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挺好的
人在用过饭后难免会有点瞌睡, 可冬天日短,不宜午睡,孟阳就去写对联消食, 顺便走走困。
无所事事的另外两个人亦步亦趋,也磨磨蹭蹭跟着进了书房。
说起来, 他们活了这么些年,还是第一回进这种地方。
刚一进门,两人就被震惊的合不拢嘴。但见三面墙上都是直通房顶的高大书架, 上面密密麻麻摆满了书籍。
这可真是……
江湖固然不通朝堂, 但对于做学问这种事, 世人总有种发自内心的尊重。
饶是廖雁素来嘴贱, 此刻也有些失语。
良久,他才隐约带着一点敬佩的问道:“这些书你都看过?”
有那么一瞬间,他简直都不敢大喘气啦!
孟阳点头, 熟门熟路的取了笔墨纸砚,“都是自己背下来抄的, 也算是看过了吧?”
背下来?!
两个江湖客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小书呆瘦弱的身躯里, 竟然藏着这许多墨水吗?
真是人不可貌相。
不过敬佩归敬佩, 白星和廖雁对这上头的事都不大感兴趣,盯着孟阳写了几幅对联之后就厌烦了。
写来写去都差不多, 有什么意思?
两人活像脚底像长了尖刺一样,晃来晃去,连老老实实站着都难。
廖雁只觉得被文绉绉的空气所包围,人都要喘不过气来了,可若就此落荒而逃,难免又伤了脸面……
他抓耳挠腮想了半天,“书呆子, 你这里可有什么话本没有?”
孟阳有些诧异的看了他几眼,忽然笑了。
廖雁最喜欢折腾人,却也最怕别人冲自己笑,总觉得浑身不自在,“笑屁!”
比起笑,他宁肯别人冲自己横眉倒竖的,至少能一眼看透对方在想什么。
孟阳摇摇头,也不说话,果然去抱了一大匣子话本来。
他只是觉得很有趣,越相处越能觉出人性之复杂。
就好比眼前的廖雁,虽然初见面时闹得不大愉快,平时也故意装的凶巴巴的,但其实这是个蛮懂礼数的人吧?
不然他此时已经身在书房,距离书架不过两臂之遥,但凡想找什么,随手去翻也就是了。
可他没有。
非但没有,甚至还很正儿八经地询问问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这难道不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吗?
“《江湖鬼话》,这个名字好,就它了。”廖雁简单粗暴地翻了一遍,很快选定一本,美滋滋道。
名字简单,关键字他都认得,听上去就很刺激。
白星熟练地顺着桌腿蹲下,廖雁也挨着她,两人就这么脑袋挨着脑袋,安安静静地看起话本来。
从孟阳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看见两颗毛茸茸的头颅,若再往前一点点,还有几排小扇子般浓密的睫毛和两棵高挺的鼻梁……
两人的腿挨在一起,话本一边一半,白星伸出一根手指,顺着上面的字往下挪,口中念念有声。
怪乖巧的,孟阳暗想。
但很快,她就念不下去了。
白星的手指停住,她拧起眉头皱起脸,对着那个字看了老半天,扭头问廖雁,“这个怎么读?”
笔划这么多,黑乎乎一团,看着好烦哦。
后者抓耳挠腮,光棍道:“我哪儿知道?”
想要长久的混迹江湖,单凭武力是不够的,还需要用脑子。白星和廖雁都非不识丁之辈,只是认识的字并不算太多,也不懂什么典故……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整齐地向后仰头,又把手中的话本高高举起:
“这是什么字?”
孟阳从后面撩起眼皮看了下,“罄,一种乐器。”
“哦。”两人齐齐点头,又继续看下去。
两个年轻的江湖客就这么蹲在书桌下专注地看话本,还时不时抬起头来问一句“这个字怎么念?”“那个又是什么?”,虽然磕磕绊绊,倒也读得津津有味。
后来看到一篇捉狐妖的故事里写道“二桃杀三士”,两人都十分震惊:这是什么暗器?看上去好厉害的样子!
