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妄图攀龙附凤的农家女女配(23)
下午的时候,沈确背着书箱,气喘吁吁地跑回家中,看到杨蓁,眼睛都亮了。
“蓁蓁,你真的回来了?”
杨蓁点点头,“嗯嗯,回来了,快进来,我从京城给你带了礼物。”
杨蓁回来,像是给这个家注入了活泉水一样,处处透着生机。
就连虎头虎脑都开始满院子的撒欢,就差来场蹦迪了。
没一会儿,梁屠夫也带着一家人来了,见到杨蓁,也是齐齐松了一口气。
一家人热热闹闹吃了顿饭,沈诚和梁屠夫都喝多了。
吃过饭之后,梁禾去给沈家老宅那边的人送饭。
杨蓁这才知道,沈月当初跟着三皇子离开的时候,留下的银钱,还是招致了贼人的惦记。
她被流放没多久,半夜一群贼人便闯进了沈家,沈父被打断了腿,沈母被削了一只耳朵,砍断了一只手,沈信在县衙逃过了一劫。
沈信的妻子连夜去县衙找他的时候,发现他正在和一个寡妇温存,三人一番撕扯,沈信被伤到了下身,之后便休妻了。
沈信整日借口县衙公务繁忙,很少回来,这一个多月来,都是梁禾和沈诚给沈家老两口送饭。
“蓁蓁,我和你沈叔叔商量了,我们能做的只有这么多,再多就没了。”
杨蓁:“娘,我明白的,要是这时候,你们不管,会被人戳脊梁骨。”
“娘就知道,一说你就明白了,我虽然是后娘,但沈确兄妹也敬重我,沈确还有走仕途,你又在太子手下做事,就算我不喜欢老宅那边的人,也不能拖你们的后腿,让人说咱们不孝。”
“辛苦你了,娘。”
“我辛苦啥,平时都是你沈叔叔送饭的,这不是他喝醉了嘛,我才来的,中午饭都是茜茜送的。”
送完饭回家的路上,杨蓁看到了稀稀落落的萤火虫,停住了脚步。
“你很小的时候,就很喜欢萤火虫,娘还给你抓过,可没多久就死了。”
……
杨蓁想培育战马,从北戎都城带回来的良驹,全部安置在凉州,那里是天然的牧场,也是培育良驹最好的地方。
太子已经给她组建好了班底,不日就要起程去凉州。
知道杨蓁刚来就要离开,梁禾十分不舍,这两天又是帮杨蓁准备衣物,又是准备吃食,整个人都透着焦虑。
“娘,战马一事耽误不得,你们要好好保重。”
晚上的时候,杨蓁偷偷给了沈茜一千两的银票,“娘说,你想开个铺子,这是给你的本钱。”
沈茜连忙推辞,“蓁蓁,我不能要。”
“茜茜,你以前不是这样的,我们是一家人不是吗?拿着。”
杨蓁记得去凉州之前,沈茜还是一个馋嘴的小丫头呢,这才一年多的时间,竟然懂事得让人心疼。
“蓁蓁,对不起!都是我害了你。”
杨蓁拍了一下她的脑袋,“说的什么胡话,比起你被王娥拐走,或者害死,还是我去流放吧。茜茜,我在凉州没受委屈,我会医术,又在太子麾下做事,没人敢欺负我。”
沈茜吸吸鼻子,她知道蓁蓁说的是实话,可不知道为什么,她还是很想哭。
“好好开铺子,等你铺子开到凉州的时候,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沈茜一听这话,总算是露出一点孩子气,“什么秘密?”
杨蓁神秘一笑,她被册封为郡主的事情家里人还不知道,故作神秘一笑,“等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那好吧!”
