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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节薛万彻的计谋


    极度有组织晚会经验的庞玉海,带着十几个书院的学生在球场上堆了一个巨大的柴堆,趁着大家游玩累了,就给柴堆泼上火油,一支火把撂进去,柴堆就熊熊的燃烧起来,等到勋贵们都凑过来,八个短打扮的学生就在八张桌子上开始疯狂的跳起了胡旋舞,尤其是跪在桌子上完全靠腰力腾空而起的时候,顿时就点燃了勋贵们跳舞的热情。

  直到这个时候云烨才发现自己才是真正的土鳖,许敬宗都能呼喝着疯狂的转几个圈子,只有自己对舞蹈一窍不通,薛万彻跳的兴起,甩掉衣帽,给头上扎一条红带子,露出黑魇魇的胸毛,大猩猩一样的在胸膛捶两下,一纵身就上了桌子,和那个书院的学生对舞。

  两个人跳的热气腾腾,油光水滑的肌肤上全是汗水,就这还不肯罢休,依然花样百出,李纲不时地啜一口果子露,笑眯眯的看着这群人表演。

  很没劲,只有一大群熊一样的男人在跳舞,却没有一个女子上去跳的,当然,希帕蒂亚这种人云烨从来没有把她归类到女人的行列里去。

  自己爬上一张桌子,摆着花裙子就开始跳古怪的舞蹈,裙子底下的亵裤若隐若现,看的别人目瞪口呆,李泰的面孔黑如锅底。

  李纲无比沧桑慵懒的声音在云烨的耳边响起:“这就是大唐,热烈的像火,澎湃的如同巨浪,轻盈的和春日的和风一样,该快乐的时候我们不做作,该严肃的时候我们不轻浮,该勇猛的时候我们就像猛兽,该温和的时候我们就是退潮的浪花。

  多好的时代啊,小子,你有幸生在这个最美的时代里,并且能为他添砖加瓦,这就是一种福分,你没有经历颠沛流离的战乱,没有经历过易子相食的惨剧,没有伤感过生离死别,没有经历过太多的尔虞我诈,何其幸也。

  老夫已是行将就木之人,往来岁月已经屈指可数,可是老夫还是留恋这个时代,宁愿苟延残喘也不愿意离去,多美啊,小子,老夫出生于苦难之时,成长于颠沛流离之间,侧身于谎言和欺骗之中,如今,快死了才品尝到做人的甘美。

  老夫嫉妒你啊,你的经历里只有雄阔和壮美,没有使人潸然泪下的屈辱和悲哀,这两种感情也不该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小子,加把劲,让这个最美的时代多延续几年,老夫转生之后也想从幼儿时期就感受一下这样的自豪。“

  李二和长孙也站在一边看,李纲的这番话与其是在对云烨说,不如说是在向李二进言,不要轻易的打破现在的好时光,他敏感的觉察到了李二的变化。

  “李卿啊,所谓刚不可久,柔不可守,繁华尽处必然就是无尽的悲哀,朕是天下的主人,最大的渴盼就是能让盛世永留在这片土地上,然而,朕的寿命是有限的,一千万声万岁的祝愿也不能使朕的生命多留存一刻,朕可以很肯定地说,在朕的生命里程没走完之前,盛世必将绵延,可是朕无法保证百年后他依然能够保持如此昂扬的姿态。

  所以,朕必须未雨绸缪,我们的心是一样的,午夜梦回之时朕也是满头虚汗,太极宫深处似乎有朕的梦魇,直到万民宫出现,朕在那里安寝才能感受到无尽的愉悦,因为那里的一砖一瓦,一梁一柱,都是百姓的心意,而非百姓的血汗。

  每次批阅奏章,朕都在问自己是否将百姓的利益放在了首位,一旦私心涌现,朕就惭愧的口不能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朕早就说过,忽视了百姓的力量,其实就是在自取灭亡。

  您不必担心,民心在朕的身边,朕就是无敌的,任何想要毁灭这个最好的盛世,都会成为朕的切齿之敌,必将被朕碾成齑粉。“

  听了两位的话,云烨想跑,一个告诉皇帝说现在的时代已经很美了,你不要乱来,大家你好我好的请你当皇帝,你高高在上的享受盛世,我们在底下安心的过自己的日子,求求你,别乱来,这个盛世我没过够,下辈子还想享受。

  另一个告诉他,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老家伙想过安生日子,就要帮我聚拢民心,老子才是天下的主人,必须干掉一些人,只有这样盛世才能延续下去。

