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盟友(中)
冷兵器时代的军人,很少有思想工作的概念。定海军在山东立足以后,郭宁开始通过军校的学生,着手向军人灌输一些东西,但限于将士们的文化水平,所灌输的只限于吃粮当兵,杀敌复仇这一套,以此来提振将士们的士气。
而辽东地方的胡族部落里,将士们在战场上的勇气,或者源于掳掠和屠杀所带来的蛮性,或者源于对己方强大力量的信心。塑造这种信心的,除了过往的战绩,就只有首领或部落勇士的强悍表现。
这就是胡族勇士总是会挑衅,总是会主动威逼他人的原因,这种挑衅哪怕没有实际的结果,也足以把自己的武勇形象种植在军心之中,进而有益于战场上的厮杀。
女真人迁居中原的那一部分,已经渐染华风,变得有些文弱。但这些始终生活在北方寒苦之地的女真人,或者在他们羽翼下的各部异族依然保持着原有的风俗。他们眼中没有道理,而只有强弱。
被挑衅的一方如果没有及时做出反应,就将被视为怯弱,由此面临变本加厉的挑衅和欺凌。故而,对挑衅唯一合理的应对方法,便是以牙还牙,最好加倍返还。
就像此刻王歹儿做的一样。
当王歹儿站回到李云身边的时候,城门周围,至少三五十人同时拔刀威吓,更有人奋声大喝,威吓要将一行人当场砍作肉泥。就连蒲鲜按出身边的弓箭手们,也个个露出羞恼神色。
可他们或许是底气不足,又或许是太过沮丧,嚷了好一阵,竟没人当真再上来动手。
李云好整以暇地等了片刻,才转向蒲鲜按出:“我们可以进城了么?”
城楼上有个沙哑的嗓音飘荡下落:“自然可以。”
李云抬头看看,只见说话之人年约四旬,普通身高,普通相貌,穿着白色的女真裹袍,手扶城堞向下探看的姿态也很随意。但他眼神扫视商队时,偶尔露出精光,足显身份非常,是那种习惯了颐指气使之人。
“见过宣使!”
原本暴躁喧腾的胡儿们,纷纷拜伏,蒲鲜按出也不例外。而适才格外趾高气扬的蒲鲜烈邻,不止跪伏,甚至还瑟瑟发抖了起来。
原来他就是蒲鲜万奴?
李云躬身行礼。
城门周围忽然平静下来。只有那匹载着无头尸体的战马蹬蹬踏踏地跑了小半圈,又绕回了原处。许是注意到骑士的脑袋滚落地面,垂下头颈嗅了嗅,有些迷惑地打了个响鼻。
蒲鲜万奴的眼神扫过两个义子,哈哈笑了两声,然后又对着李云道:“这位李判官,请,请上来说话。”
“好!”
自有仆役过来,引着众人往城里宿处休息。一行人穿过城门,李云拍了拍王歹儿的胳臂,自家跟着一名扈从往左转去。
沿着城墙下人烟稀疏的街道走了几步,便是一条连通墙头的夯土步道。步道年久失修,有些破旧,但仍能看出当日的营造规模。
蒲鲜万奴就站在步道顶端,看着李云安然走上来,招了招手:“来,我们往北面去。”
李云随在他身侧稍后:“好。”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一阵。
几十名甲士脚步铿锵,跟随在数丈开外。
李云边走,边粗略看看,只见城墙上的夯土颜色,和步道完全不同,明显是新修整过的,可能还加高了。两人所经之处,又有旗帜林立,守卒凶悍,几处马面上刁斗森严。城北旷野岗阜的方向,也不知有多少人马正在行军或训练,隆隆脚步,卷起漫天的烟尘。
“我专门打听过山东定海军郭节度的崛起经历,很是钦佩。”蒲鲜万奴走着走着,沉声道:“他的所作所为无不胆大妄为,但细细想来,又确有可行的道理……只不过,若换了他人,恐怕既没这样的胆量,也没这样的决断。那几次沙场交战,换了他人指挥,恐怕更没有打赢的本事。”
“宣使的夸赞,我当如实带回给我主。想来我家节帅得知,会感到荣幸。”
蒲鲜万奴又道:“我估计,郭节度这阵子应当正在抓紧练兵。待到杨安儿和完颜合达分出胜负的时候,定海军精锐尽出,正好席卷山东,或许还能就此逐鹿中原。而在他括取领土、人民的当口,朝廷,还有我们这些人,都得抵着蒙古人,分毫不敢乱动。”
“这……宣使,我只是一个群牧所的判官,你说的这些,我不懂,也不敢与闻。”李云小心翼翼地道。
蒲鲜万奴哈哈一笑:“不必紧张。你家郭节度所做的事,也是我想做的。只不过,我起步慢了一点,身在辽东边鄙之地,周围的无知、无能之辈的掣肘又太多。待我用尽手段,将之一一梳理过,局面又变得太快……所以眼下只能看看定海军的威风,深感羡慕了。”
“局面变得太快?”