几天之后,杨蓁带着虎头虎脑,去州城与太仆寺的人汇合,直奔凉州。
北戎数部已经成为大燕附属城池,太子优待北戎人,杨蓁到凉州的时候,已经能看到少数的北戎人在凉州做起了生意。
玎河马场的管事是太子的人,见到杨蓁来,可激动了。
“小神医,你可算来了,那些马儿不知怎么回事,好些都烂背了,管亥他们愁得抓耳挠腮的。”
杨蓁放下包裹,就去了畜圈那边。
自入夏以来,凉州就一直阴雨绵绵的,这几日又艳阳高照,像是要把人晒化一样。
杨蓁刚靠近畜圈,无数的蚊蝇便叫嚣着飞了过来。
放下药箱,杨蓁拿出一柱驱虫的香点上,蒙上面巾走到了畜圈里,马儿无精打采地看了一眼杨蓁,又继续在墙上蹭背上已经发烂的溃口。
仔细检查伤口之后,杨蓁让人去准备桐油,火棘叶和丝瓜叶,她则去伙房熬煮了一大锅药汤。
管亥他们这几日已经用了不少方法,什么醋酒,药酒都用了,这些北戎马还是不见好,听说杨蓁有办法,一人拿着个小本子,就赶来了。
杨蓁一点一点教他们分析病症,随后手把手教他们将桐油涂在马背上,然后将火棘叶和丝瓜叶研磨成粉,薄薄撒在桐油上。
晚上的时候,管亥几人已经能熟练给这些马换药了。
五天后,这些马的伤口已经结痂,精神也好了不少,许是伤口长肉痒,好些马儿变得异常烦躁,杨蓁又加了一味药。
眼下正是凉州最热的时候,杨蓁用艾草,薄荷和苍术配了香粉,在马场各处都点上,蚊蝇也少了很多。
第一场秋雨落下的时候,方直赴任凉州,属实给杨蓁不小的小惊喜。
“太子要清算北戎盘踞在燕国各处的细作,让我来守着凉州。”方直一来就和杨蓁说道。
杨蓁:这不就是关门打狗。
“杨蓁,你说你是不是神算子,你怎么知道北戎王给的那份细作名单不全的?”
“我也只是猜测,江陵县都能出现细作,可见暗中还有不少。”说着,杨蓁在地上画了个图,解释了一下北戎那堪比传销的发展细作、方式。
方直看得啧啧称奇,“这北绒人脑子就不放在正途上。”
“殿下肯定也想到了,我说怎么这次放过秦家了,合着是要钓鱼呢。”
杨蓁摇摇头,“不仅仅如此,秦家牵涉太广,太子刚打完北戎,此时出手,三皇子一党和秦家联合反扑,大燕定然要乱。”
“确实如此,大军还需要休整。”
“凉州是大燕到北戎的咽喉口,方将军想一展抱负吗?”
方直来了兴趣,“详细说说。”
“去营帐说吧。”
一连、四天的时间,杨蓁和方直都在商量凉州今后该如何发展,两人写了厚厚一摞纸。
隔天,方直就带着人去了凉州州城附近的几个县,杨蓁也紧锣密鼓投入到战马一期的育种准备工作上。
……
一年后,杨蓁培育的第一批凉州马送到了南关战场。
凉州马体型较大,十分强健,颈肌发达,初到战场就凭借惊人的速度和超强的耐力,崭露头角,一度被南关的将士称为天马。
南关守将是太子的外祖,是一员悍将,这些战马送到南关的时候,他就发现这些马似乎是经过专人训练的,初上战场,没有一点慌乱,更像是一员老将。
太子接到外祖的信函,转头又给了杨蓁不少银子。
京城和太子的交好的武将,为了这凉州马,差点将东宫的门槛都踏坏了。
太子一律不应,他虽然没在凉州,但从方直和暗卫传来的消息,他也能知道杨蓁为了这凉州马付出了多少。
和杨蓁有交情的武将,一边磨太子,一边写信给杨蓁,希望下一批凉州马能优先给他们。
收到信,杨蓁也是哭笑不得。
“小神医,外面来了几个人,说是你的家人。”
杨蓁先是一愣,随后起身就往外走。
“蓁蓁,这里。”,远远的,杨蓁就听到沈茜的声音。
快步走近,才发现,除了沈确,一家人都来了。
“你们怎么都来了?”杨蓁确实很震惊。
“蓁蓁,我们是来投奔你的。”沈茜笑眯眯的说道。
梁禾和沈诚对视一眼,眼里透着笑意,“沈确考上了举人,在州城官学念书,前不久拜了个师父,跟着游历去了,我们索性就来找你了。”
听梁禾这么一说,杨蓁才想起,她好像在凉州城是有房子的。
“你们等会我一下,我去找拿钥匙,安排一下,带你们去住的地方。”
玎河马场距离凉州城还有些距离,杨蓁驾着马车,走了一个多时辰才到。
“凉州城设了商贸市,往来做生意的人很多,没有前几年穷,这房子是前不久军中分的,屋前屋后都是军中的家属,人大多都挺好相处的,也没有不长眼的敢来撒泼,很安全,你们就住这里。”
梁禾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好的房子,又大又宽敞,“这房子真不错。”
“你们先将就休息一天,明天看看有没有什么家具要打,我去找人来弄。”
沈诚:“不用这么麻烦,蓁蓁,你忘了,我也会打家具的。”
杨蓁:确实忘了。
几人放下包袱之后,杨蓁已经将饭菜摆上来了,她不经常回来,这些吃食还是周围几个婶子送来的。
次日,杨蓁带着梁禾她们去逛了逛,梁禾还是想做猪肉生意,用她的话来说,她就会这个。
沈茜盯上了凉州的滩羊,想开一间羊肉汤锅店。
杨蓁自然是支持,凉州开了商贸,只要用心,不愁吃喝。
热热闹闹过了个年,梁禾的猪肉生意、沈茜的羊肉汤锅店开起来,生意还不错,沈诚记账很有一手,很快就成了沈茜的打工仔。
杨蓁日日待在玎河马场,沈诚担心她吃不好,隔三岔五就来送吃的。
有一天,杨蓁发现送饭菜的是沈茜,多嘴一问,才知道,沈诚打的家具和垒的土炕很受欢迎,接了好几家活计。
杨蓁:好好好,你们都卷挣钱是吧?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家人陪在身边的原因,杨蓁不仅开始长肉,还开始长个子了。
方直从幽州赶回来的时候,一眼就发现了杨蓁的不同,“你这是嗑药了,长高了不少啊!”
