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米花糖,蛋卷
欢迎进入前情回顾环节, 补订可以解锁新章节哦! 天色已晚,白星还是选择弯腰拿起提篮,入手只觉沉甸甸的, 怕不有六七斤。
安排好了阿灰之后, 她这才打开蓝布印花包袱看了下, 就见里面赫然挨挨挤挤塞了一大堆巨型包子!
白星的嘴巴都因为吃惊而微微张大:她从没见过这么大的包子!
脸大的包子。
脸大的海碗。
难怪这些东西的体型与自己印象中书生们纤细瘦弱的形象很不相符, 原来隔壁小书呆的衡量标准竟是……脸?真是出乎意料的豪迈呢。
其实她已胡乱嚼过早起带的肉干, 但看着面前巨型菊花般绽放的美丽大包子,还是凭空生出一点饥饿感。
罢了,自己已经是有锅子和笼屉的人了,白星稍显得意地想着, 既然如此, 就热一热吃点吧。
出去一天,空荡荡的屋子早就冻透, 冷锅冷灶看上去颇有几分凄凉。
而当橙黄色的火舌重新跃动在灶膛内, 锅子里的水咕嘟嘟钻出大气泡,盖子被顶得咔哒咔哒跳着舞, 上方的空气中布满氤氲的水汽时, 久违的烟火气就又回来了。
白星又往灶膛里添了一根柴,异色猫瞳在跃动的火光照耀下出奇明亮,右脚尖无意识地点着地面, 本能地催促。
快点,再快点。
重新热过之后的大包子蓬松而柔软, 大约面粉中还掺了其他的杂粮,看上去不是特别雪白,但褶皱缝隙中若隐若现渗出来的一点淡金色汁水却足够诱人。
白星拿来一只粗瓷盘子,直接用手抓了两个大包子放进去, 那棉花般柔软的触感与自己之前的失败品截然不同。
想到这里,她下意识看了眼墙角整齐堆放着的一堆不明物体,觉得简直可以用来当暗器或是垫桌脚了。
为什么呢,她还是不太明白,分明都是面粉……
虽说要尊重每一粒粮食,但让她去生啃那样一坨玩意儿,着实有点强人所难。
相较之下,她觉得自己这个活着的人值得更多一点尊敬。
白星再次上了房顶,又瞧了眼隔壁。
屋子已经黑透,估计人早就睡下,唯有高高竖起的烟囱细微而持久地吐出一点细细的白烟:是炉火在彻夜工作,可以让火炕保持长久的温暖。
她收回视线,直接抓起一只大包子咬了口,然后舒服地眯起眼睛。
“唔~”她发出一声轻呓,仿佛猫咪被人撸毛撸开心了之后的呼噜声。
皮很薄,就这么完整地包裹着丰富的馅料竟然也没有破掉,可见包包子的人技术之高超!
白星很快吃出来豆腐、鸡蛋、粉条和木耳,额外还有一种很丰富很奇异的味道,可能有八角桂皮等诸多香料,但是看不见,大约是被提前磨成粉。
从头到尾没有一星儿肉,但香醇的味道却丝毫不逊色于肉包,厚重而踏实,让人觉得可以一吃再吃。
很安心,像……想象中家里的味道。
白白的豆腐,灿金色的炒蛋,透明的粉条和黑褐色的木耳微弹,馅料柔嫩而饱满,丰富的汁水浸透了内层皮,形成一种很特殊的风味。
没人知道白鹞子最喜欢吃这种包子皮!
这是个天大的秘密!
而当这种从不宣之于众的秘密在无意中被满足时,那份幸福感无疑会被无限放大。
包子太大了,外层被夜风吹凉时,内部的馅料还很烫,一股股热气打在脸上痒痒的,毛孔都争先恐后地敞开了。
白星呼哧呼哧吐着白汽,像一只安装在房顶上的人型喷壶,一口接一口吃得很认真,终于觉得自己可能跟隔壁的小书呆有点缘分。
能活着,真是世上最美妙的事情。
包子有点过分好吃,白星吃完一个还意犹未尽,稍作挣扎后果断下去吃了第二个,微微有些撑。
她惬意地靠在大柿子树下,仰头看着漫天繁星,觉得比起关外,中原的星星还是稍显黯淡。
但她似乎还是更喜欢这里,像江湖客们口中的绮梦,温柔而多情。
刚要进屋,白星却又意外发现一只饱满的大柿子摇摇欲坠,于是爽快摘下。
她小心地抹去柿子皮上薄薄一层尘土,动作轻柔地揭开一点皮,嘴巴凑上去用力一吸!