孟阳听后失笑,一边写对联,一边解释说:“那个不是暗器,而是一段春秋时期的典故,说的是权谋和人心……”
他知道这两人没正经读过书,说的复杂了恐怕听不懂,略一沉吟便言简意赅道:“很久以前有个帝王,他麾下有三名勇士,功劳很大,帝王十分忌惮。恰巧有个谋臣告状说那三名勇士无理,并献出一计:由帝王亲自赏赐两枚桃子,只给他们三人中最骁勇善战的两位,三人一番争论,先是起了龃龉,后又羞愤自杀……”
说到最后,他的脸色已经十分暗淡,眼神中也罕见的带了一丝怨怒。
勇士跟随帝王打天下,且不说那无理究竟是否为真,纵然为真,又如何?终究还未起不臣之心。但那帝王却早已心生忌惮,借助谋臣之口除去有功之臣。
飞鸟未尽,良弓先藏;狡兔未死,走狗先烹,帝王心之冷酷无情,何等可怖又可悲。
他为那三名勇士一大哭。
心一乱,笔就不稳,孟阳手下立刻点了两个墨团,这张对联已然不能用了。
他骤然回神,缓缓吐出一口气,将那张废联揉碎丢开,重新取了一张新的。
“蠢才,真蠢才!”却见廖雁忽然拍着腿哈哈大笑起来,“若换作是我,就把三个桃子都吃了!”
孟阳:“……”
好像重点不是这个吧?
又见廖雁笑完之后忽然面色一变,冷声道:“被人三言两语就挑拨,死了也不冤!若换了是我,就杀了那什么狗屁谋臣!”
三名勇士在外挣扎的时候,那光会耍嘴皮子的谋臣还指不定在哪撒尿和泥巴呢,这会儿反倒来掌握别人的生杀大权了。
就听白星幽幽来了一句,“那什么帝王也不是好东西。”
上梁不正,下梁歪,指不定就是君臣联手做的一场戏呢,谋臣看出了帝王的心思,所以故意帮他找的借口。
哼,官府的狗腿子,她愤愤地想。
“对,星星说的对!”廖雁用力一拍巴掌,扭曲着脸道,“杀了,都杀了,通通都杀了!”
孟阳:“……倒也不必如此激愤。”
全都杀了,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然而廖雁并不这么觉得,他认为自己做的很对。
为了证明自己,逐渐上头的廖雁当即拔出刀来,用力挥舞着狂笑道:“那什么狗屁史书不本来就是胜者编造的么!谁知道是真是假?就好比此刻我杀了白星,转头就可以放出话去,说她垂涎我英俊的面庞和伟健的身体已久,又嫉妒我出色的天分……被我打败之后她抱着我的大腿,苦苦哀求三天三夜,但我始终不为所动……”
反正人已经死了,死无对证嘛。
孟阳:“……”
公里公道的说,这个真的比篡改历史还要过分。
白星沉默片刻,冲廖雁勾了勾手指,“拔刀吧。”
廖雁大笑出声,简直像孩子得到了期盼已久的美味糖果一样高兴,迅速应战。
两人立刻丢开话本,从屋里一路乒乒乓乓打到外面,又从地上打到房顶,只干得天昏地暗鬼哭狼嚎,甚至踩碎了好几片瓦。
廖雁带来的那匹大黑马似乎见惯了这样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阵仗,非常沉得住气,自始至终都慢吞吞的嚼干草,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倒是窝棚里的阿青和阿花吓得要死,咯咯嘎嘎叫成一团,羽毛乱飞;隔壁的阿灰听见动静,也跟着努力撂蹄子……
孟阳一颗老妈子心操得粉碎,跟着进进出出看了老半天,本想劝廖雁,说他伤重未愈,不是对手,奈何根本插不上嘴。
待到最后,索性也不惜的管了。
再您妈的见吧!爱咋咋地,反正你们的银子都上交在我这里,大不了花钱重换。
只是这么一想,书生的心气儿就都顺了!
换瓦,换好瓦!
于是孟阳重新平心静气地开始写对联。
又过了不知多久,忽听外面嘭的一声重物坠地,隐约有酷似廖雁呻吟的声音传来。
孟阳探着脑袋看了眼,恰好见白星好似雄鹰展翅,右手倒提斩马刀,从房顶一跃而下,借势一脚将刚准备爬起来的廖雁重新踢翻在地,然后重重踩住他的胸膛。
砰!廖雁后脑勺着地,本就尚未痊愈的晕眩进一步雪上加霜,好一阵眼冒金星。
白星反手挽了个枪花,将斩马刀的刀尖虚虚戳在他下巴上,居高临下露出属于胜者的微笑。
“来啊,抱着我的大腿苦苦哀求吧!”
