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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胡氏兄弟


这一细看却见,梳着双环髻的小女娃俏生生的站立在一旁,细润白皙的皮肤衬得眼睛明亮生动,红润的嘴角微微翘起显得俏皮可爱,记忆中瘦小不起眼的女娃竟有了如此大的变化。

胡长林怔了怔,不由感叹:“这才一个多月没见,珍珠都成漂亮的大姑娘了,变得大伯都快认不出了,还能想到用炕来烘干蘑菇,果真是越大越聪明了。”

珍珠咧嘴一笑也不扭捏,落落大方的答道:“这都是奶的功劳,我不过是这么一说而已,这烘干的时间火候都是奶一点一点摸索出来的,奶还熬了好几夜都没有能把蘑菇都烘干,大伯你们回来得正好,可以帮忙分担些,奶这几天可辛苦了。”

说完朝王氏甜甜一笑。

王氏听了,笑得眼睛都咪了起来,看向珍珠的眼神多了几分亲昵:“奶不辛苦,你们两姐弟天天跑山上更辛苦,等把蘑菇卖了,奶一人做一套衣服奖励你们。”

胡长贵有些诧异的看着珍珠,珍珠察觉到视线顺着看了过去,胡长贵立刻移开了视线,习惯性的偻着身体低着头让额前的刘海遮住半边脸。

珍珠心里叹了一口气,她这个爹本就性格内向,又因脸上的伤疤更加自卑畏缩,一年到头就会埋头苦干,属于那种三棍子打不出个屁的的人,加上原本就不能言语的李氏,还有少言寡语的胡珍珠,他们家有时候像身处沙漠般寂静,还好,家里有个活波好动的平安,才给这沉闷的家庭带出一些活力。

因为鲜蘑菇容易变色需要赶着烘干,家中又缺少合适的劳动力,翠珠忙着做晚饭,珍珠又太小不会烧炕,媳妇一个在家看家,一个大着肚子,以至于王氏也顾不上让路途劳顿的两兄弟多加休息,便使唤起两人,手把手的教两人如何控制好温度,怎样烘干好蘑菇,干到什么程度为宜,每样都交代好后才满意的离开去准备晚饭。

珍珠在旁边观察了一会儿,感觉两人许是干惯了农活,这些小活技倒没难倒他们,于是也走出屋里去厨房帮忙。

一出房门便看见胡老爷子一手拿着空簸箕一手扶着墙缓步走着,珍珠一个健步上前扶住:“爷,你要干啥去?”

“没干啥,去园里摘些茄子和扁豆。”胡全福笑着。

“爷,你坐着,我去摘。”小心的把他扶好坐下,拿过簸箕。

“爷还能干得动呢,这几天腿上也有些力气了。”胡全福顺着坐下,揉搓着膝盖,这两日不知为何关节部位确实没那么疼痛,也能走上几步了。

“爷的力气留着下次用吧,呵呵,今天我去摘就好。”据珍珠观察,老爷子应该是得了风湿之类的病症,加上旧疾,天气一变腿脚就僵硬疼痛行走不便,珍珠也不懂医术没什么法子,只能每日想办法多给他喝些灵泉,总能对他有所帮助,这样想着又跑回刚才的饭桌上把剩下的水倒了出来。

“爷,你先喝点水,我去摘菜。”递过碗拿起簸箕跑到屋旁的菜园去了。

胡家老宅的菜园比她家大,扁豆沿着篱笆蜿蜒而上,一串串沉甸甸的挂在篱笆上,垄上种着好些茄子,个头大小不一,轻风吹过,满园的蔬菜果实轻晃,甚是喜人。

珍珠半蹲在菜地里,左右环顾一番后,小心的从空间里拿出不少蔬菜,茄子、辣椒、菠菜,只要老宅有的品种都拿出不少,可惜老宅的南瓜早已收获,空间里几十个圆滚滚的南瓜什么时候才能拿出来用掉哟。

珍珠在菜地里磨蹭了好一会儿后,才慢悠悠的抱着满簸箕的菜进了厨房。

“呀,珍珠啊,你咋摘了那么多的菜,这么多辣椒咋吃呀。”翠珠指着满簸箕的菜嚷着。

“呵呵,今天大伯和爹都回来了,多煮些。”珍珠嘻笑着把手里的簸箕放在灶台上,打岔着说:“今晚做些什么菜?要我帮忙不?咦,奶呢?去哪儿了?”

翠珠秀气的脸上皱起了眉头哭笑不得,摇摇头笑道:“问题可真多,奶去村口买肉了,今晚有肉吃,你帮着把菠菜洗洗吧,一会儿和蘑菇煮汤吃。”

“哎,好咧,我先去拿些松茸,秋天干燥,喝些松茸汤最好了。”边说着边往外走。

“姐…”院外的平安手里提着个竹笼吃力的走了进来,喘着气:“这只兔子也太重了,累死我了。”

“兔子?”珍珠跑了过去,往笼里细看,果真是只灰兔,便出声问道:“咋把兔子捉过来了?”