沁凉柔滑的果浆立即涌入口中,沿着食管缓缓流下。
分明是柿子,口感却宛如蜜汁甘浆,太好喝了吧!
果然吃水果和吃饭的胃袋是不同的地方吧,白星咯吱咯吱咬着吸出来的柿子瓣,丝毫没有感觉到刚才的过分饱腹感。她不死心得绕着柿子树又转了几圈,最终很失望地确定并没有第二只熟透的。
等柿子被吸得只剩下一层薄皮和一点屁股,白星终于稍显心虚的想起来自己的小伙伴。
她盯着柿子屁股上硕果仅存的一点果肉,非常挣扎。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忍痛扭开眼,来到马厩,故作慷慨地递过去,“哝!”
阿灰甩着尾巴瞅了她几眼,显然对对方这个时间来马厩感到诧异。
不过它是一匹很大方的马儿,犹豫了下便往角落里挪了挪,空出来老大一块地方:
来吧人类,大爷愿意分享给你一点住处!
白星:“……”
我才没有想要跟你抢马厩!
她干脆把柿子屁股塞到阿灰嘴里,后者勉为其难地嚼了嚼,迅速瞪圆眼睛:
甜,软,好吃!
这是什么好东西!
就是太少了!
白星心虚地别开眼,干咳一声,“我省给你的。”
阿灰眨了眨眼,让出了更多的空间。
它虽然是匹野马,没马教,但也知道生活不易,很多时候想得到点什么,是需要付出代价换取的。当初在草原时,它就曾经用一片水草丰美的地皮跟一只成年马换过某种甜丝丝的东西:对方有人养。
白星忍无可忍将它拖回原地,像个普通的十八岁少女一样豪情万丈道:“以后会分给你更多的!”
稍后白星满足地捧着肚皮躺在床上,额头的伤口终于渗出来细细密密的疼痛感,一度被割裂的白天和夜晚那截然不同的经历在这一刻逐渐融合。
今天她上山遇到一匹狼。天冷了,山中食物骤然减少,许多野兽都耐不住饥饿要下山找吃的,今天白星就是遇见了这样一匹饿狼。
她已经许久没活动筋骨,所以选择赤手空拳与之肉搏,结果忘了阿灰是匹莽马,完全不知道害怕,非要在旁边助阵,对着那匹狼又踢又咬。
一人一马第一次面对野兽打“配合”,默契有点不够,为了躲疯起来的阿灰,白星被饿狼在额头上划了一爪子,流了不少血。
好在只是皮外伤,也没有伤到其他地方,过几天就长好了。
她在床上翻了个身,透过破了几个小洞的窗纸看天空中闪烁的星星,心中暗自盘算:
那狼大约真的饿了许久,皮毛光泽都有些黯淡了,但胜在很完整,好好硝制后差不多可以卖个百八十两银子。
她并不缺银子,也不缺来钱的门路,不过义父说过,世上没人会嫌银子多,总有一天会有用处的。
只是狼肉难处理,食之难吃弃之可惜。
唉,她忧伤的叹了口气,又翻了个身,用脸颊蹭了蹭下面铺着的柔软熊皮。
这还是当年她和义父一起打的呢,柔软厚实,披上就跟着火一样热,外头上千两银子都没处买去!
狼肉是真的不好吃,尤其是这种饿瘦了的,又干又柴。狼肉本身肉质粗糙,有点腥臭还有点骚,童年白星跟着义父过活时,两人也都是除非没得选,不然绝不下嘴。
可这么大坨肉呢,曾经饱受饥饿折磨的白星在这方面很有点抠,觉得就这么丢了是不是太可惜。
不过现在她忽然有了另一种选择:
隔壁的小书呆厨艺似乎很不错的样子,不知他对处理狼肉有没有什么独到的见解?