你有三天三夜的时间。
廖雁:“……”
他娘的。
≈≈≈≈≈≈≈≈
临近年底,家家户户都忙着除旧迎新,开始彻底打扫。
把那些旧的破的不要的东西捡出来扔掉,没来得及洗的,也赶紧洗干净晾干收起来;还有那些平时清洁不到的角落,此时也都在众人鹰一般锐利的视线下无处遁形。
偶尔有男人在房屋的边边角角偷藏私房钱,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结果都在年底的大扫除中被一窝端。
连炕席都被掀起来扫啦,往哪儿逃?
女人们顿时眉开眼笑,欢欢喜喜地将这笔“飞来横财”入了公账,划算着可以给家里的年夜饭多添几个肉菜……
房顶和屋角难免招蜘蛛,院子外的倒罢了,但是屋里的却被民间赠予一个雅号:“喜蛛”。
因为蜘蛛结网捕食蚊虫,又是能工巧匠的象征,所以屋内有蜘蛛算吉兆,证明这家人丁兴旺,是不可以轻易伤害的。
吴寡妇换了一身旧衣服,头上包了头巾,面上也围了湿布:这样可以防止灰尘呛到。
所有的被褥和家具上都提前铺了油布,这样等会儿扫屋子的时候就不会弄脏。
她将扫帚把上绑了一根长竹竿,小心避开墙角的蜘蛛,将那些积攒了一年的灰尘通通扫落。
干完这一切之后,她这才把铺在被褥上的油布扯开,麻利地拎着去院中倒掉,又抱出被子来翻晒。
“越是天冷,越要勤晒被褥,还有那些不常穿的衣裳,也要拿出来晾一晾去去霉气,也不招虫子……”
她一边拍打着,一边唠叨道。
康三爷别别扭扭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几次三番提出帮忙都被果断回绝,此时听了这话,也只好支吾两声。
一个单身的中老年男人过日子,还是个残废,能有多讲究?
话说回来,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
他稍显茫然的想着。
大约半个时辰之前,他还是像往常一样早起锻炼,结果才吃了早饭就听见有人敲门,过去一开!这就了不得啦!
吴寡妇直接从门缝里钻了进来!
康三爷简直要被吓死了:□□的,他们孤男寡女……
吴寡妇却好像特别喜欢看他窘迫的样子,笑眯眯欣赏了一会儿才大笑着将大门敞开,“要过年了,我来替你拾掇拾掇屋子。”
康三爷哪里肯!
但吴寡妇却是个倔强的人,死活不走,只道他再罗嗦,自己就喊人。
康三爷哪里还有法子?
说也奇怪,分明面对最凶残的猛兽时,他也不曾畏惧过一分,可偏偏对上这个小女人呐,就束手无策起来。
真是令人苦恼。
可他到底是个大男人,还是个颇有责任心的大男人,坐了一会儿就坐不住,强行站起身来,和吴寡妇一起晾被子。
冬天的被子又重又厚,一个女人单手根本拿不住,康三爷将拐杖垫在腋窝下,就这么轻轻巧巧地提起来,将它们挂在高高的晾衣绳上。
吴寡妇并不因为他一条腿不方便就大包大揽,反而十分信任的看着他忙活,末了,还笑眯眯的来一句,“哎呀,这家里有个男人就是不一样。”
康三爷埋头干活,并不做声,可吴寡妇总觉得他的动作更麻利了。
阳光很好,迎着雪色,晒在院子里白茫茫一片。
原本冰冷中带点僵硬的棉被在日光下摊开,缓缓舒展着身躯,终于渐渐变得柔软、温暖。
呼,我又活过来啦!它向世界宣告。
吴寡妇麻利地拍打几下,有细小的微尘腾空而起,在璀璨的光柱中翻滚、游动。
被压得扁平的棉被重新变得蓬松,像刚从天空中采摘下来的云朵,朦胧的光晕给它们平添三分温柔劲儿。
手抚摸过的地方都会变得温柔,充满了情感,仿佛晚上盖起来也格外温暖似的。
只要不刮风,冬天的日头照在身上就很暖和,吴寡妇忙活一通,额头竟也细细密密的沁了一层汗珠,脸蛋也因为热血上头而变得红扑扑的,好像秋日晒足了阳光的大苹果。
康三爷偷偷瞧了不止一眼。
看她的头发,看她的手,看她被橙红色的阳光包裹,显出来的一圈毛绒绒的镶边……
噗通,噗通,他能听见自己的心脏跳动的声音。
真是奇怪,分明没有饮酒,他却像要被这阳光熏醉了似的。
吴寡妇挽了挽袖子,“你的大衣裳呢,也该拆了外头的洗一洗!”