李云凝神一想:“宣使是指,契丹军起兵的事?想来咸平府雄兵数万,那耶律留哥并不能造成什么威胁。以我今日所见的兵强马壮,先前贵属说,担心我们商队一行的安全,我以为,甚是多虑。”
蒲鲜万奴摆了摆手:“耶律留哥确实有起兵的可能,但直到今天为止,他在广宁府周边的兵力并没有大举出动。说耶律留哥如何如何,那只是个幌子罢了,是我特意编排出来唬人的。之所以请你们到咸平府来,是有人想见一见你,请你给郭节度带个话。”
“这样的军国大事,也能编排?却不知,宣使你想唬谁?”李云苦笑了两声,顿了顿,又问:“想给我家节帅带话的,不知是哪一位?”
咸平府的城池很牢固,但本身规模不算大,两人沿着城墙走了半晌,已经从南面到了北面。
蒲鲜万奴举手示意:“你看那边。”
咸平府的北面,离开城池周边的少量耕地以后,便颇多山岭。山势从平缓到陡峭,山上到处都是密林,山与山之间的河水,或者清澈碧绿,或者湍急流淌,挟裹泥土,显出土黄色。
在水畔的道路上,正有一支军队迅速行进。队列时常被起伏山岗遮掩,看不出具体的兵力数量,只见武器寒光闪闪,旗帜飘拂。但粗略估计,从头至尾怎也有三四里,前后分为四到五队,也就是至少五千人。
“这是?”
“这是东北招讨司完颜铁哥的兵马。”
“原来是他?”李云吃了一惊,随即道:“久闻完颜铁哥将军的勇猛之名,他这是从泰州起兵南下,支援咸平府了么?先前听说,宣使和完颜铁哥将军不睦,原来是假的。”
“那是真的,完颜铁哥确实与我不睦。泰和伐宋时,完颜铁哥和我都在右副元帅完颜匡的部下,铁哥勇猛异常,攻光化军时,亲领部众鏖战破敌,又拔鹿角,夺门以入。攻襄阳时,也是他为前驱,获生口,导大军渡江,屡战皆捷……此人勇猛胜过我,功绩胜过我,对朝廷的忠诚也胜过我,我深恨之。”
“这……宣使,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所以,这一次我向各地报称耶律留哥起兵,专门连续派了几拨精细的部下去往泰州,让他们竭力渲染契丹叛军势大,恳请完颜铁哥看在大金国的份上,务必捐弃前嫌,领兵来救。完颜铁哥居然信了,他真是大金国的忠臣!”
蒲鲜万奴沙哑的嗓子里,发出呼噜噜的声音,像是有浓痰,又像是被什么哽住了:“五千步骑,从泰州出发,六百多里地!可他这会儿就到了!李判官,你知道这代表什么?”
李云稍稍思忖:“代表完颜招讨使得知契丹人起兵以后,立即就挥军南下支援,全不曾耽搁。”
“没错!”蒲鲜万奴感慨地道:“昨天早上他派来的使者飞骑入城,通报援军将至,我都完全没有想到。结果露了破绽,只能将那使者杀掉了事。”
“宣使所说的破绽是指……”
“你继续看。”蒲鲜万奴依旧指着完颜铁哥的来处。
下个瞬间,高亢的号角声响起。
就在李云的视线范围内,完颜铁哥所部的行军路线四周,所有的山坡,平原,谷口,林地,李云能看到的每一个地方都似乎冒出了人影。
那些人发出了仿佛震天动地的呐喊声,伴随着无数战马嘶鸣奔腾的声响,仿佛风暴从深谷卷起,又如雷霆猝然自天空劈落。无数的骑兵纵骑奔驰,而在他们前进方向上,是如密雨般的箭矢。
战斗毫无征兆的开始了,但战场上根本就没有战线可言。
伏击的一方冲击的太快了,他们的声势也太猛了。几乎一瞬间,完颜铁哥的队列就像是被野兽撕咬走血肉那样,被打开了一个个缺口,然后缺口扩大成断裂,断裂再扩张成大大小小的包围圈。
伏击方的骑兵四处奔驰冲杀,弓手泼洒箭雨,还有披甲的步卒紧随而来,挥舞着武器,如狼群般涌向前方,与金军展开激烈的白刃格斗。
完颜铁哥不愧是猛将,即使在这时候,李云还能看到队列中的将校不断呼喝,甚至亲自反向冲杀,试图扳回局面。但在整片战场上,金军的士气肉眼可见的崩溃,每一片,每一处有人厮杀的地方,都升腾着李云很熟悉的弓弦拨动之响,当然,还有那种特殊的,既高亢又低沉的可怕喊杀声……李云也一样的熟悉。
“是蒙古军?”李云呻吟般地道:“原来蒲鲜宣使你投了蒙古。”
蒲鲜万奴摇头:“非也,非也,我是和蒙古人结了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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