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节牛头金
窦燕山死了,和所有人一样,他也会死,死了也会招来大片的苍蝇,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活的,只要有血肉的地方就会有他们。
南诏气候温热潮湿,一天的时间,尸体就会生虫长蛆,不到三天,整具尸体上的血肉就会被那些小小的生物吞噬的一干二净,只会留下一具洁白的骨骼任由风吹雨淋,最后回归最终的本源。
窦燕山死了,云烨发现自己并不开心,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那些苍蝇到了撵都撵不走地步,肆无忌惮的在他的脸上,还有伤口处下蛆,竹枝子抽过去,打死了一片,顺便把窦燕山的皮肤也抽破了,云烨不管,反正他已经死了,就他自己的洁癖来说,破点皮远没有苍蝇在身上下蛆来的可怕。
云烨在用窦燕山的横刀挖坑,这是一把宝刀,刀面上带着美丽的菊花纹,这样的宝刀没有人会这样粗暴的对待它,无不是抹上油束之高阁,闲暇之时用最柔软的绸布轻轻擦拭锋刃,直到它见血的一刻。
宝刀没有铲子好使,这是云烨现在的感触,为了不让更多的苍蝇把蛆下在窦燕山的身上,云烨努力的刨着坑。
窦燕山身躯雄伟,是标准的关中男子,一米九的身高迫使云烨必须挖一个两米长的坑才能掩埋住他,长得高没好处,穿衣服废布料,吃的也比别人多,最要命的是连坟墓都比别人费地方。撵走了苍蝇,拖着窦燕山的脚,把他拽到坟坑边上,虽然从台子上下来他的头在碎石头上磕的梆梆作响,窦燕山也没有表示反对,依然咧着嘴在发笑。
没有什么话好对他说了,该说的都说了,郑板桥的诗都给他念了,看,一个多有福的唐朝人。
在他的身子底下垫了一些竹子,在身上也覆盖了一些,权充棺木了,一向爱好风雅的窦燕山想必会很喜欢,书里面不是说了么,宁可食无肉,也不可居无竹,这样的安排风雅透了,一般人没这待遇。
挖出来的土太多,所以坟堆就很高,只要不再有前天的大雨,这个坟堆应该能保存好久。旁边有个小水坑,云烨用竹子把管家的半截尸体推进去,内脏的味道很难闻,和猪的没法比,云烨不想在下雨的天气里再洗一遍澡。把他丢在鳄鱼嘴边的一条腿连着屁股一起推进去,站在坑边数了数,发现少了一条腿,死者为大,既然有能力不让他让他死无全尸,那就帮一把吧,云烨决定破开鳄鱼的肚皮把他的腿找出来。
如果在以前,云烨一定不会放过鳄鱼皮,也不会放过鳄鱼肉,一个是做包的好原料,一个是治咳嗽的好药材,现在他拿着刀顺着那道伤口用力的刨开,内脏哗啦一下就被挤了出来,挑出那条粘糊糊的腿之后,云烨就惊奇的看见了探戈女王,虽然只剩下一个骷髅,但是那对黄褐色的大门牙还是那么有喜感,除了她,没人的牙齿能长到半寸长,快成獠牙了。
管家的腿就顾不上了,抱起空空的骷髅来到河边,用水清洗干净,本来就丑,再脏一些,就没法看了。
是鳄鱼把探戈带了过来,还是探戈把鳄鱼带了过来?云烨不想追究这件事,探戈斗不过窦燕山,所以还是别埋到一起,一个准备旌旗十万斩阎罗的家伙,实在不是探戈一个土的掉渣的女王能招惹的起的。
等到云烨给管家堆好坟,找来两根木头,削出一片白皮,用横刀在上面刻好名字后,分别插在两个坟墓的前面,气派的坟墓就完工了,总觉得少点什么,云家的坟一直都有供品,虽然总是被云十八偷吃,但是总是有的,四时八节不断,这两个坟堆惨了点,什么都没有,不想用石头来骗鬼,探戈都来了,南诏这地方实在是有些邪门。
捡起一个石头对着悬崖上看热闹的猴子扔了上去,不得了了,一大群猴子就用手边上的野果子还击,如同暴雨。上回它们就是这么对待鳄鱼的。
也不知道野果子能不能吃,猴子能吃的,一般情况下人也没问题,从基因链上看,人和猴子没有多少区别。
绿茵茵的野果子摆在墓前顿时生色不少,当精疲力竭的云烨躺在沙滩上,咬了一口果子,被那些恐怖的酸液从迷茫状态拉回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是纯粹是吃饱了撑的,做那些无聊的事情。
提着横刀,胳膊底下夹着探戈的头骨,三蹦两窜的就回到了对岸,上了岸,总觉得不对劲,自己今天的状态不对头,好像忽略了什么事。
