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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黑山男爵


  “放心吧,威廉姆斯大人。这种方法有效的很,一会我再配两幅催吐药剂,掺上砒霜和壁炉上的灰,连服用三周,路易斯便再也不会犯病了。”伊曼学士微微的笑了起来:“五年前女王的丈夫,奎尔特爵士就是被我这样治好的。女王陛下还开心的赏了我一小箱银鹿嘞。”

  听到这番话之后,男爵放下了心,终于露出了笑脸。

  然而路易思却是再也忍不住了,他双眼瞪得溜圆,看着自己双手那止不住的血,不再去管身份的事情,大声的问了起来:“敢问那爵士现在可还健在?”

  几位大人面面相觑,忍不住的笑了起来。

  “这孩子可真是失忆了。”斯蒂亚嬷嬷插上了话来:“奎尔特爵士已经死了五年了。”

  路易思感觉一阵阵眩晕,昏倒了过去...

  ...

  不知道这方法是不是真的有效,路易思在三天后醒来时,竟然感觉浑身舒坦了不少。只是头部还微微有着阵痛,腿部也无法行动。

  他的双腿不知道怎么回事,好像摔坏了。不过男爵口中所说的那神奇的‘魔药’,似乎正在起效。按照学士所说,这种魔药可是大名鼎鼎。虽然他也是第一次见,但按照他曾经在书上看过的资料,不出三个月,他便能够彻底康复了。

  而这段日子他也建议,不能老呆在床上,过段日子可以偶尔在别人的搀扶下,下床转转。那来自达纳斯的魔药可与凡人的药水不同,些许的刺激,能让效果更好。

  男爵并没有对学士感恩戴德,这回也没有听他的,反而是告诉路易斯,这段日子不要出卧室,并暗示学士,不要将路易斯醒来的事情说出去。不然要他好看。

  在那之后,学士便在几名骑士的护送下,悄然的返回了王都。而临走时的那一袋子钱,也让伊曼学士眉开眼笑了起来。

    7块金龙,92块银鹿。

  这相当于十块金龙,十万块铜板。男爵可谓是出手大方得很。当然,这其中是有遮口费的。

  而学士走了之后,似乎庄园中出现了什么紧急的事——听女仆说似乎王都来人了。而自那开始,男爵的时间便越来越少了,只是偶尔来看看他,便匆匆而走。而路易思也不知道和这位父亲聊什么,每当听到男爵在门外的脚步声,便装作睡觉——别说在门外,就是回廊里的脚步,只要他听过一次声,见过一次人。他也能分辨得出。

  而男爵则是每次都静静的坐在床边,就那么看着路易思,直到管家悄悄走进来提醒,他才会走。

  那些学士所开的药,在路易思的极力反抗之下,最终还是只灌了两天便停了。邦妮夫人有些无奈,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每日送来那用家族配方煮出来的安神汤来。

  这些汤药的确很不错,虽然路易思对土方不太了解,但却能识别出,这里面全都是滋补品。不过路易思能够从邦妮夫人的眼中看出来,对于自己,邦妮夫人并不是由衷的喜欢。

  但路易思却是很喜欢这位既年轻又漂亮的夫人,不管咋说,如果不是她的这份家族秘方汤剂替代了学士开的药,自己现在每天还在喝砒霜呢...

  而且,她真的长得很美...

  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候,这位年轻的小后妈很少会笑,路易思能够看出,她似乎意无意的在躲着自己,不知道自己到底以前做过什么事,让她这样的防备...

  但这样也好,两个人都不多话,倒是不用凝思苦想的装蒜了。

  静静地看美女就行了...

  路易思不由感到有些头疼,似乎自己醒来之后,思维一点也不‘清新’了,满乃子脑子,在母猪后面都能解开裤腰带。那还有一点医德与伟大的目标来?

  尤其是想到那位经常照顾自己的侍女时,路易思更是恨不得用床单将自己勒死——就像他以前的那位室友自尽的时候一样。

  她与斯蒂亚嬷嬷轮流照看自己,但嬷嬷有些懒,侍女要勤奋一点。不光每天全程无微不至的照顾他,还经常为路易思擦拭身体。

  这原本是一件很旖旎的妙事,但路易思却无法对她产生任何幻想,甚至每当看到这名五大三粗、四十多岁大婶儿一边笑着,一边露出的那满口烂牙时,都会感到一阵阵眩晕。

  不过相比嬷嬷来说,她的女人特征倒是要多一点。

  尤其是她的那里!七神啊,路易思发誓,他从来没见过那么大的椰子!

  比邦妮夫人的还大一些...

  好吧,路易思承认,随着身体的渐渐康复,自己心中的杂念也渐渐的生了出来。所以在大婶为他擦拭身体时的偶尔碰触下,年轻气盛的他的确会产生一些不太自然的反应...

  “真是够了...”

  自己的思维的确变得不正常了,不健康了,他决定等这段日子腿好些,他就给自己医一医。

  他觉得自己好像是变了一个人,最明显的感觉就是,自己好像变得更坏了...

  的确,在这个世界的自己,原本便是一个...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看着那日记上面的东西,他只感觉一阵阵无语。

  就好像在看着自己那傻逼的过去……

  而随着自己脑中的记忆渐渐的被唤醒,他也知道了越来越多的事。只是他对父亲极有印象,对目母亲的印象却很淡。只记得她在自己4岁的时候走了,如今已过了十年。

  不过他爹这一辈子的事迹,足以编成一本书来——事实上,吟游诗人也在四处传唱他的事迹。

  在二十多年前,男爵还是一位流浪骑士。在新得利嘉王国骑士比武大会上打败了所有的骑士之后,他得到了女王的青睐,获得了4万金龙的奖金与开拓权。

  紧接着,他便带着那些崇拜自己的冒险者,与几支组建起来的佣兵团来到了黑山,将这里肆虐的魔物驱赶,而在传说之中,这份可怕的土地,还曾经有过黑巫师与恶魔存在的踪迹。

  然而在那之后,城堡却拔地而起,农庄环绕,人口迁徙而来。商人与冒险者们蜂拥而致,将这片资源丰富的土地开发了起来,渐渐形成了现在的样子。

  领地中的两座矿场让男爵手上的资金极为充裕,佣兵们与冒险者们变成了他的私兵,并且规模越来越大。而当他在后来的那场对外战争中凯旋而归时,女王最终力排众议,将他封为了世袭男爵,不限制他手中的兵力,并让他留在了王都,掌管着皇家骑士团,并担任起了大骑士长的职位。

  刚刚继位没多久的女王在那场战争之中彻底稳固了地位,而她的骑士,她的那位最坚定的支持者,自然也成为了真真正正的实权新贵。

  二十多年以来,男爵交友极多,人脉广泛,但也树立了不少的仇敌。但大多在后来,都只能在他的阴影之下瑟瑟发抖,任由蹂躏。

  最惨的便是路易斯的那位准岳父,加拉格尔子爵...

  男爵平时坏事做尽,尤其是他领地旁边的几位贵族,简直就是备受欺凌。他一直打着那加拉格尔子爵领地的主意,在这些年来,不光是基本全都‘借’了过来。连他的爵位也不打算放过去。

  原本男爵是打算将小儿子入赘过去的,虽然小孙子不会再姓威廉姆斯,但也算对邦妮有个交代了。

  然而他那不成器的大儿子,却是要死要活的非要取那个女孩子。

  可在路易斯的记忆中,自己与菲奥娜一直十分相爱,怎么就演变成了这个样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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