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被包养的感觉
秦蒙知道,类似于这种情况,就属于女性蛮不讲理的暴走狂躁状态,女性不把心里的邪火全部发泄出来,是绝对跟你死磕到底的。
要么,就一走了之,不搭理就完了。
要么,就是耐心听完对方的絮叨。
秦蒙选择了后者,他知道,林可君是一路打探到这里,过来见他的。
正常的经商路线,直接过西平往东,至金宁再决定行走路线,往南,则向大兴(长安),往东,则是奔往清河,或是洛阳。
林可君等于是到了西平,一头扎向了北,来找自己的。
这明显不是商家的行为,而是其个人行为。
再加上去年最困难的时候,林可君大手笔相助,怎么想,都应该好生安抚一下。
秦蒙坐下,静静看着林可君,微笑道:“你不想听我说话,那好,你说,我听。”
林可君顿时开起了无敌唠叨模式,从秦蒙对阿史那罗烟所做的不对之处,再到批判秦蒙待人接物的种种不是。
秦蒙赫然发现,自己的所有一切,林可君居然了如指掌,去年砸了西平魏家的墙,到擅杀元铎,再到把元密及其随从的战马杀了,一桩桩,一件件,就连秦蒙比较熟悉的人,恐怕都未必这么清楚。
在林可君的身上,秦蒙想到了后世的一个词,小迷妹儿。
不过,古人可没有网络,上网一搜,迷恋的对象什么隐私全都了解。
秦蒙都想不通,林可君是怎么把他的日常,能扒得这样细致透彻。
生活上的一些细节,秦蒙要是不细想的话,都没注意到,自己居然有这习惯,可在林可君那里,居然是如数家珍,朗朗上口。
一时间,秦蒙竟然没了一丝焦恼的情绪,侧着头,带着似笑非笑的神情看着林可君,仿佛这不是一个发飙的悍妇,更像是赌气发嗔的邻家小妹。
“你这是什么表情?”林可君一只手掐着腰,一只手指着秦蒙喝道。
“呵呵,林小姐,说了半天,口干舌燥否?来,喝杯清茶,润润嗓子,然后再继续。”
林可君顿时为之语结,絮絮叨叨半天,指责发泄半天,和着人家根本没往心里去,这种挫败感,顿时让林可君如斗败的公鸡一般,泄了气。
把秦蒙递来的茶水一饮而尽,林可君把脸贴近了秦蒙,两只眼睛,距离秦蒙不到一尺的距离。
“秦蒙,看着我的眼睛,说实话,你是不是瞧不起我和小烟烟?”
秦蒙本来十分坦然面对林可君的凝视,听了这句话,不觉愕然道:“瞧不起你和阿史那?这话从何而起?”
“别动,你的眼睛要是不看我,就说明你心里有鬼!小烟烟说了,你肯定是心里鄙夷她是蛮夷,所以打心眼里看不起她,是不是?”
秦蒙一下子就急了:“喂喂喂,你可以看不惯我的所作所为,但绝不可以在这方面污蔑我。咱就不说那众生平等的大道理了,我最尊敬的人是谁,你应该知道吧?达奚哥哥,那可是鲜卑后裔啊,我若是嘲笑异族为蛮夷,那岂不是认蛮夷为兄?都是娘生爹养的,怎么谁就更高贵了?”
林可君点点头:“好吧,这一点,算你蒙混过关了。下一个问题,你是不是瞧不起我?”
秦蒙本来自以为调整到无欲无求的得道高人状态,可是,在林可君连续两个不着边际的问题攻击下,心态有点崩了。
“林小姐,说话经过脑子过一遍,走走心行不?好,你说我瞧不起你,我也不急着否认,你就说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瞧不起你了?或者说,我有什么行为,让你感觉瞧不起你了?”
林可君哼了一声道:“我不过是个经商的商女,在你眼里,人群三六九等,不应该是士农工商列序,我从事的,是最卑贱的职业吧。”
“住口!”秦蒙感觉林可君这脑子,思维简直是跳跃性的,要是任由她这样口无遮拦,还不知道有什么歪理邪说等着呢。
秦蒙的眼神,慢慢严肃起来:“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人之高下者,在观其行,查其心。居庙堂之高者,只知求田问舍,其人高乎?走卒贩夫,见义而为,其人贱乎?我西平遭遇强虏犯境,世人皆知我率部痛击敌寇,可谁又知,那健骑所用战刀,是林小姐于危困之际,仗义出手,使得铁匠队得以顺利开张,打造无数良兵辅助,方有此大功。西平退敌,功,在浴血奋战的将士,劳,在无数为将士们默默付出的寻常百姓。林小姐,你说,我打了胜仗,能看不起为将士们提供吃穿的百姓,还有为将士们仗义疏财的你么?”