为了检查自己哪里不对头,云烨决定把刚才过河的步奏再重复一遍,只是刚刚回过头,就知道那里不对头了。
湖水不见了,浅浅的一点水居然在倒流,怪不得有一阵子没听见瀑布的轰鸣声了,从来不相信神怪的云烨,几乎就要跪在地上向苍天祈求,原谅自己曾经对他老人家的不敬。
后来想起那些自己飘在河面上看到的溶洞,就把要跪下去的膝盖直了起来,没什么,只不过是这条河就要变成地下河罢了。
刚刚还在发愁自己怎么出去,现在不用想了,沿着河道往前走就是了,说不定能回到探戈的国度,曲卓那家伙还在那里,探戈的家,现在一定是大唐的领土了。
旺财见到云烨回来,欢快的跑过来撒欢,云烨抱着他的大脑袋用力的揉了几下,算是安慰了他一下。
今天走不了了,做好准备,明日开拔,走夜路会死人,如果不想变成一堆食肉动物的粪便,就最好晚上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
拴好丝线,给自己做了一点吃食,闲暇时给旺财用鳄鱼的爪子梳理了一下毛发,枕着香樟木的枕头准备睡觉,看见探戈的头骨像是在对自己笑,没好气的扔过去一块麻布,把她遮的严严实。
那些傻猴子又在偶偶的叫,叫声里充满了愉悦,它们在虐尸,那只鳄鱼的尸体明天早上就会完全消失,猴子,有时候也吃肉……
嘈杂声响了大半夜,而后就寂静无声,似乎一切都进入了梦乡。
梦里可以飞跃时空和距离,在那里云烨是一位无所不能的人,一会是现代社会的繁华,一会是燕来楼绝美的歌舞,一会是那日暮憨憨的笑脸,一会是辛月眉毛倒竖的样子,甚至还有小铃铛害羞的情形,有一张脸看不清楚,一会儿背景是高楼大厦,一会儿是青砖碧瓦的皇城,掩在红日里,若隐若现……
孤独是原罪,为了寻求心理上的慰藉,云烨不知疲倦的在现实与梦想间奔波,穿梭在现实与未来,天亮的时候,云烨感觉非常的累,一夜的休息,不但没有补回精力,反而消耗了很多。
旺财支棱着耳朵无话可说,他没有办法控诉云烨昨晚用脚狠狠地踹了它一晚上。
该走了,打包完毕后,云烨留恋的看看供自己短暂休息的小山洞,双手合十,给这里的先民行了一礼,牵着旺财去寻找出路。
窦燕山坟墓上插的那根青竹,依然青翠,在濛濛细雨中摇曳,似乎在向云烨告别。对着坟墓招招手,云烨记了一下地形,如果可能,希望窦家的人能来这里收取他的遗骨。
“红线的那个绿线线,蓝格盈盈的天,生下一个兰花花实在是爱死个人……‘
最喜欢信天游的调子,尤其是在灰蒙蒙的天空下,高亢嘹亮的信天游似乎要刺破天空,再加上悬崖两边的热情观众,铺天盖地般的洒下青果子,比起掷果盈车的潘安不遑多让。
云烨拱拱双手,答谢那些热情过度的观众,为了报答它们给自己扔了两块石头的恩情,云烨又开始吼起了新长征路上的摇滚。
“一,二三,四,听说过,没见过……“
一路狂歌,一路诗,一路水果,一头包,云烨欢快的一连走了足足二十里地,方才停下脚步,之所以停下脚步,是因为看到了人间奇景。
上游滚滚的波涛一到这里,就立刻被一张大嘴吞噬,点滴不剩,那张大嘴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不停下来,再往前走,有可能会遇到坍塌。
从河床爬到岸上,水声轰鸣,下面黑洞洞的看不见底,关中有泾河老龙一气喝干三条河水的传说,难道说这里也有一条爱喝水的老龙?
玩心大起,解开腰带,痛痛快快的朝着河里撒了一泡尿,正准备要对河水说一声助你一尿之力,脚底下立刻就不太平,远远地一道裂缝延伸过来,正好在胯下,云烨亡魂大冒,领着旺财屁滚尿流的狂奔,不敢看身后,只听得地动山摇,各种稀奇古怪的声音就在脑后,脚底下一滑,吧唧一声,就摔倒在地上。
闭着眼睛等死,没动静,悄悄地睁开一条缝,没有什么老龙王,身后不足十米之地,全都不见了,变成了一个黑黑的大洞。
心跳的像打鼓,不知道曹操在华容道说的话有没有那么准,自己只要稍有不敬,立刻就会招来灾祸。
恨恨的踢了一脚绊倒自己的那个石头,没踢动?云烨蹲下来,小心的把上面的湿泥擦掉,才发现,这是世界上最有用,而又最没用的天然金属——黄金,这是一块实打实的牛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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