说着,就要进屋去拿。
也不知怎么的,刚还故作镇定的康三爷却突然慌了起来,连忙起身阻拦,“不,不用了,那个我自己来……”
然而吴寡妇哪里是个会轻易听人劝的?
不等笨嘴拙舌的康三爷说完,她就已经抱着几件衣裳出来了。
还没走出门口呢,就听吧嗒一声轻响,从其中一件棉袄里掉出来一个细长的匣子。
匣子落地后就从里面滚出一样东西,吴寡妇下意识低头一看:
哎呀,是一只蝴蝶簪子。
再一瞧,似乎有些眼熟呢。
正往这边赶的康三爷站住了,满是胡茬的脸上渐渐涌上来一片血色。他僵在原地,嘴巴开了又合,两只手无措的捏着,竟不敢动了。
吴寡妇愣了好一会儿,过了许久才慢慢蹲下去,小心地捡起那只簪子。
若仔细看时,会发现她的手还微微有点抖呢。
“这个?”她缓缓看过去,嘴角微微抽动,似悲似喜,两只好看的眼睛里渐渐泛起来一点水色。
康三爷两只粗糙的大手用力搓着,仿佛这样就能略微缓解一点难言的尴尬。
他的鼻尖上迅速渗出来一点汗水,两片嘴唇艰难地动了下,结结巴巴道:“那,咳,那日我见你看了许久,大约,大约是喜欢的吧……”
他这一生中从未做过类似的事情,只觉浑身的血都好像沸腾起来,然后疯狂涌入头颅之内,叫他不知该如何说下去。
竟是比生死之斗还要艰难!
然而吴寡妇已经听懂了。
她用力点头,从眼角甩出去几颗晶莹的水滴,亮得像水晶。
喜欢啊,怎么不喜欢?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这更值得喜欢的了!
“这,这可真是……”多年夙愿突然成真,她简直欢喜得昏了头,下意识将两只手轮流往身上擦了又擦,“你,你替我戴上。”
康三爷本想说他不会,可一对上吴寡妇那双含羞带怯又充满期待的眼睛啊,所有拒绝的话,就都消弭于无形。
他拄着拐杖走上前去,接过蝴蝶簪,小心地在对方乌黑的发髻之间比量着。
怪好看的,他想,也该找个显眼的地方插吧?
这么想着,他比划来比划去,觉得中间的最高点最显眼,于是……
在康三爷忐忑又期待的神情中,吴寡妇噗嗤笑出声来。
她抬手摸了摸位置,忽然笑得前仰后合,粉拳啪啪落在康三爷身上。
“你真是个傻子!哪有往人家脑门儿芯儿上插的?”
她笑得弯了腰,双目中的水光犹如春水带波,美极了。
康三爷也跟着傻笑一回,诚实道:“我确实不大懂这个。”
吴寡妇笑够了,自己重新换了位置,用手恋恋不舍地摸了许多遍,这才羞答答问道:“好看么?”
康三爷笑呵呵点头,“好看。”
“呸,”吴寡妇轻轻啐了声,小声道,“你自己买的东西,自然说好看。”
康三爷挠了挠头,又仔细打量一回,重重点头,“人也好看。”
吴寡妇又轻轻锤了他一下,一点点垂下手去,去勾他的手指头。
康三爷先本能的缩了两下,可马上……就不动了。
挺好的,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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