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3章
第三个就是干部能上不能下带来的问题
能上不能下使得干部队伍缺乏流动性,一些干部长期占据领导岗位,缺乏竞争压力,容易滋生官僚主义和不作为现象,而年轻干部晋升空间受限,积极性受挫,影响整个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能上不能下的用人机制不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一些有能力、有担当的干部可能因为没有空缺岗位而无法得到提拔,而一些能力不足的干部却长期占据岗位。
同时,也不利于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难以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导向。
能上不能下另外一个弊端就是可能导致干部队伍中存在一些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从而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此外,也可能使得一些干部在工作中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安于现状,不思进取。
有人在网上用唐宋时期的县衙做过比较:
古代县衙的组成人员数量通常在70到80人之间,很少超过100人。 县衙的人员主要由有品级的官员、小吏和衙役组成:
县衙中有品级的官员通常包括七品知县1名、八品县丞1名和九品主簿1名,知县是县衙的主要负责人,掌握一个县的绝对权力;县丞和主簿则负责辅助知县处理政务,此外,县衙中还有一群负责文书工作的小吏,他们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除了有品级的官员和小吏,县衙中还有大量的衙役,负责维持治安和各种杂务。衙役的数量通常在30到60人之间,具体数量根据县的规模和需求而定。
衙役包括皂隶、民壮、马夫、禁卒、库子、斗级等各类人员,他们负责缉捕、警卫、看守监狱等工作。
县衙的组织结构很简单,设有六房,分别负责不同的政务,如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和工房。这些部门分工明确,共同维持县衙的运作。
而现在的县一级政府,正处级干部的数量通常就有3~4名。
正处级干部包括县委书记、县长、县人D主任和县政协一把手。
正处级干部多,副处级干部更多!
一个县副处级干部的数量一般在40~60人左右。 这个数字包括实职干部和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具体来说,四大班子的副职和法院、检察院的领导约有40人,再加上开发区负责人、医院、国企等单位的高配副处级领导,以及一些“准副处”,这个数字可以增加到60人左右12。
不同县的副处级干部数量可能会有所差异。例如,经济发达的县由于机构设置更为复杂,副处级干部数量可能会更多;而在一些较小的县,副处级干部的数量则会相对少一些,此外,一些资深的正科级干部也可能通过职级晋升成为副处级调研员,进一步增加副处级干部的数量。
除了实职干部外,还有一些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的非领导职务干部,他们在县级干部队伍中也占有一定比例。综合来看,一个县的副处级实职干部大约有40人,如果算上三、四级调研员,大致有60个左右的副处级干部,这些人如果放在古代的话,相当于八品官员。
也就是说,七品和八品官员的数量加起来,就已经几乎抵得上以前古代所有的县衙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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