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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Chapter 160


边角刻花的桌上摆放着黄金打造的烛台,  蜡烛的火光随着行人走动忽明忽暗,穿着体面华丽的先生和贵妇们在音乐声中走进舞池,又或是端着银质酒杯在一旁说话。

        商人们在人群里蹿来蹿去,  不断受人白眼又不停谄媚。

        斯坦也一样,对贵族们而言轻松的舞会,对他们这些商人而言就是挣钱之前最后一道痛苦的关卡。

        “听说二小姐马上就要结婚了。”斯坦好不容易挤到一个侯爵大人面前,他一屁股把旁边的商人撅开,弯着腰仰视着对方说,  “我有一套好东西,想送给二小姐。”

        侯爵一头金发,  他看着斯坦,  并不怎么想和对方打交道,但他并不是个脾气强硬的人,因此只是说:“钻石珠宝?我已经有了。”

        最近流行起了钻石珠宝,  要价不低,  但侯爵家是不缺钱的,他已经给女儿买了十几套,足够她换着戴了。

        斯坦立刻说:“不不不,  钻石珠宝虽然美,  但别人也不是买不到,配不上二小姐尊贵的身份。”

        侯爵的眉头皱起来。

        他自己现在佩戴的胸针就是钻石的,  衣服上的纽扣也全换成了钻石纽扣,对方这么说,  简直就是在说他没有品位,  但侯爵呵斥的话还没有说出口,  就听斯坦说:“我要送的是一套瓷器。”

        侯爵闭嘴了。

        瓷器确实是比钻石有品位。

        毕竟前者有钱都买不到,  后者有钱还是能买到的。

        但侯爵依旧没有什么好脸色:“难道我会缺瓷器?”

        斯坦连忙说:“不不不,  当然不是,但是这些瓷器跟平时能买到的可不一样。”

        说着,斯坦就从衣兜里掏出一个木盒,侯爵的脸上露出嫌弃的神奇——怪不得这个商人走过来的时候,他就觉得对方的衣服有些不对劲,一个体面人怎么能在衣兜里放这么大的东西?

        “您看。”斯坦打开了盒子。

        侯爵的嫌弃在看到盒子里的东西后瞬间烟消云散。

        盒子里摆着的是一个圆形胸针,非常普通大众的款式,但它的质地却不普通。

        侯爵伸出手,却在快要碰到胸针的时候收回了手:“这、这也瓷器?”

        胸针周围有一圈繁复花纹构成的花圈,但最精美的是胸针中间的花纹,那是一个头戴花环的少女,她没有表情,看着甚至有些忧愁,可这无损她的美丽,眉目间的轻愁让她看起来更美了。

        斯坦说:“您可以摸一摸,她的脸不是画出来的,而是像真人一样,有高有低。”

        侯爵终于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少女的鼻尖,他倒吸了一口气,震惊于这枚胸针的精致和美丽。

        “这是我从一位尊贵的大人手里买到的。”斯坦不漏声色的透露道,“现在只有我的手里有。”

        美丽且稀少,侯爵看向斯坦的眼神都柔和了许多:“多少钱?”

        “送给二小姐的结婚礼物,怎么能收钱?”斯坦朝侯爵眨眨眼睛,“我还要在这儿做生意。”

        侯爵明白了,他轻咳了一声,在斯坦把盒子递过来的时候伸手接过,重新板起了脸。

        之后,斯坦就自然的跟在了侯爵身后。

        在这样的场合里,从来都是点头哈腰,在贵族们面前扮丑当狗的斯坦,第一次品尝到被贵族们热情招待的滋味,斯坦脸上的笑容一整夜都没消下去。

        甚至于离开舞会,斯坦脸上都还带着笑。

        明明和以前一样,都是来卖货物的,只因为卖的货物不同,得到的待遇和目光也全然不同。

        比起贵族们隐晦的示好,商人们的示好则更加疯狂。

        那些曾经不会看斯坦一眼的大商人都换了一副面孔。

        无数金银涌入斯坦的钱包,那些带来的瓷器茶叶一夜之间销售一空,斯坦人生中头一次享受到了被贵族们高看,被簇拥吹捧的感觉、

        大商人们包圆了斯坦卖给贵族们后剩下的所有货物。

        但斯坦没能在卖出所有货物后就立刻启程去取第二批货,他被商人们堵在了旅馆里,斯坦也不蠢,他没有太强的后台,更何况哪怕有,现在在别人的地盘上也没什么用。

        于是斯坦从中选择了和侯爵关系最好的商人,在长达半个月的拉扯后,斯坦和对方说定了一起去取货,等于是把自己的进货渠道分享给了对方。

        ·

        地精们在镇子里住下了,他们从叶舟手里买下了不少种子农药和农具,一部分地精继续上山打猎,一走也就是十多天,留下的一小部分开荒种地,努力去和人族交际,终于明白为什么之前矮人学人族的样子施肥,可那片地却连苗都没冒出来了。

