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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自己的风格


  张逊一根烟抽完,带着一身呛人的烟味回到屋内,拉过一张椅子坐在刘敬信的对面,抬手用手指刮着下巴,嘴角带笑的看着刘敬信道:“我没想到,你这次竟然是来真的。咱们乐队这次解散后再重组,给你触动这么大的吗?”

  刘敬信摇头道:“这只是一方面,其实真正让我决定改变的,是高学皓。”

  张逊闻言愣了愣,疑惑问道:“他怎么了?”

  刘敬信道:“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他同意加入乐队那个晚上,他只喝了一瓶啤酒,并且全程一根烟都没抽,烧烤也没怎么吃。”

  张逊不解道:“说不定人家本来就不抽烟,不爱喝酒,不爱吃烧烤呢。”

  刘敬信道:“不管什么原因吧,反正那晚我挺受触动的,我真心想要成为一个有担当的主唱,除了吉他,嗓子也是我的乐器。你能允许自己每天拿酒精泡你的吉他吗?你能允许自己每天拿烟熏你的吉他吗?”

  张逊恍然大悟道:“你这么说,我就懂了。放心吧,以后我不逗你了,我会尽可能帮你戒烟的。好了,咱们进入正题吧,该研究昨晚的那首原创了。”

  刘敬信问道:“你有什么想法吗?”

  张逊沉思片刻后,正色道:“其实今天上午我呆着没事,把咱们以前写的那些歌都找出来听了一下,再想到你昨晚说的那些话,我忽然有了新的感悟。”

  “哦?说来听听。”刘敬信说着,拧开保温瓶盖,在瓶盖里倒满还有点发烫的胖大海,摆出了洗耳恭听的模样。

  张逊道:“我忽然发现,咱们在创作这条道理上,好像走进了一个误区。以前咱们都是怎么写歌的?听别人的歌,忽然听爽了,就拿起吉他开始写,写完就一起拿别人的歌参考着弄,最后做出来的东西完全就是四不像,而且完全没有咱们自己的风格。”

  作为一支追求自由和个性的摇滚乐队,拥有完全属于并且适合自己乐队的风格,是件非常重要的事。如果一支乐队写出来的歌完全没有风格可言,或者特别像其他乐队的风格,那将很难得到认同,也很难走多远。

  刘敬信若有所思的点头道:“你说的这个问题,其实我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想。我也一直找不准定位,不知道咱们乐队该往什么摇滚乐风格上发展。直到我上一首歌写出来,我忽然想通了。定性一个乐队风格这种事,不是应该交给别人去评判的吗?我们自己需要做的,就是按照我们的方式去完成我们自己的作品,管它什么风格呢。”

  张逊拍手鼓掌道:“这话说的好,咱们只管按照自己的方式走自己的路,根本就不用去在意别人的评判,这才是咱们所追求的摇滚精神。”

  刘敬信端起瓶盖喝了一口胖大海,微笑点了点头,道:“回到正题上,咱们这首歌怎么搞?”

  张逊道:“我觉得咱们昨天走进了一个误区,好像做每一首歌的时候,都会想着怎么加一段吉他Solo,鼓该加一个什么样的花,贝斯又该拿出什么样的技巧这类炫技的内容,好像不这样做就显示不出咱们的演奏能力一样,这就导致咱们很容易忽略歌曲的主题和内容,做出来的歌特别青涩。”

  与刘敬信相比,张逊对电声乐队中的每个常规乐器都有研究,涉猎更广,虽然更容易走进创作上的死胡同,但一旦让他认识到问题,他很快便能自主纠正过来。而刘敬信,则过于注重电吉他的主音弹奏,这就导致他在创作上会稍显片面。

  张逊的一番话,点醒了刘敬信,让刘敬信茅塞顿开。

  真的是这样,他们之前写歌的时候,都会想要在每首歌里加上一段吉他Solo或者贝斯Solo,每一个衔接的地方都想要架子鼓加一个高难度的花,而忽略了这些内容到底适合不适合这首歌。这样创作出来的音乐,如流水线上下来的商品一样,没有一点感情。

  一首不能打动人的音乐,能好听到哪里去?

  刘敬信点头道:“我明白了。那咱俩接下来就专注这一首歌本身,只挑适合的,不刻意去追求炫技。”

  张逊拿起吉他,抬手“唰”的一声扫了一下琴弦,道:“你看啊,单看你这首歌的歌词,主要的元素有破茧化蝶、折翼、飞翔这些内容,我觉得,咱们开篇应该稍稍压抑一点,最好是有厚重感。所以我建议,咱们这首歌让键盘自己撑开篇,模拟弦乐的音色把场面铺开……”

  刘敬信和张逊这一下午的讨论,成果非常明显,已经把整首歌的思路理顺,接下来只待乐队配合在一起,再去进行细化。

  在坐车回去的路上,刘敬信正思考着这首歌的一些细节,忽然接到张逊的来电。

  这小子难道又有了什么新想法?

  刘敬信这样想着,接通了来电。

  通话刚接通,张逊便在另一边问道:“你跑得真快啊!你不是说有好东西要给我看吗?好东西呢?你别说就是你泡的那一瓶胖大海。”

  刘敬信没好气道:“还不是怪你,一根烟把我思路给打乱了。行了,晚上排练的时候给你看,绝对是好东西。”

  张逊郁闷道:“又卖关子?有意思吗?”

  刘敬信笑道:“哈哈哈,我觉得有点意思……”

  对了,要不是张逊打来这个电话,差点连琴谱都忘记打印了。

  刘敬信挂断通话后,忙改变了行程,先找到一家打印店,将选好的几首歌的全铺打印了出来,这才回到住所拎着吉他赶去上班。

  而在去往咖啡厅的路上,刘敬信遇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

  “信哥?”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远远的冲刘敬信挥手打招呼。

  刘敬信一眼便认出,不远处那几个人,正是附近那所大学的乐队成员,那个高高瘦瘦的男生是乐队的节奏吉他手兼主唱,名叫周顺涛。

  “你们出来逛街?”刘敬信微笑着问道。

  周顺涛叹气道:“唉!别提了!我们乐队要在学校开一个音乐专场,现在缺少资金,正在到处拉赞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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