杨蓁翻了白眼,“我家人来凉州了,吃得好,睡得好,自然就长高了。”
两人说话的功夫,沈茜骑着马赶了过来,“蓁蓁,蓁蓁,我给你带好吃的了。”
见杨蓁身边站着一个不认识的男子,沈茜迅速下马,警惕地盯着方直,然后将杨蓁拉到一边,“蓁蓁,那是谁?”
“凉州刺史方直,我们都在太子手下做事。”
“哦哦哦,我还以为是什么登徒子呢,看样子年纪挺大的。”
方直自幼习武,听力比一般人都好,尽管沈茜压低了声音,他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他才二十岁,老?这姑娘眼神绝对有问题!
沈茜一步三回头地离开,还像防贼一样瞅了方直好几眼。
“你姐姐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方直走过来问道。
“她是怕你对我有什么想法。”
方直:倒也不用这么直白。
“那你记得跟你姐说,我对你可没有任何非分之想。”
杨蓁:“已经说了。”
可是杨蓁怎么都没想到,方直这混蛋对她是没非分之想,但是他看上了沈茜啊!
知道这件事,已经是一年后了,杨蓁刚送走一批战马和军犬,准备回家休息几天。
经过州城的时候,想着先去看看沈茜,结果就看到这混蛋给沈茜送发簪。
关键是,沈茜还收下了。
“方直,你个狗东西。”杨蓁说着,将包裹扔到一边,就跟方直打到了一起。
沈茜心虚得不行,赶紧躲到了后厨。
“杨蓁,你听我说,我能解释的。”
“解释个鬼,你受死吧!你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方直倒不敢还手,只能躲着,可杨蓁手中的鞭杆,抽在身上是真的疼啊。
“茜茜已经及笄了,不是小孩子了。”
这话一出,杨蓁更气了,下手越发重了。
战局结束的时候,方直身上、脸上都挂彩了。
方直捂着脸,一脸幽怨地看着杨蓁。
“杨蓁,我家世清白,父母都是和善,我也算是有担当的男人,沈茜嫁给我,我以我性命担保,定然不让她受一点委屈,你看……”
方直话还没说完,杨蓁捡起已经断了的鞭杆,走了过来,方直欲哭无泪,只能拔腿跑了。
“茜茜,我明天再来看你。”
杨蓁:“你敢来,我定让你生活不能自理。”
玛德,禽兽,十三四岁的小姑娘都能看上。
方直走后,猫在后厨门竹帘后的沈茜,在杨蓁死亡凝视下,走了出来,神情谄媚至极。
“蓁蓁,你回来了?还没吃饭吧?你想吃什么,我让厨房给你做。”
看着沈茜这个样子,杨蓁更气了,“坐,说说你们的事情。”
“就是去年的时候,我去幽州送货的路上,遇到了几个流匪,方直救了我,后来他经常来酒楼里吃饭,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年初的时候,城中柳家看我这汤锅子生意好,几次三番派人来找茬,也是他帮我料理的,蓁蓁,我觉得他是个挺好的人,这生意上的事情,也给了我不少帮助。”
好好好,方直这浑蛋还会英雄救美了。
“蓁蓁,要是方直不好,我就不跟他好了。”
杨蓁:……
方直这人,人如其名,是个重情重义又正直的人,武艺高超,情商也高,能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将凉州治理得焕然一新,可见本事远见和谋略一样不差。
可是,杨蓁还是怎么想,怎么不得劲儿。
“也不是不好,就是你年纪还小,你别被他给忽悠了,你要想清楚,你对他是出于感恩,还是真的有男女之情。”
听杨蓁这样一说,沈茜也有些茫然了,感恩,好感,好像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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