        “要兑水。”农户们坐在田坎上,不用天天除虫之后,农户们培养了新的兴趣——就是聚在一起聊天谈笑,晚上可能还会举办篝火晚会,年轻男女载歌载舞,中年人们则是喝酒谈天。

        额头上有颗痘痘的地精混在人族中间,他现在也穿上了整洁的衣服,除了脸和身材,看着和人族也没有太大区别,他奇怪道:“不兑水就种不出东西?”

        “那要把种子烧死!”男人大笑。

        “种地可真是辛苦。”地精叹了口气。

        “打猎不辛苦吗?”有人问,“我听说打猎经常会死人,被蛇咬一口就可能会死。”

        “被虫子咬一口也可能会。”地精心有余悸,“我以前就被虫子咬过,就这儿。”

        他指着自己的手臂,庆幸道:“幸好族长找到了草药,不然我就死了。”

        人族很少接触地精,就算接触也是以前镇子上的地精,那些地精没有自己的族群,看着是地精,但其实就是长相奇特的“人族”,不能满足人们对地精的好奇。

        “为什么是一个老女人在统治你们?”有人问,“统治一个族群是一个男人该干的事。”

        “对,你们就没有不服气吗?”

        地精不明所以:“难道你们不需要老人吗?她拥有更多的经验,她知道怎么能让我们活下去,什么时候野兽会来,我们要搬去哪里,她还能分辨草药,如果全靠年轻人,我们早就死了。”

        人们愣了愣,地精继续说:“强壮的男人有很多,他们会为了争夺地位斗争,殴打和杀戮,族群不会变得更好,族长不需要是最强大的人,只要她能让我们知道该做什么,让我们能够一起生活。”

        农户看着这个年轻的地精:“难道你就不想建功立业吗?”

        地精眨眨眼,他真诚地说:“但我是地精,如果我脱离了族群,人族会把我看进眼里吗?地精是弱小的,我们只有抱在一起,才能不被欺辱。”

        “就好像我现在跟你们坐在一起聊天。”地精,“不是因为你们认同我,或者我有多优秀,只是因为我拥有很多族人,你们不能直接让我滚,否则我的族人们就要来找你们算账了。”

        人族们互相看看,本来地精说这些话是讨打的,可对方态度实在太好,他们也生不起气来。

        于是有人话锋一转地叹气道:“我的女儿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可我实在找不到适合成为她丈夫的男人。”

        “是啊,我女儿也是,她都十五岁了,可她如果留在家里,轻轻松松就能挣到不少钱,可她如果嫁出去了,将来肯定过不上什么好日子。”

        “我希望能给女儿找一个住在附近的丈夫。”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样就算她的丈夫挣不了钱,也可以到我们家的地里干活。”

        “要是她们也能到超市里干活就好了。”

        他们的儿子现在已经不愁娶妻了,于是他们终于分出了一点精力,开始关心女儿。

        换在穷的时候,他们必须把女儿嫁出去,换来一头牛或者几块地,才能给儿子娶上妻子。

        现在家里有了钱,他们又都是普通农户,没有搬到大城市里去的想法,于是女儿就显得有了几分重量,毕竟女儿现在也能干不少活。

        “对了,我知道一件事,彻丽从她家里搬出来了!”有人兴奋地说,“她要跟她父母断绝关系!”

        这个消息像是一块巨石砸进了池塘里,砸出了巨大的水波。

        “她怎么能这样!”有人不敢置信的大喊,“她竟然敢这么对自己的父母!”

        “听说她的父母拿走了她的全部工资,却连一张床都不愿意给她,她在家里连一块面包都吃不上。”有人说,“她的父母确实有些过分。”

        “一个女孩。”有人嗤之以鼻,“无论如何,她都不该这么对自己的父母,如果不是父母,她甚至没有出生的机会。”

        “她的生命都是父母给的,怎么能说她的父母过分?”

        “女孩就不应该有工作,她们有了工作,挣到了钱,就什么都敢做了,抛弃了所有女人该有的美德。”有人咬牙切齿,“彻丽肯定会后悔的!神会惩罚她!”