王大娘挨着左邻右舍分了个遍,孟阳也得了一只,约莫有六七斤沉。
大南瓜摘下来几天后表皮逐渐变得坚硬,屈指敲时砰砰作响,但只要不泡水就可以存放好久。吃的时候用刀剖开,就露出里面橙红色的厚实的瓤来。
南瓜子很多,孟阳将它们全都掏出来,一部分埋在粗陶小花盆里育苗,顺利的话开春后挪到墙根儿底下,这样来年他也能有新鲜南瓜随吃随摘。
剩下的都洗干净,放在窗台上晾干,等过年的时候正好嗑南瓜子吃。稍微在锅里翻炒下,薄薄的皮,水滴形的披着绿褐色薄膜的瓜子仁,香喷喷的。
南瓜很大,孟阳简单计算了下,决定用三分之一分几次熬粥,三分之一做南瓜发糕,剩下的三分之一么,则可以加入面粉和金贵的红糖,用猪油煎一点嫩呼呼的南瓜饼吃。
他刚把大块的南瓜瓤倒入煮粥的沙煲中,却突然听见有人敲门。
他愣了下,扶着门框探出脑袋去,“谁呀?”
门外传来一道好听的声音,“邻居。”
邻居?
邻居!
他心心念念的大胡子好汉邻居!
孟阳还没回过神来,身体已自动冲过去,吱呀一声开了门。
哎哎哎?!
是个戴着眼罩的年轻姑娘!
孟阳傻眼了,下意识又往她身后看了看:空无一人!
来人微微扬起眉毛,适当的流露出一点疑惑,也顺着他的动作扭头看了眼,自然是什么都没看到。
孟阳隐约觉得自己闹了个乌龙,可还是不死心的问道:“敢问姑娘,可有同伴居住?”
那姑娘神色不改,“没有。”
“那劈柴声?”孟阳干巴巴道。
姑娘爽快点头,“我。”
“那兔子?”
“我。”
呀!
孟阳再次瞅了瞅来人,见她身量高挑、纤腰束束,心中原本对新邻居“身长八尺体魄雄健,脸上还带着一圈大胡子”的幻想瞬间破灭。
他求而不得的大胡子呀!
“你似乎很失望?”姑娘是个直性子,直接开口道。
她发誓自己分明看见对方眼底某种诡异的期盼破灭了。
孟阳刷地闹了个大红脸,朝她做了个大揖,“这位姑娘,小生孟阳,这厢有礼了。”
姑娘盯着面前圆滚滚的后脑勺看了会儿才道:“白星。”
张嘴就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又对陌生人行此大礼,这书生果然好呆啊!
孟阳直起身来,老实巴交讲述了自己的误会,全程低头,宛如犯错的孩童。
他一直都觉得真正的男子汉应该长一点像康三爷那样的络腮胡,看上去真的好有气魄。奈何他家从祖上开始都是斯斯文文的唇边胡须,于是只好将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他写的每一本话本里都有一位络腮胡好汉的,这是底线!
本来听新邻居沉稳有力的劈柴声、看新邻居深秋逮兔子的好本事,孟阳就先入为主的认为人家是个好汉……没成想,竟然是位姑娘,还是跟自己年岁差不多的漂亮姑娘!
唉,真是太失礼了。
络腮胡……
白星近乎本能地抬手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下巴,并在回味起大包子的美味后,隐约升腾起一股危机感:
我没有胡子,那么他会不会拒绝我的请求?
江湖中人多怪癖,好像谁没有点异于常人的爱好就没脸自称高手一般,白星觉得书呆痴迷大胡子没什么不对。
尴尬的沉默在两个初见面的邻居间疯狂蔓延。
“对了,”简单的忏悔过后,孟阳才想起来问,“白姑娘,你来是有什么事么?”
白星哦了声,朝他院中抬了抬下巴,外强中干的问道:“小书生,你的粥卖不卖?”
卖,快说你卖!
然而下一刻,就见那书呆摇了摇头。
白星一颗心骤然沉入谷底,同时脑海中迅速浮现出一个荒唐的想法:
不知现在回去从阿灰身上剪点毛贴一贴脸还来不来得及?
