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女儿红
宴会厅内欢庆一堂,霜序被朋友拉去拍照,徐桢捧过来一只礼盒,交给贺庭洲:“这是沈总刚刚让人送来的,送给您和太太的新婚礼物。”
贺庭洲正拿着杯香槟应酬来祝贺的宾客,徐桢打开盖子,他眼尾朝里面一扫。
是两瓶红酒。
徐桢不晓得这两瓶酒的意义,想着沈公子送来的必定是好酒,是要用在婚礼上的,便问:“要打开吗?”
没等贺庭洲说话,岳子封的声音响起:“哟,这不是妹妹出生年份的酒吗,沈聿终于舍得拿出来了?”
他说着就要伸手去拿红酒:“来,让我尝尝……”
贺庭洲直接将盖子盖回去,还好他反应快,才没被夹到手。
“不开。”贺庭洲吩咐,“送到我房间。你自己去送。”
这是要收藏的意思。徐桢明白重要性,把盒子稳稳端在手里,从岳子封面前经过的时候还防范地按住了盖子。
“你怎么这么小气。”岳子封不满地看着徐桢走开的背影,“女儿红女儿红,就是要结婚当天开坛宴请宾客的,我为了你俩殚精竭虑呕心沥血,一口酒都不舍得让我喝?”
贺庭洲招手叫来一个服务生,从托盘上取下一瓶53度的茅台塞他手里:“慢慢喝。”
晚宴来了不少贺郕卫的战友,还有沈长远交好的同僚,都是位高权重的人物。
霜序随着贺庭洲去向众多长辈和宾客敬酒,站久了,高跟鞋便有些累脚。
贺家这位太子爷平日难得见上一面,更难得像今日一样,能得他一个好脸色,不少宾客用尽浑身解数趁机套近乎。
贺庭洲是个极难讨好的人,但要是从他这位新婚太太入手,不要太容易。
霜序这一晚听到的奉承比过去一年都多,有位客人能言善道,拉着她硬是聊了快十分钟,聊出了多年挚友般的热络。
她听对方口气似乎跟贺庭洲十分熟稔,面带笑容耐心听着,脚撑不住,便往贺庭洲身上靠着借力。
贺庭洲低头看她一眼,搂住她腰,把她的重量带到自己身上,让她站得轻松一点。
霜序悄悄问:“你朋友吗?”
他挑眉:“聊这么热闹,我以为你朋友。”
“……”敢情谁都不认识。
这位自来熟的宾客还在面前滔滔不绝夸赞他们般配,贺庭洲接着拿酒的动作,擦过霜序耳畔,低声说:“回房间等我。”
霜序正好也想溜了,扭头看看四周。
贺庭洲拿起酒,跟那位宾客碰了下杯子,懒洋洋地一个错身,正好把对方的视线挡住:“是吗,具体哪里比较般配?”
对方马上一顿360度无死角的赞美,赞到一半才发现,他心口那位貌比天仙的新娘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
霜序回到顶层套房,马上就把高跟鞋脱掉,光脚踩在地上舒服多了。
晚宴上贺庭洲被轮番敬酒,都没吃多少东西,她叫了些食物和一份慕斯蛋糕。
看到放在套房中央桌子上的礼盒,她打开,把里面的红酒取出来,拿在手上端详。
贺庭洲想走就容易得多了,他一贯我行我素,当着所有宾客的面大摇大摆离场,也没人敢拦。
他走出电梯,踩着静音地毯往套房走,打开门,脱了礼服外套,解了脖颈上的领结随手往衣架上一丢。
霜序背对他站在桌前,正拿着一瓶刚刚醒好的红酒,倒进两只高脚杯。
贺庭洲走过去,拿起她放下的红酒看了眼。
是沈聿刚送来的那两瓶。
他气笑,防得了念念不忘的岳子封,没防住他心血来潮的太太。
“知道这是什么酒吗,你就喝。”
霜序把一杯递给他:“酒不就是用来喝的?”
