献公建筑的都城,是封建地主集团即新兴势力的中心;雍城是秦国的旧都,是奴隶主集团即保守势力的中心。国内两大对立集团分居东、西,矛盾得到缓和,为改革创造了稳定的国内环境。
其次,雍城地处关中西部,远离对魏国的战略前沿地带,栎阳则距东方诸国尤其魏国很近。都城靠近秦国和魏国的前线,有利于国君控制全局,亲临指挥,把握战机,消弭来自东方魏国的战争忧患,增强自身的防卫实力。
最后,栎阳是交通要道,商业发达,经济富庶,人力与物力资源充沛。石川河流经都城北部和东部,助益于航运及其物资、人力的集结和运输,便于及时调动全国的力量支援前线。
编制户籍
战国初期,秦国人口分为居住在城里的“国人”(即平民和奴隶主)与城外的“野人”(即奴隶)。“国”与“野”既是一种地域区别,也是政治地位的区分。在奴隶制渐趋瓦解,封建制逐渐萌芽与成长的趋势下,秦献公根据阶层变化的新情况,于秦献公十年(前375年)重新编制户籍,按照军队编制,以“伍”为基本单位,将民户加以区分,各自编户,并载入户籍册,称为“户籍相伍”。这种户籍制度是一种军政合一、寓兵于农的制度。平时,同伍之人相互监督,便于治安、征收赋役;战时,“伍”又是军事单位,便于征兵作战。这一编制,具有如下意义:
首先,不仅具有整顿社会秩序、强化基层组织的功能,而且基层组织与军队编制结合起来,便于统一征兵,加强了国君对军队的领导权。此前,秦军基本上都是奴隶主贵族头目(即庶长)的私属部队。他们经常利用军队发动政变。通过编制户籍,秦献公“剥夺了奴隶主贵族培植私人武装的特权,消除了秦国动乱的一个祸根。”
其次,凡是秦国统治的百姓一律编入“伍”,原有的“国”与“野”界限被取消了,等于在法律上承认了“野人”与“国人”处于同样的地位,提升了“野人”的社会地位,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国内的阶级矛盾。
最后,编制户籍有利于秦献公控制百姓,在此基础上建立封建的生产方式。从“里耶秦简”等文献来看,当时户籍登记包括里、爵、名、年龄、身高、肤色及大男、大女、小男、小女、未使女、未使男等家庭情况内容,这些为秦国建立在对人身控制基础上的赋役征派奠定了基础。
总而言之,秦献公通过编制户籍,牢牢地控制了每户里民,能广泛调动和利用全国人力资源,为之后商鞅实行耕战强国战略奠定了基础。
推广县制
春秋时期,秦国就在边远地区设置带有军事性质的县。战国初期,随着领地的变化,秦国不断增置县,如秦厉共公二十一年(前456年)设频阳(今陕西富平东北)县,秦惠公十一年(前389年)又在陕(今河南三门峡西)设县。到秦献公时,又集中地设了数县:秦献公六年(前379年),把蒲、蓝田(今陕西蓝田西)、善明氏改建为县;秦献公十一年(前374年),在栎阳设县。原本,县是设于新夺得来的土地,或是边远地区,秦献公在首都也设置县这一级军政合一的组织。这一方面表明当时的首都栎阳处于军事争夺的要冲,地方行政组织也必须适应战争的需要;同时也为秦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县制(统一以后为郡县制)进一步作了准备。
军事上,秦献公在位期间多次对外用兵,有胜有负。
继位之初,兵临渭首,秦军灭掉狄、?戎。
秦献公十一年(前374年)跟韩国于酸水交战,秦军兵败。
秦献公十四年(前371年)跟赵国于高安交战,秦军兵败。
秦献公十九年(前366年),魏国、韩国联军于洛阴交战,秦军大胜。
秦献公二十一年(前364年)跟魏国石门之战,秦军取胜并斩杀了魏军首级六万。
秦献公二十三年(前362年)跟魏国少梁之战,秦军取胜并俘虏了魏国太子、将领公孙痤,攻取了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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