        地精听得迷迷糊糊,这些话题他插不上嘴,人们讨论的越来越厉害,有人小声说:“我们应该去找超市老板,让他不能再让女孩去做工了,他这么做会让那些女孩变得无法无天,她们就再也不能继续当好女儿和好妻子了。”

        但这个提议却并没有得到响应。

        “你什么意思?!”满脸络腮胡的男人刚刚还在跟着人群声讨彻丽,此时却站起来,一把拽住了说话人的衣领,凶神恶煞地吼道,“你的意思是,我的女儿也不能在超市里做工了?!”

        他的女儿是除了彻丽以外,另一个在超市做工的女孩。

        这当然也不是因为他有多看重女儿,而是他的儿子在城里当木匠学徒,他舍不得让儿子抛下好不容易得到的学徒身份回来,只能让女儿去应聘。

        结果竟然应上了!

        自从女儿成了超市的临时工,家里的生活肉眼可见的好了起来,虽然依旧不舍得顿顿吃肉,但女儿经常会拿回来水果和面包,以及口味众多的果酱,偶尔还能有酒和肉干。

        络腮胡尝到了好处,所以他愿意和其他人一起骂骂彻丽——反正他又不会少一块肉。

        但如果他的女儿不能再去超市,那就会真正让他少一块肉。

        “你要是再这么胡说,我就打断你的鼻子!”络腮胡恶狠狠地威胁了对方,转头冲其他人说,“彻丽的父母不是好东西,彻丽挣了那么多钱,吃块面包怎么了?”

        其他人迫于他的武力,小心翼翼地附和道:“对,你说的对。”

        “现在谁家还吃不上面包啊?”

        络腮胡满意了,他挥了挥拳头:“谁要是再说不能让女孩去做工,我就让他知道我的拳头有多硬。”

        说完,络腮胡也没了继续和他们聊天的心思,独自离开了田地。

        在他走后,其他人才小声嘀咕:“不就是因为他家的女儿也在超市当临时工吗?”

        “现在那个超市都没什么人去,说不定很快就要倒闭了。”

        “倒闭了,彻丽就要回家了……”

        地精听着他们充满恶意的讨论,他其实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要为此生气,如果他的族人能去超市工作,那该多好啊,到时候女孩们在超市,他们这些男人去种田打猎,族群就能发展的更好。

        这就和以前女人采集,男人打猎一样,都是为了族群能更好的延续下去。

        地精小的时候就问过族长,为什么必须是男人打猎,打猎是件很危险的事,可这样的危险却都是男人承担了,女人们只需要在安全的地方采集。

        族长没有忽略他的问题,大人们站在他身边,都只是微笑着看他。

        族长对他说,让女人们干更安全的活,是为了族群不会因为一次狩猎失败而毁于一旦,男人们即便损失大半,但只要还有一部分留下,族群依旧能繁衍。

        但女人们一旦损失过半,这个族群就要遭受灭顶之灾。

        一个男人可以使多个女人受孕,但一个女人不是年年都能怀孕,怀一次要经历九个月的时间才能生产,就算生产了,也不能保证孩子能活下去,甚至母子都可能因为难产而亡。

        女人越来越少,族群里的新生儿就会越来越少,最后这个族群只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所以男人是可以被牺牲的,而女人不能。

        他们首先要保证的是族群可以延续下去。

        这是地精们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智慧,所以他们的族群直到今天依旧存在,而那些几乎全是男人的族群,现在都已经消失了。

        地精觉得这些人族不如老族长聪明,但奇怪的是,这么愚蠢的人族,竟然统治了这片大陆的绝大多数城镇,地精想不明白,觉得自己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

        地精也没有再继续和农户们说话——他知道这些人族都看不起他,他们是做不成朋友的,因此地精站起来后拍拍屁股上的灰,就和农户们道别了。

        农户们看着地精的背影,终于忍不住唾弃道:“这群绿皮小矮子竟然能住那么好的房子。”

        “还有钱买那么多东西。”

        “地精根本不配,那个超市老板简直就是个瞎子,难道我们不比这些矮子更值得吗?”

        地精听不见他们在他背后的议论,他一边思考着人族为什么能这么蠢?

        是因为人族得到了大部分资源,所以就不再有危机感了吗?还是愚蠢的只是这些农户?

        就在他走到城门口的时候,忽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和自己的名字。

        “里奇!”

        里奇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瞬间,他的眼睛亮了起来。

        他看到一群矮人背着行李朝他的方向再来,矮人们拖家带口,甚至连粗糙的桌椅都背着带来了。

        里奇朝矮人们跑去,和自己的朋友拥抱在一起。

        “你们怎么决定过来了?”里奇在兴奋过后好奇的询问自己的矮人朋友。

        他们知道这里有家超市,就是因为这些矮人。

        矮人拍了拍里奇的后背,他笑着说:“我们其实一直在观察你们。”

        里奇的嘴角抽了抽,这群矮人还是这么胆小,但他依旧高兴:“我们现在在学着种地,你们呢?也准备种地?”