“邻里邻居的,谈什么卖不卖。”谁知小书生却大方地让开门口,“白姑娘请哇啊啊啊你流血了!”
约莫一刻钟过后,脑袋上结结实实缠着纱布的白星左手拿着大包子,右手端着盛满南瓜粥的大碗神游天外。
我是谁我在哪我到底在干什么?
孟阳还在一边心有余悸地唠叨,活像碎嘴老妈子,“唉,白姑娘,莫怪小生多嘴,那么老大的伤口,”他用两根手指拉出一段相当夸张的距离,神情惊恐,“就算天冷不易化脓也该好好包扎啊!”
白星埋头喝粥,“嘶溜嘶溜……”
“女孩子家家的,留疤就不美了。”
“嘶溜嘶溜……”
“那伤口真吓人,是打猎弄的么?”
“嘶溜嘶溜……”
南瓜很嫩,虽然是大块入锅,但不一会儿就完全煮透了。表层已经彻底融化,将整个沙煲的粥都染上橙红色,很漂亮。剩下的不成形状的大块也不足为惧,稍微用舌头一抿就完全化开。
甜丝丝的,真好吃。
当白星沉默着去添第三碗粥时,孟阳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大事不妙,于是赶紧闭嘴,抢走了最后一点锅底子。
邻居虽然不是大胡子好汉,但在饭桌上时,可真是位可敬的对手!
果然人不可貌相。
饭后,白星一抹嘴,“书生,会做狼肉么?”
正吭哧吭哧刷碗的孟阳惊讶道:“莫非?”
白星点头,两片红菱唇间露出一点野兽般雪白的牙齿,“稍等。”
说罢,孟阳就眼睁睁看着新邻居如同烟花一般拔地而起,视那两人多高的院墙如无物,嗖地翻了过去。
过了会儿,再次传来敲门声。
孟阳:“……谁呀?”
白星:“邻居。”
孟阳:“……”
他重新小跑过去开门,看着邻居的表情很有点一言难尽,小声道:“你都翻了墙的。”
再翻回来呗!
白星诚恳且认真道:“义父说过,去别人家要敲门。”
她要做个知礼的人。
说完,她将一整条剥了皮的狼举起来,露在眼罩外面的单眼疯狂闪动着渴望的光,“狼肉,会做吗?”
狼虽瘦,可连肉带骨头少说也有几十斤,见新邻居只用一条细胳膊提着还很游刃有余的样子,孟阳不由一阵胆战心惊,再次惊叹起对方的力气来。
这就是习武之人么?
好羡慕呀。
他还是第一次见狼肉,禁不住凑近了细细观察,不过马上又捂住鼻子后退一步。味儿真大啊。
可当他看到白星仅剩的一只眼睛黯淡下去时,又下意识喊道:“既然都是肉,多多的用些酒和姜蒜去腥……应该可以吧?”
于是白星的眼睛又亮了,并立刻跑去街上买了一大包香料和一坛黄酒回来。
这匹狼真的太瘦,扣去骨头下水也不过几十斤,再去掉筋膜就更少了。孟阳仔细研究了一回,也只从上面割下来约莫不到三斤捎带肥膘的,其余的真的太瘦,就算勉强炖了也很柴,还不够本钱。
至于内脏,常言道“狼心狗肺”,狼常年吞吃腐肉,内脏还是不要吃的好。
只要能吃,白星就没有任何意见。她老老实实抱着膝盖蹲在一边观看,只一颗脑袋随着对方的动作摇摆,整个人犹如雨后林间钻出来的随风摇摆的大蘑菇。
她好奇地看着孟阳拿出来一只造型奇特的木锤,疑惑的眼神宛如实质。
觉察到火辣辣的注视,孟阳将木锤递给她看,“提前捶打下,把肉里面的筋脉都打断,炖的时候就很容易酥烂,方便入味,也能省很多柴火的。”
所有省钱的诀窍他都烂熟于心!
白星用指腹蹭了蹭木锤表面颗粒分明的凸起,对他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赞叹不已,还回去的动作都隐隐带了几分敬畏。 w ,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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