林可君闻言,顿时低下了头,她扭捏着摆弄着自己的衣角,就像是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
秦蒙本想好好说道说道,可一看林可君这样子,顿时说不下去了。
“林小姐,齐远有没有跟你结清欠账?”秦蒙见气氛有些沉闷,便转移了话题。
“为什么要结清?难道,你想跟我一刀两断?”
天雷滚滚啊,这都是什么逻辑?这话是经过大脑思考后说出来的么?
“秦蒙,来,跟我看几样东西。”林可君忽然拉住了秦蒙的手,拖着他往外走。
女人的思维,看来还真不能用正常逻辑推导啊,秦蒙想要让林可君撒手,可对方根本不理会这茬儿,连拖带拽,将秦蒙拉出了厢房。
秦蒙怕闹出动静,再让手下看到,就更说不清了。
干脆,还是跟林可君去看看,她到底要给他看什么东西。
林可君拉着秦蒙离开府衙,到了一处库房那里,有林家的伙计在那里把守大门,一看林可君来了,赶紧躬身见礼。
林可君应了一声,就让伙计打开大门,领着秦蒙进了库房。
库房里琳琅满目,各种生活类的用品一应俱全。
秦蒙指着这些东西道:“林小姐,这都是你的货物?让我看这些干什么?经商一道,我可是一窍不通啊。”
“嘿嘿,这些,都是给你准备的。”
林可君淡淡一句话,在秦蒙耳朵里,却是如同惊雷一般。
什么?都是给我准备的?
这玩笑开大了吧?
仓库的最外边,是一件件的绫罗绸缎,没错,是件!码放得整整齐齐,目测那一堆,别说做衣服穿了,就是当材火烧炖肉,都能用个把月啊。
绫罗绸缎的后面,是一张巨大的紫檀书案,这完全可以排除造假的可能,那纹理,那厚重的质感,以及散发出淡淡的紫檀香味,绝对是真材实料的紫檀木啊。
紫檀书案上,大大小小的狼毫笔,都是成捆的,那纸张,应该就是隋唐时期最著名的销金笺了吧?
这东西可是非常著名的金贵纸张,据说,是质量上乘的纸张在最后成型的时候,撒上金粉,均匀沾到纸面上,达到一种视觉上满眼富贵的冲击力。
秦蒙在后世当中,曾在杂记中见到过销金笺的记载,一直怀疑这是夸大其词的妄语,谁会使用有金粉原料的纸啊?
等到看到实物,秦蒙再一次惊觉,所谓的现代人,感觉是站在古人的肩膀上,就能俯视古人,实际上是错得离谱的。
论起奢华,现代人未必就能比古人更能作。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喜欢的。读书人嘛,怎么能不喜欢笔墨纸砚呢?”林可君说着,又从销金笺旁拿出了一方卧佛造型的砚台,以及看上去如黑漆一样的墨。
甭问啊,这应该就是著名的歙(音西)墨了,这很好识别,据传歙墨加工,会在原料中添加提神醒脑的诸多中药材,有时候验墨,并不用研好墨,直接闻闻味道,就知道墨质怎么样了。
秦蒙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林可君说是读书人,这一点倒是靠谱,可说他是因为读书人的缘故才喜欢这些东西,那就扯了。
他绝对是被这些奢华的东西给震住了,而不是因为喜欢。
开玩笑啊,别的扔一边,就说这销金笺,你得写出什么样的文章,才舍得用这样的纸?
真的细算的话,研墨挥毫,写满一张销金笺,足够一顿饱腹满满的炖肉了。
这玩意使不得,真特么败家啊。
“来,秦蒙,这边还有。”林可君将秦蒙的身体转了一下。
秦蒙一看,他面向的地方,居然有一面一人多高的铜镜!
铜镜的旁边,是一个描金的衣帽架,衣帽架下,有几件毛皮服装。
林可君随手掏出一套,就往秦蒙身上套。
古人有句话可以形容富贵,叫做肥马轻裘。
林可君往秦蒙身上套的,就是轻裘。
套身上,一点也没有压身的感觉,就好像是穿了一件丝质的衣服一样。
“转转,转转,哎呀,你配合点好不好?转一下,让我看看,合不合身?”林可君见秦蒙不太听指挥,忍不住牢骚抱怨。
秦蒙木然转了转,林可君看着不满意,马上脱下这件,又换了一件。
反反复复,林可君一连给秦蒙换了十余套,才满意点点头。
“嗯,就是这件了,卡身,看上去就显得精神。”
秦蒙一咧嘴:“林小姐,咱们试完了吧?要是没别的事,咱们……”
不等秦蒙说完,林可君一瞪眼睛道:“你怎么这么没耐心?要试的东西多了去了,不试试怎么知道合适不合适?都是给你买的,你不用,难道要我用不成?”
秦蒙嘴角不觉一抽抽,一时间,他竟然有了一种被包养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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