说得有道理。贺庭洲把杯子接过来。
霜序记得沈聿说过,她出生那年因为洪水导致酒庄被淹,存留下来的酒很少,味道也受到影响。
她先闻了闻,香气还不错,杯子送到嘴边,她慢慢品啜一口,眉心轻蹙起来。
“这个酒果然不好喝。”
贺庭洲倚着桌子,尝了尝,这瓶酒口感的确一般,单宁的苦跟涩感都偏重,熬过起初的那阵酸苦,便是余韵悠长的甘甜香气。
入口不够顺滑,但有着复杂的层次,苦涩之后反而会给人更多的惊喜。
贺庭洲说:“我很喜欢。”
“真的?”霜序看他喝得津津有味,觉得是不是自己的结论下得太草率,又试了试味道,再度拧眉,看他的眼神充满怀疑,“你是不是味觉失灵了,一点都不好喝。”
贺庭洲:“我说我喜欢,没说它好喝。”
“不好喝你还喜欢?”
贺庭洲把她勾到身前抱着:“谁让我爱上一个苦瓜。可能我天生爱吃苦吧。”
明明是一个爱吃糖和甜食的人。
霜序把蛋糕端过来,两个人用叉子分食着同一只蛋糕。
宾客们还在宴会厅为这对新婚夫妻庆贺,而他们两个躲在自己的房间里,蛋糕配红酒。
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那瓶红酒再喝时,霜序品尝出了些不一样的风味。
一瓶酒见底,她忽然间来了创作灵感:“下次给你做个苦瓜蛋糕吧。”
贺庭洲被她歹毒的创意弄笑了:“你是对我有意见,还是对蛋糕有意见?”
霜序歪头:“你不是爱吃苦?”
贺庭洲把她手里的杯子和蛋糕碟拿走放到一边,抄起她腿弯把她抱起来。
霜序也不挣扎,熟练地圈住他铂晶。
贺庭洲抱着她走进卧室,丢到床上,她在床垫上弹了一下,人还没来得及坐起来,就被他按了回去。
他的手在她腰上的痒痒肉捏了捏,霜序就开始像条鱼一样在他怀里扑腾起来,笑得脸都红了:“痒,别弄……你干嘛啊!”
“找找开关。”贺庭洲说,“我的甜瓜公主呢?”
“……”
*
婚礼是一个可以尽情放纵的日子,在这一天喝醉,似乎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哪怕是沈聿这样极少失态的人。
他喝得酩酊大醉,是岳子封送他回的家。
翌日醒来已接近中午,宿醉后的头痛伴随着一种从骨头里透出的疲乏。
他走出卧室,去倒了杯水,窗帘紧闭的客厅里光影昏沉,沈聿打开窗帘,沙发上岳子封呻吟着坐起来:“卧槽,我的腰……”
“你怎么在这?”沈聿问。
“你还有脸问,你昨天醉那么死,我怕你半夜吐死了没人给你收尸。”岳子封揉着腰从沙发上起来,“有吃的没,给我弄点吃的。”
“龟粮你吃吗?”
沈聿站在生态鱼缸前,拿着一只精致的镊子,正夹着龟粮给乌龟喂食。
岳子封一脸纳闷地凑过去:“你什么时候养的乌龟?”
“三个月前。”
这只龟圆头圆脑,长得挺可爱,岳子封认起来了:“这是妹妹以前养的那只吧?不是丢了吗?”
沈聿没否认,喂完乌龟,把它放到阳光充足的地方晒太阳。
这只乌龟在霜序从沈家搬走的那一天莫名失踪,半年后又神奇地出现,兴许是因为燕城的冬天太冷,西非侧颈龟并不耐寒。
没人知道它去了哪里,这半年经历了什么,它毫无征兆地消失又自己平安归来。就像它的名字,叫归归。
发现它的时候,它在霜序房间的洗手间里,王嫂慌忙把它抓起来,跑来问沈聿:“要不要给霜序小姐送过去?”
沈聿说不必了,她不需要了。
她的鱼缸已经搬到太和院,里面养着贺庭洲送她的那条鱼。
沈聿把乌龟带回自己的公寓,买了生态鱼缸养起来。
它无忧无虑,每天除了吃龟粮就是晒太阳。
这种乌龟的寿命有30到50年,它还有很长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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