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合欢四子来袭
“迅速撤退到洞口位置,封死这里的退路,这群垃圾被夹在中间,先让凶兽好好招呼一下他们吧!”合欢四子中的樱花国男人无情的喊道,一伙人迅速推开十米,远离凶兽的攻击范围,却把我们的退路完全封死。
正如他说的那样,我们小队处在中间,腹背受敌的最尴尬位置,一旦这头凶兽彻底苏醒,对付的肯定就是我们。
“二哥,怎么办,要不先杀出去,这帮人渣总比这头穷奇要好对付!”芒弟问道。
我点点头,朗声喝道:“别慌,杀出一条血路。”
说着,我的轩辕剑抽出,上面的金色光芒熠熠生辉,很难想象,原本与我产生隔阂的轩辕剑,在此时的威力却胜过以往的任何时刻,这绝对不是我和轩辕剑更加默契,也不是我的实力提升,好像这里,有某种异样的因素,在刺激着它,令轩辕剑躁动不安,蠢蠢欲动。
“蜂动!”
“隐门,刀阵杀!”
阿岚与隐相念率先而动,他们所擅长的并不是赤手空拳的搏斗,而是运用门派的独门秘法。
阿岚双手一挥,从袖子的机关暗道中涌出了无数的小蜜蜂,黄橙橙的,看起来非常不凡,这些蜜蜂大概有几百只,形成了一道风浪,飞速朝合欢四子方向飞去。
这是阿岚的杀手锏,蜂杀,每一只蜜蜂都经过特殊的培养,不但飞行速度极快,而且,尾巴上的毒针有将人麻痹的效果,群战时候效果极佳。
隐相念擅长暗杀,扮演刺客角色,也擅长在战斗之时制造混乱,她拿起一个弩箭一样的东西,话音刚落,九把弩箭一起飞射而出,其中三把带着爆炸性的效果,相当于炸弹,另外三把,可以制造大量的烟雾,相当于烟雾弹,还有三把能发射出银丝一样的网状,将敌人立刻包裹其中。
这九把弩箭的的速度还要快于蜂群,射出去之后,一时间暴土扬长,飞沙遍地,看不清前面的景象。
但我们看不清,阿岚饲养的群峰却能看的清楚,从杀伤力来看,这些东西或许对先天境界的大高手起不到致命的作用,却可以让他们乱作一团,在短时间内丧失战斗力。
“嘿嘿,轮到我表现了!”孔真一微微一笑,按动了眼睛上面的一个按钮,镜片立刻变成了绿色,这东西是高科技的产物,儒家的人不但博学,而且与时俱进,他这副眼睛经过特殊打造,绿色的镜片带着热感应功能,在迷雾中我们看不见人影,他却能根据对方身体散发的热量,判断方向。
“罄竹难书!”孔真一大吼一声,从两个袖子里滑出两个竹简一样的东西,在他手中嗖嗖嗖,激射出去,群蜂的叮咬,加上孔真一竹简锋利的打击,一时间,哀嚎声四起。
“退!”
“退!”
“退!”
合欢四子立刻发出撤退的声音,显然没料到我们在混乱之时的战斗力可以如此强悍。
“退你妹的一字马啊,趁你病,要你命,兄弟们上,杀出一条血路!”芒弟大喊一声,双蛇枪拔出,带着水念、火苑,张小虎、赵天一股脑冲了出去,小金猴叽叽喳喳一阵乱叫,也急不可耐的紧随其后。
从人数和阵容上看,我们要弱于合欢四子的大批人马,但我们兵不在多,在于精,这套对敌的方式,是我们之前做过精心部署的,现在用出来,效果非凡。
而且,这仅仅是第一次使用,如果磨合的更透彻,今后能产生的战斗力,是难以想象的强大。
浓烟逐渐散去,芒弟他们战役正酣,正要与合欢四子打在一起。
这条通道并不宽敞,所以人数的优势显现不出来,给我们创造了很多便利条件。
而我一直警惕的顾忌着后方的凶兽穷奇,相比于暗殿的人马,那个东西才是更加致命的。
嚎的一声大吼。
穷奇彻底苏醒,猪一样的鼻子打了个逼响,冒出了一阵热气的浓烟,它两只眼睛如同铜铃一样,散发着血红的狰狞色彩,在人群中扫了一圈,似乎在看清此时的局面。
我的手心都在发汗,无论是体型,还是散发的气势上,这东西都太可怕了。
然而很快,它不屑的眼神,看到我之后,忽然仰天大吼了一声,一时间飞沙走石,周围的空气好像都狂暴起来,整个空间都为之颤抖。
为什么它要看我?