  李纲坐在椅子上拱手向李二施礼,李二也拱手回礼,两个人不知道达成了什么条件,反正都很快乐,还干了一杯酒。

  薛万彻已经开始在地上翻跟头了,希帕蒂亚也开始把裙子撩的更高,庞玉海敲出的鼓点越发的密集,吹芦笙的那位腮帮子鼓得溜圆,面红耳赤,双目突出,芦笙都已经发出破音了,还有拿着手鼓跪在地上死命的敲的,云烨认为现在钻进贵妇贵女群里可以肆意的吃豆腐而无人会察觉,因为她们都疯了,手帕,汗巾,鞋子,甚至头上的首饰都在往桌子上飞,她们已经把这里当成长安的歌舞肆了。

  人群只要疯狂起来,就非常的废酒,那么大的一堆火似乎已经驱走了冬日的寒意,一坛坛的好酒被抬了上来,云烨发现了老钱的身影,今年家里酿的酒多了些,窖里存不下,如果都换成银币就能放在宝库里面了,有这样整天为家里操劳的管家,云烨认为当初把他买下来实在是太值了。

  辛月担心云烨被冻着,特意让老钱送来了熊皮大氅,云烨把自己身上的轻裘扔给了刘进宝,自己找了一个背风的地方,准备睡一觉。

  北极熊的皮裹在身上就是暖和,主要是它够大,躺椅上一躺,只露出鼻子,瞟了一眼漆黑的天空,就呼呼的睡了过去,今晚忙活了很久,还爬了一躺鹰嘴崖实在是太累了。

  睡梦中好像听到了高昂的喝彩声,还有悠扬的笛声,谁去管他们怎么去胡闹,有皇帝在百无禁忌。

  睁开眼睛的时候已是曲终人散,昨晚还在熊熊燃烧的火堆现在只有几缕青烟,地上到处都是狂欢过后遗留的垃圾,当然还有几个垃圾一样的人,比如薛万彻,他昨晚玩的开心,喝的也痛快,现在裹着皮裘打呼噜也打得肆无忌惮。

  刘进宝低着头像一头鬣狗在垃圾堆里找东西,见自家侯爷醒了,有些不好意思,在云烨鄙夷的目光下,这才摊开手掌,这家伙的手上赫然多了两枚簪子,价格不菲。

  “送回去,咱家丢不起那个人,想要钱跟我说,用不着翻垃圾。”

  “侯爷,您在睡觉,小的又不能远离,无意中发现了一根簪子,于是就随便看看,再说薛侯爷也需要照顾,他家的仆人居然走了,这也就是他家,要是在咱家,夫人会杀人的。”

  云烨叹口气,昨晚伺候薛万彻的必定是公主的仆人,不是薛家的老仆,看样子他们夫妇间连最后的脸面都扯破了,这样的仆人确实该杀。

  薛万彻也醒了,从地上找了一个酒坛子晃晃,发现还有残酒,一仰脖子酒一干而尽,砸吧两下嘴吧对云烨说:“把你家的马给我一匹,我要回长安。”

  云烨和薛万彻一起爬到马车上,晃晃悠悠的就回了云家,薛万彻要走,云烨要他吃完早饭再回去,两个人洗漱过后,一人端着一碗小米粥慢慢喝着。

  薛万彻突然狡诈的笑了一下对云烨说:“我是不是挺惨的?”

  “堂堂侯爷混到你这种地步不如死了算了。”和他说话云烨根本就不用多想,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太隐晦了这家伙会领悟错。

  “那你说我这种猪狗不如的惨状,陛下看见了没有?就算是陛下没看见,娘娘一定是看见了吧?昨晚是我故意激怒那些仆役的,我薛万彻也是领军的大将,人虽然粗俗了一些,智谋却不会少的,你说我现在向陛下请命镇守岳州,你说陛下会不会同意?”

  “能不能去岳州不知道,反正公主府今天会死很多人,你个混蛋怎么一出计谋就是毒计啊?你把公主府的那些下人不弄得死绝你不会干休是吧?”

  薛万彻嘴里叼着一个包子得意的嘿嘿两声,拳头大小的包子居然被他一口就吞了下去,双手扶着桌案对云烨说:“你我兄弟都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大丈夫不反击则罢,一反击就要砸在她的命门上,她以为她是谁,如果没有一个公主的头衔撑着,给老子做丫鬟老子还嫌弃她长得难看。

  我们的富贵都是自己一刀一枪拼回来的,不是趴在女人肚皮上拱出来的,她以为老子这辈子就需要当一辈子的窝囊废?她忘了,老子是猛虎,困于笼中也是猛虎。“

  长安确实是一个是非之地啊,连薛万彻都知道用计谋了,他以前打仗难道不是就知道往前冲的么?被刘黑闼活捉后剃成秃瓢撵了回来,难道说从那以后就长了记性?

  上元日过去了,今天是个好天气,薛万彻忙着回家去看那些仆役被乱棍打死,也想看看丹阳气急败坏的脸色,也想看看有没有机会自请外出,骑着云家的马匹,风一样的向长安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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