平安挠挠头看了她一眼,有些磕巴的说道:“娘捉的,意思是让奶给大伙补补身子。”

见珍珠疑惑,他连忙摆手解释“可不是我说想吃肉哦,是娘自己捉的,真的。”

“呵,行了,知道了,是我想得不周全,本来就应该这样,还是娘想得周到,娘呢?怎么没来?”家里如今有七只大兔子,其中公兔就有三只,母兔留着繁殖,公兔倒是可以宰一两只的,一只公兔的后宫据悉可以容纳十只左右的母兔,所以倒不用担心配种问题。

“娘看家,家里没人不行,一会儿给娘端些菜。”这活平安没少干,胡长贵家住得偏,家里虽然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穷家破户一针一线更来之不易,李氏多数时间都会留在家中。

“三姐,平安,你们干啥呢?”平顺拿着酒葫芦也晃悠悠的回来了。

珍珠笑眯眯的招呼他过来,指着兔子让他自己看,平顺眼睛一亮大声喊道:“兔子!三姐,你把兔子捉来干啥?”他满脸期待的看着珍珠。

珍珠笑意盈盈,看着这吃货眼里闪着的期待,故意逗弄他:“捉过来养着呀,还能捉来吃呀。”

平顺眼里的闪亮顿时黑了下去,蔫蔫地“哦”了一声。

“哥,这是捉来吃的,姐糊弄你呢。”平安憋笑,见他满脸失望,忍不住解释。

果不其然,小吃货的眼神又泛起了星光:“那今晚有兔肉吃了!哇!太好啦!耶~耶~”

平顺兴奋得一蹦跳了老高,然后咧着嘴一阵傻笑。

这精彩的脸部表情看得珍珠一顿笑抽,这小子还挺可爱,爱吃爱动还有点轴。

当晚,王氏熟练的宰杀兔子保留住整片的兔毛,兔子约有五斤重,一半爆炒一半红烧,满院的肉香勾引着人的味蕾,平顺和平安两娃更是咽着口水,堵在厨房门口不肯离去。

等到饭菜都上了桌,天色已暗沉,在老宅是男女分成两桌吃饭,大桌子上是胡老爷子领着儿子孙子在一块,胡老太太则领着媳妇孙女在小桌上吃饭,等胡老爷子拿起筷子开动后,大伙儿都忍不住朝着兔肉下筷,用辣椒、姜片、大蒜、葱等爆炒出来的兔肉香辣爽口,外焦里嫩非常好吃,而红烧兔肉则色泽红润,味香肉烂,咸甜相间,老人小孩都喜欢红烧的糯软香甜,没一会儿红烧兔肉便见了底。

珍珠偏爱吃辣,而以往李氏的饭桌上却从未出现过辣椒,菜地里的几株辣椒像装饰品一般,这些天的饭食用句粗话来说就是嘴巴淡出个鸟来,这会儿只见她双唇微红辣得直哈气,嘴里却依旧嚼着香辣兔肉,吃得一个欢实。

梁氏本身也爱吃辣,可因怀着身孕不能放开吃,看着辣得龇牙咧嘴的珍珠,不由也有些馋,抿了抿嘴说道:“珍珠,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吃辣了,你以前不是不爱吃辣么?”

“哦,最近比较累,吃辣的下饭。”珍珠编了个理由,然后往大桌上瞟了一眼“伯娘,你看,平顺吃辣的也吃得香。”

梁氏瞧去,果然,平顺嘴巴油亮通红,辣得满头冒汗,梁氏见状心疼说道:“平顺啊,别吃那么多辣子,等会儿肚子该疼了。”

“娘,没事,我不怕辣。”平顺嘴里含肉含糊应着。

“别拘着他,他小牛犊子一般,能吃就多吃些,你也多吃些。”王氏夹了块红烧兔肉给梁氏,转头又夹给珍珠,“珍珠也多吃些,这兔子可都是你的功劳,翠珠今天辛苦了,多吃些。”

一桌都夹过后她才夹了块肉放在自己碗里吃起来。

一阵风卷残云后,吃饭的速度才慢了下来,开始一边吃,一边说着话,只听胡长林断断续续说道:“何家是清泉镇有名望的乡绅,家大业大,这次翻修院落,我和长贵跟着柳叔每日来回运送些木材沙石,偶尔也打杂干些粗活,每人每日三十文钱,干了一个月十天,结了不少银钱,这趟活跑得不差,可惜后来下了几天雨,后续有些活没干完,眼瞅着准备进冬了,赵家便停了工。”

胡长林一脸惋惜,多干几天还能多添些进项,能像赵家这般大方利爽的东家可不多,要不是有柳叔带着,他们上哪能找到这么高工价的活计,改明儿得空闲得和长贵去柳家送些谢礼才行。

一天三十文?那一个月十天不就一千二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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