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伙计的手落在了四十文上。
姜笙拎着玉镯,只觉得触感温润细腻,冰凉滑润,稍捏上会又返回来淡淡的温热,不会让人觉得冰冷不适。
真是从来没见过的好东西呢。
她还没来得及说话,一旁的伙计急眼了,“怎么光天化日抢人东西,把玉镯还回来,还给我!”
说着,就要上手来夺。
江老夫人面色骤变,温知允和长宴齐刷刷拉下脸,挡在妹妹跟前。
“不,不许你伤害我妹妹。”温知允难得大声,可惜没什么杀伤力。
“有话好好说,真动起手来可就不好了。”长宴的声音森凉。
伙计气愤不已,“明明是你们先抢了我的东西,现在又要威胁我,丰京还有没有王法。”
这话吸引得几个路人都驻足观看。
姜笙赶紧探出脑袋,解释道,“你要的是四十文馄饨钱,我已经给你了,这玉镯价格太贵,得还给老夫人。”
说完,走到江老夫人跟前,气哼哼地把掌心摊开。
显然小姑娘还在记仇上次被讹诈的事情。
但也不妨碍她古道热肠,善心帮忙。
真是个别扭的小家伙。
江老夫人接过玉镯,感受着掌心柔和的体温,久久说不出来话。
“可那玉镯是夫人自愿给的,你凭什么阻挠。”伙计还想挣扎。
姜笙可不惯着他,“玉镯什么价格,两碗馄饨什么价格你不清楚吗,四十文就换来个玉镯子,你这是馄饨摊还是当铺呀。”
伙计表情僵住,满脸沮丧。
倒是周围百姓大笑起来,还有给姜笙比大拇指的。
姜笙素来不怕生,竟然跟周围人唠起来了,“伯伯,婶婶,我说的对不对呀。”
“对,真是太对了。”大家附和。
没有人会讨厌一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
江老夫人的心底愈发柔软,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决定了,即使姜笙不是江家的子嗣,她也想跟这个小姑娘有所牵绊。
“好啦好啦,我们要走了,大家再会呀。”小姑娘没有恋战,拉起两个哥哥,爬上了马车。
江老夫人把玉镯交给檀月,又在她耳边嘀咕了两句。
檀月领命,很快拦在姜笙的马车跟前,说了没两句,又折返回来。
手中依然握着刚才那只温润清透的玉镯。
“老夫人,姑娘说无功不受禄,四十文的馄饨钱算不了什么,六十文的糖炒栗子也算不了什么。”檀月一边禀报,一边瞄着自家主子,“姑娘还说……如果您真的有心,就还一百文到九珍坊。”
江老夫人失笑。
说她大方有些时候真小气,说她小气有些时候也真大方。
也不知道这孩子小时候都经历了些什么。
算算时间,安水郡的第二封信应该到了吧。
江老夫人打起精神,由檀月扶着坐上马车,“回江家。”
在耐着性子等了两天以后,第二封信果真到了。
不同于上次的厚厚一沓,这次居然只有薄薄的三页纸。
这让江老夫人心底升起不好的预感,姜笙从八岁到十一岁的四年就写了十五张纸,怎么前八年的人生才只有三页纸呢。
她颤抖着打开,第一页的字就触目惊心。
孤女姜笙,襁褓中便辗转至安水郡斜阳县,被人扔在县城的大道上。
有心善的婆婆将她捡回去,用糙米糊喂养至一岁半,因病撒手人寰。
才将将会跑的婴孩伴着婆婆的尸首,靠馊掉的米糊活了七天,被邻人发现,落葬了婆婆后,由邻人捡走。
邻人喂养至两岁,因为生下幺儿缺乏口粮,不得已狠心将她丢弃在十里镇的集市上,再次被一对夫妇捡回去喂养,只可惜没多久也有了自己的嫡亲血脉。
当饭不够吃,没有血缘的姜笙只能再次辗转街头,捡烂白菜梆子啃,吃别人掉落的残渣,睡流浪狗的稻草窝。
也有好人不忍,见到便喂上两口,陆陆续续活到五岁,虽然虚长了年龄,却因为常年饥寒而生的头大肩小。
期间有九岁的流浪儿与她结伴过一些时日,互相给予温暖,度她几分美好,可惜也只过了大半年,便被更强的乞儿诱惑走,加入那个欺凌弱小的团体。
同年冬天,五岁的姜笙在雪地里险些没撑过去,是张香莲给了她热水热饭,又将她带回十里铺村的破庙里,才让她有了个不像家的家。
五岁到七岁,因为愈发机灵开始学会抢饭偷食,被打过不下七八次,有象征性给两巴掌的,也有将她打到浑身青紫,三天不能动弹的,幸运的是都活下来了。
幸运,真是个讥讽的词。
你可以称她幸运地活了下来,也可以认为她不幸运,才遭受了这样的苦难。
江老夫人低着头没说话,大滴大滴的泪水落在信封上,晕染了墨字。
檀月在旁边满脸担心,又不敢出声。
再往后翻,是姜笙年龄的推测。
婆婆邻人的描述,当时襁褓里的姜笙应该有六七个月大小,再往后的体型没办法判断年龄,但是叠加起年限,跟姜笙现在的十一岁是对得上的。
据邻人回忆,当时的姜笙又白又胖,虽然饿了一天嗷嗷大哭,但声音洪亮身体健康,以至于整个村里的人都在疑惑,谁会把这么正常的孩子给丢掉。
唯一的疑点是,裹孩子用的包袱皮非常普通,并无任何富贵人家的特征,就是最普通不过的棉布,并不能拿来证明姜笙的身份。
当然,这是针对外人来说的。
只有江老夫人明白为什么,想清楚前后,她目眦欲裂,手中拐杖狠狠拄在青石板上,“这个该死的东西!”
“真是,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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