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村民们觉得叶芳太坏了。

这时,王胜英又说道:“你爹昨晚到叶清月家偷钱,还被发现了,你这次上门,就是想说情,帮你爸脱罪吧?”

叶芳如今才十八九岁,尽管心眼多,也有城府。

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揭穿,她还是慌了一下。

村民们眼尖,将她的表情尽收眼底。

“难怪清月丫头刚才说小芳装姐妹情深呢,原来小芳她爹就是昨晚的小偷?”

“大队长呢,赶紧去告诉警察啊,咱们村可不能让一颗老鼠屎坏了名声!”

“胜英都知道了,她爸能不晓得吗?”

“叶正华等着坐牢吧!”

“三百块呢,真是胆子肥……”

听着村民的议论纷纷,叶芳背后直冒冷汗,为啥事情会变成这样?

她自信满满地上门,以为能轻易拿捏叶清月,乖乖去撤销报案,还把分家的钱吐出来。

可没想到,最后却是她落了满身骚!

在村民们谴责的目光中,叶芳狼狈逃走。

跑过一个拐角,她撞到什么,对方一屁股坐到地上。

“唉哟!哪个不长眼的——”

一道不满的男声响起,旋即诧异:“小芳?”

叶芳一看到眼前这斯文男人,就扑进了对方怀里哭,“闻书,你可要给我做主啊!叶清月想害死我全家啊!”

新婚妻子在饭点被人叫走,说娘家出事了。

许闻书一个人在家,饿得头晕眼花,便出来找叶芳回去做饭。

他在家时,他娘把家务活全包全揽,说君子远庖厨。

许闻书十指不沾阳春水,二十岁在家看到酱油瓶倒了,都不会扶一下。

刚下乡在知青点时,他都是和女知青搭伙吃饭。

说几句好听的话,连水都不用挑,出点粮食就好。

后来,大家见他不干活,就不带他吃饭了。

好在他遇见了叶清月。

一开始,他只是被叶清月的长相吸引。

即便是在城里,他都没见过如此惊艳的女人,第一眼就被叶清月勾走了魂。

可无论他怎么勾搭,叶清月只会越躲越远。

直到他听说,叶清月家没钱,高中让她辍学,她还大哭一场。

最后是她娘拿刀发疯,叶家怕她娘杀人,才让叶清月继续读高中。

许闻书虽然嫌弃叶清月的家庭,但色字头上一把刀,他趁没人时,悄悄问叶清月,是不是喜欢读书。

没想到,先前勾搭不上的叶清月,第一次主动跟他说话了。

尽管吃不上肉,两人的关系却越走越近。

叶清月读的县高中,老师水平也不及格,自己对书本上的东西都一知半解,更别提教学生。

她上高中一年,啥也没学到,初中也因为类似的理由,基础薄弱,惨不忍睹。

许闻书家虽然落难,但父母也是知识分子,生活上娇惯他,学习上却不容许他偷懒。

即便他天资一般,学到的东西,也比叶清月要多。

他借口给叶清月开小灶,实际上是冲着美色去的。

然而叶清月在这方面很保守,连手都不让牵,但会在其它的地方对他好。

给他做饭,在他口粮不多的时候,给他带吃的。

可许闻书要吃的不是这些粗粮,是肉啊。

那种肉!

就在许闻书馋肉馋红眼时,有别人送到他嘴边了。

叶芳就是那个喂他吃肉的。

在他学习时,叶芳会帮他准备吃的、喝的,红袖添香,崇拜地看着他。

比起只会盯着书看,在遇到难题时,才会抬头看自己,跟自己说话的叶清月。

叶芳极大满足了许闻书作为男人的虚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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