不,准确的说是它看到了我手中的轩辕剑,没错,此时的轩辕剑金光也无比刺眼,好像从来没有散发过如此炙热的感觉,似乎迫不及待的想要一战。
砰砰砰,穷奇每一次走动,四蹄踩动地面,都让地面产生一阵晃动,我步步后退,警惕的打量它,一种恐惧感油然而生。
我觉得,这家伙好像并不在意别人,我是它唯一的猎物。
很快,它巨大的爪子煽动起袭人的风浪,将身前的白骨山拍碎,飞快的朝我冲过来。
我二话不说,立刻举剑相迎,咔的一声,它的爪子与轩辕剑产生了强烈的碰撞,我虎口发麻,感觉握着剑的手都要被震断了一样,我和它的力量对比,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
双腿顿感一阵无力感来袭,踉跄着半跪在地上。
而它的手触碰到轩辕剑的剑尖,也流出了红绿色的液体,仰天丝毫,看起来很痛苦。
可还不等我做出反应,它另一只爪子,刷的一下,带着残影,让我躲闪不及的速度,朝我胸口来袭。
我下意识的身体一侧,肩膀被它的爪子拍到,锋利的爪尖将我的衣服完全撕裂,肌肉被它划出了深深的口子,血流如注。
砰的一声,我被强悍的力道,掀飞出五米,重重的砸在了一旁的石壁上。
“凡哥!”张小虎见状,急忙转身冲过来想要救我。
“别过来,你打不过它,快点跑!”我立刻提醒。
张小虎的实力仅仅刚迈入先天初期不久,太弱,连我都对付不过这个大家伙,它过来只有送死。
然而,这只穷奇似乎并不在意张小虎的威胁,迈动着强健的四肢,一边打着鼻响,一边呲着锋利的獠牙朝我走来。
铛的一声,张小虎手中的锤子砸在穷奇的后背上,穷奇的身体仅仅微微一滞,好像轻描淡写,挠痒痒一样。
“卧槽,这货的皮好厚啊!”张小虎楞在当场,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没有打中。
嚎!
凶手一声大叫,将张小虎掀飞出去,他撞到几米外的墙壁上,一口鲜血喷出,看样子很不好过。
紧接着,穷奇再次转身朝我走来,没错,它眼中只有我,并没有其他敌人。
这时,通道中的迷雾散尽,合欢四子的人马死伤了五六个,但别人并无大碍,本来他们还准备交手,分出个你死我活,但看到我这里的情况,包括芒弟他们在内同时停住了。
“呵呵,还不救姓叶的垃圾,他就会被凶兽给玩死了,看来这头上古凶兽是跟我们一伙的,都把你们当做敌人。”
“唉,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之前,我们在三里屯的酒吧,暗中将几个隐形的追踪器贴在你们身上,为的就是找机会对你们下手,没想到时机成熟之后,却不需要我们费心思,自有人取你们狗命,真是天意啊!”
合欢四子哈哈大笑,猖狂无比,毕竟,凶兽离我们最近,对他们毫无威胁,内外夹击,已经让他们想到了之后的结果。
之前,他们在三里屯酒吧意外出现,我还不知道原因,此刻听到他的话,我才发觉,原来他们的心机这么深,肯定是用某种高科技手段,早我们身上安装了一些追踪芯片,才一路轻松的找到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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