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陛下他,来过淳化!
凤凰?
朱元璋甚至揉了揉眼睛,觉得十分奇怪。
这个地方,他天天来啊!
哪怕最近为了制定科举制度的事情,好久没到淳化,那也没道理秦枫大冬天的组织人手,硬是多加了个凤凰。
图个什么?
因为来得太多,朱元璋可以确定,这屋脊上之前肯定是没有凤凰的。
那么现在这个凤凰雕像,是从哪冒出来的?
朱元璋皱眉,心中迷惑。
可是落在胡惟庸眼里,却是一阵暗喜。
胡管家果然办事稳妥,在这县学上的布局,已经开始了,纵然不能凭这个小事就解决了秦枫,但作为铺垫,只要在陛下心里埋下一颗怀疑的种子,那就足够了。
重头戏,当然还在后面!
“走吧。”朱元璋虽然奇怪,也并没深究,毕竟他有好几天没来了,说不定真是秦枫加的呢,秦枫肯定有他的道理,到时候听听心声就好,没必要现在就大动干戈。
胡惟庸心中微沉,再一次确认了秦枫在陛下心中的地位。
幸好自己准备妥当,否则今天能不能干掉秦枫,还真的很难说。
马车重新启动,车轮滚滚,在宽阔平整的马路上,走得十分稳健。
这正是通往县学的道路。
胡惟庸坐在马车里,对面就是当朝天子,他纵然是百官之首,也跟随了朱元璋许多年,但还是感受到一股强大的压力,尤其是心中有鬼,更觉得陛下的每一个眼神都仿佛能洞察他内心所有隐秘的角落,差点就绷不住神。
胡管家,应该已经安排好了!
一切都按照计划,不会有任何意外!
哪怕是再大度的皇帝,哪怕是再恩宠那个秦枫,也不可能容许有人威胁到他的皇位!
事已至此,再没有转圜余地。
胡惟庸压下心头的纷乱,低声道:“陛下,这个淳化县县令秦枫,看来真有几分才华,单是这四通八达的道路,竟能胜过京城气象。虽然年少轻狂了些,也曾在远征日本时犯下大错,但亦是瑕不掩瑜……”
要想让人摔得狠,首先要将他捧得高。
胡惟庸深知这个道理,开始引导话题,夸赞秦枫。
呵……
朱元璋微笑,不置可否。
秦枫有才华?
还用你说!
诶,不对啊!
这走的什么路?
朱元璋忽然皱眉,再次挑开窗帘,诧异道:“这似乎不是去往淳化县衙的道路吧?”
啊!
胡惟庸吓了一跳,浑身冷汗都冒出来了,暗想皇帝陛下怎么会对这淳化县如此熟悉,甚至刚才都没看路,就知道走错了?
陛下他,来过淳化!
嗯,定是来看公主殿下的,不然难道为了秦枫么?
胡惟庸强行压制心中不安,急中生智地说道:“微臣……初到淳化县,可能是走错了路。不过这也刚好可以看到,淳化县不止是通往县衙的道路修得好,而是标准统一,这就更加难得……”
为了执行计划,胡惟庸命令马车稍稍绕远,竟然就被皇帝察觉,现在只能勉强解释,看似稳中带皮,其实慌中带急。
朱元璋没再说话。
这条路,只是稍稍绕远,倒也没什么。
而且……
朱元璋微微眯起眼睛,顺着马车上的窗户,望向某个方位。
那里正是毛骧在淳化县的房子,也可以说是“毛老爹”的家。
回家了。
朱元璋泛起笑容,走错了路,刚好到家看看,那也不错。
可是,忽然间,从那栋民房里,翻墙越出一个人,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裹,神色慌张,竟是径直冲着朱元璋马车的方向而来。
这……
遭贼了?
朱元璋一愣,笑容凝固在脸上。
身边的胡惟庸已经冷哼一声,起身吩咐道:“给我拿下了!”
一声令下,顿时有几个精锐的大内侍卫迎上前去,一个照面就把那个倒霉的窃贼抓住,死死按在地上,那个巨大的包裹也散乱开来,从中流出许多黄白之物,在阳光下灿然琳琅,晃花了所有人的眼。
?
朱元璋脸上的惊奇,愈发清晰。
哪来的这么多金银财宝?
这里不是毛骧的家吗,也就是自己这个毛老爹的家,从人设来看,只是略有家财的淳化百姓,家里怎么可能藏着这么多钱。
难道说,那毛骧把自己的私房钱藏着,被这窃贼偷了?
好家伙!
我记得淳化县的治安没这么差啊,这都偷到锦衣卫都指挥使的头上了。
朱元璋不由得哭笑不得,倒也觉得有趣。
可是接下来,一抹耀眼生花的明黄色,顿时让气氛发生了截然不同的变化。
因为,黄色是禁忌的颜色。
绝对禁忌!
如今,是大明洪武四年。
哪怕是大字也不识一个的普通老百姓,至少也知道黄色乃是属于皇家的颜色,民间绝不可随意使用,否则就被视作大逆不道,是要掉脑袋的。
黄色属于皇家,这可跟谐音没什么关系。
追本溯源,无非是历朝历代的统治者,要给自己建立的政权脸上贴金,要表明和阐述自己政权的合法性和正统性,早在几千年前,就搞出一个五色五行说。
要表明自己的正统性,作为天之子,万民表率的皇帝,他们穿衣服对于颜色那也是有严格规定的。比如说秦始皇特别崇尚水德,水德对应的是黑色,所以他常穿黑衣服,汉文帝崇尚土德,所以他是第一个历史上穿黄袍的皇帝。
这样的习俗,一直到了隋唐时期,这两朝的皇帝都比较崇尚“皇天后土”的说法,以黄为贵,因此黄袍就成了皇帝的专用衣服。
根据《唐典》记载:隋文帝着柘黄袍,巾带听朝。
可是隋唐时期,民间老百姓也还是可以穿黄色衣服的。
直到唐高祖武德年间,皇帝当时下诏:禁士庶不得以赤黄为衣服。
等到李治继位后,更是下诏:一切不许着黄!
从那以后,黄色就正式成为了帝王家专用之色,其他任何人穿黄、着黄,甚至用黄等皆为谋反,不仅杀无赦,甚至会灭九族。
现在,朱元璋和胡惟庸微服私访,人在淳化县,却在一个窃贼的包裹里,发现了那一抹极其鲜明的黄色,事情一下子就变得严重起来!
胡惟庸的瞳孔遽然收缩,死死盯着那包裹里散落出来的黄色衣衫,竟是陷入了短暂的呆滞。
胡管家!
他、他怎敢如此乱来!
栽赃嫁祸,也不能搞得这么过分啊!
难道这是要说,锦衣卫都指挥使毛骧,伙同即将成为驸马的秦枫,不但有不臣僭越之心,甚至连龙袍都准备好了,打算来个黄袍加身?
计策虽然是胡惟庸亲自定下的,但……过犹不及啊!
当今圣上,以破碗开局,御宇天下,岂是随便什么人就能取而代之的?
让你搞几首反诗,或者书信中透露些谋逆的词句,也就够了,足以定他们一个无可宽恕的大罪。
现在连龙袍都从毛骧家里偷出来,的确是大逆不道,但……以当今圣上的目光如炬,能瞒过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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