        矮人神秘兮兮地摇头,里奇推了他一把:“你有没有把我当朋友?”

        矮人这才大笑起来:“我们准备也先种地,不过也不是靠种地为生,上次来的时候,这里的老板就说了,只要我们付得起钱,就教我们怎么榨油,更多的油。”

        现在的榨油方式很原始,出油率也低,如果能用同样量的豆子或者芝麻榨出更多油,以后就算超市不开了,他们也能靠这个收益生活下去。

        地精高兴道:“这是好事!以后说不定我们还要找你们买油。”

        矮人:“我们还要学着做面包!还有蛋糕,到时候你们种地,我们就找你们买面粉!”

        “对了,我们过来的时候看到精灵们也在收拾东西。”矮人和精灵们住的很近,和谐共处了许多年,对方的动静都知道,矮人说,“他们好像也要下来,不过可能要等一段时间。”

        地精不认识精灵,没什么感情,所以连忙说:“那你们快去看好房子!”

        “我带你们去看!”

        “好多矮人。”坐在超市门口的莎拉看着走进城门的矮人们,转头冲身边站着的草儿说,“矮人的血不好喝。”

        草儿惊了:“你喝过?”

        莎拉摇头:“听他们说过。”

        莎拉以前的地位,根本喝不到“人血”,只能喝到牲畜的血。

        草儿有些忧愁:“来的人越来越多,要是他们惹事怎么办?打起来怎么办?”

        莎拉不太在意:“那就都赶出去。”

        草儿很想揉一把莎拉的头发,但没敢,毕竟莎拉是姐姐,她叹了口气:“要是这么简单就好了。”

        “对了。”草儿忽然蹲下去,在莎拉耳边小声说,“你有没有发现,邹哥最近好像一直在往仙人身边凑?”

        莎拉撇了撇嘴:“他不是一直这样吗?”

        草儿又叹气:“你不懂啦。”

        以前邹哥待在仙人身边的表现跟现在完全不一样。

        可这些话草儿也只能对莎拉说,不然她肯定被骂整天胡思乱想,两个男人能发生什么事?

        就在草儿忧心忡忡,觉得自己窥探到了什么秘密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了脚步声。

        草儿立刻闭嘴,转头朝身后看去,果然——仙人出来了。

        叶舟也是出来看矮人们的,他还挺喜欢矮人,因为大多数矮人都是一头细密的羊毛卷发,当一堆矮人一起出现的时候,那么毛绒绒的卷发,实在是怎么看怎么可爱。

        “你先带他们去暂时落脚的地方。”叶舟冲站在他身边的邹鸣说,“明天再带他们去看房子。”

        邹鸣默不作声的微微点头,草儿用余光瞥了一眼,觉得邹鸣看上去竟然有些委屈。

        她被委屈这个词吓得头皮发麻,等邹鸣走下台阶后,草儿才看向叶舟。

        叶舟察觉到了草儿的目光,冲草儿笑了笑。

        草儿收回目光,觉得自己还是什么都别说比较好。

        不过她失算了,莎拉已经走到了叶舟身边,伸手抓住了叶舟的衣摆,她仰起头,语气中带着好奇:“邹鸣是不是想跟你结婚?”

        叶舟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他捂嘴咳嗽了几声,不可置信地看着莎拉。

        随后叶舟装出一脸平静的样子,努力让语气显得自然:“你怎么会这么想?”

        莎拉迅速把草儿卖了:“草儿说,邹鸣就像她爹。”

        草儿瞪大眼睛,这什么跟什么啊?!她连忙解释:“仙人,不是,我没这么说过!”

        莎拉:“你说,你娘生气的时候,你爹跟邹鸣一样,不就是邹鸣像你爹吗?”

        草儿:“……”

        她瞬间懵了,想不出任何反驳的话。

        叶舟也懵了,自从上次他在休息室里跟邹鸣“摊牌”后,邹鸣确实没有再说过什么奇奇怪怪的话,但却一直出现在他身旁,叶舟几乎每天一睁眼都能看到邹鸣。

        而且邹鸣每次出现在他身旁都还有正当理由。

        莎拉看着叶舟,十分认真地说:“我不喜欢他,但如果你喜欢的话,我也没有办法,你们以后能别生男孩吗?”

        叶舟:“……”

        他大脑混乱,想了半天只能憋出一句:“两个男人是生不出孩子的。”

        莎拉露出松了口气的神情,她重新高兴起来:“那就好!”

        叶舟和草儿看着露出笑容的莎拉:“……”

        莎拉的关注点,似乎不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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