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血色战旗
陈应原本以为挪用西县的府库里的税赋,就可以完美的解决甲胄和兵刃不足的问题,然而搜刮遍全城,就差把铁锅砸了,总共也就得到三千余斤铁。
这三千余斤铁,还包括在战场上缴获的叛军贼寇的兵刃和甲胄,否则缺口会更大。但是这只是铁,而不是钢,如果打造兵刃,需要耗损四成铁料,也就是能实际用上的不足两千斤。以打造明光铠甲,最多不过百副,如果打造横刀也不过两百余柄。
其实,陈应想得有点太理想了。这个时代不比后世,唐朝即使在国力最为鼎盛时期开元初,全国的钢铁产量也不过千万斤,千万斤听上去不少,不过是五千吨而已,就算是一个后世小型的钢铁黑作坊,一个月的产量也绝对不止这个数。
按照唐军制式编制,戈矛、刀盾、弓弩和轻骑四种主要兵种,以陈应目前的五个团满编,就需要补充近四百柄横刀、六百套甲胄,还有六百只戈矛和长枪,至于盾牌也至少需要四百面。然而事实上这三千斤铁无论如何调配,都远远无法满足需要。
就在陈应一筹莫展之际,他突然看到一名年过半百,皮肤黝黑的铁匠,在两个徒弟的帮助下,抡起大铁锤朝着钢坯上锻打着,砰砰的一阵乱敲,这个钢坯渐渐成形,瞬间陈应愣住了。
只见这个铁匠打出来的钢坯为长方形,中间拱,两边弯,前端平,后端圆,
陈应看得莫名奇妙,这是什么东西?
陈应虽然不是古代兵器方面专家,要说十八般兵器的名字他叫不上来,但是可以肯定,这个钢坯绝对不是十八般兵器的任何一种。
黑铁匠大巴掌一拍脑门,懊恼道:“哎呀,你看我这脑子,平时打顺手了,居然一不小心又打成锄头了!”
“等等!”
陈应瞬间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明朝末年,石柱土司马千乘、秦良玉夫妇募集石柱家乡子弟,组建了一支战功赫赫的兵马,名曰“白杆兵”,白杆兵血战浑河,收复关外四城,让八旗兵损失惨重,名扬天下。事实上当初马千乘组建白杆兵的时候,也是因为手中没钱,无法打造一只甲胄精良的部队,只能图便宜,就地取材。
普通的长枪,只需要四两铁作为枪刃,虽然廉价,但是长枪的威力并不高,遇到装备精良的甲胄或重装部队,只能干瞪眼。装备杀伤力较弱的戈矛,代价又太过昂贵,然而居中的则是白杆兵的钩镰枪。
相传白杆兵以坚硬的白木为杆,配带刃的钩,下配坚硬的铁环,作战时,钩可砍可拉,环则可作锤击武器,必要时,数十杆长矛钩环相接,便可作为越山攀墙的工具,悬崖峭壁瞬间可攀,非常适宜于山地作战。
自己马上就要进入始州平定叛乱,始州就是后世的剑门关,蜀地多山,使用白杆钩镰枪作为制式武器,反而是最佳装备。
原本魏文忠还在头疼,怎么弄到钢铁打造甲胄和兵刃,这个蠢货铁匠居然打了一把锄头出来,魏文忠正欲大发雷霆。
陈应突然拉住了魏文忠的手道:“你叫什么名字?”
黑铁匠虽然是一个低贱的铁匠,可是他却很有眼力劲,虽然不知道陈应是什么官职,但是看着众人对陈应的态度,就知道陈应身份不凡。
铁匠朝陈应连连作辑道:“小老儿名叫胡狗棍!”
“胡狗棍!”陈应听到这个名字,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想笑又怕这个胡狗棍尴尬,这才自忍住笑意,好一会儿,这才平复情绪,好奇的问道:“你怎么取这么一个名字?”
胡狗棍估计也是习惯了,反而非常淡定的道:“俺爹爹带着俺娘逃荒要饭,俺娘当时生俺时,手里就一根打狗棍,俺爹爹就给俺取了一个名子狗棍。”
陈应道:“本将军给你改个名字吧,棍者梃也,孟子曰: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统楚之坚甲利兵矣。棍者穷人之兵,狗既犬,职同卫,你以后就叫胡卫兵吧!”
胡狗棍当既跪在地上大喜道:“胡卫兵谢将军赐名!”
“起来吧!”
“是!”
“你的手艺怎么样?”
“不是小老儿自夸,这十里八乡,没有比俺老胡……”新鲜出炉的胡卫兵尴尬的闭上了嘴巴。
“钩镰枪会不会打造?”
“这……”胡卫兵尴尬起来。
其实也不怪胡卫兵没有听过钩镰枪,事实上钩镰枪是古代戟发展衍生出来的一种兵器,在宋代开始大成。
陈应回想着钩镰枪的样子,从木炭中找到一个细长条,充着铅笔,然后找来一张纸,将钩镰枪的样式画出来。当然陈应并不是职业画家,画出来的钩镰枪也惨不忍睹,不过总算还是看出大致的轮廓。
胡卫兵虽然没有什么文化,可是脑袋却非常聪明,仅仅琢磨了小半天时间就打造出来了陈应想要的钩镰枪,这种打造出来的钩镰枪并不太废铁料,一只枪头仅需要二十六两铁,依靠现有的铁料,足足可以打造一千余只,勉强可以解决燃眉之急。
勉强解决装备问题,陈应开始集结军队进行训话。
已经满员的勋二府,老兵异常欣喜,他们丝毫没有大战来临前的那种紧张。现在终于不用当空头军官了。陈应将这些新兵分配到各团,原本勋二府只有四个团的空架子,现在却组成了勋一、勋二、勋三、射声和越骑五个团,每个团下辖三个旅三百人,加上亲兵队,全军已经一千五百七十三人。
陈应清清嗓子道:“诸位将士,你们也看到了叛军贼寇,都是一群丧心病狂的狗杂种,他们连刚刚出生的婴儿都不放过,没啥好说的,遇到贼寇,砍他娘的!”
“砍他娘的!”
众将士整齐大吼着。
特别是这些新兵,他们都是本乡本土的土著居民,因为这场叛乱,毁坏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对于叛军,他们有着刻骨的仇恨。
“但是……”
陈应拉长的声调,声音陡然高了八度:“咱们是去平叛,不是去送死,都他娘的跟老子长点心,好好训练。别他娘的上阵就拉稀……”
西县城外,一千五百余名将士手柄白杆,展开了紧张的训练。陈应甚至都不知道,他无意的一个举动,居然打造了大唐朝唯一支山地战铁血雄师,十二年后,吐蕃入侵大唐,这支白杆军三个昼夜急驰五百里,创下这个时代急行军的记录,然后在未经休整,直接投入战斗,十二战全胜,连败吐蕃军十二阵,从此以后让吐蕃军看到血色战旗,便望风而逃。
七天之后,大唐武德元年十月十二日,一千余柄钩镰枪打造完毕,陈应将这批钩镰枪下放到将士手中。西县城外,一千五百余名携带七天的行军干粮将士们整装待发。
陈应站在军前,梁赞将牛羊带到陈应面前,让陈应斩三牲祭旗。
就在这时,城门洞里缓缓走出一辆牛车。牛车上拉着一具盖着白布的尸体。陈应上前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赶车的妇女穿着孝服,一脸悲伤。
梁赞走到陈应面前道:”将军,吉时快过了,错过了吉时,苍天为怪罪的!“
陈应推开梁赞。
孝服妇女哽咽道:”夫君他没挺过去!“
陈应一把掀起尸体上的白布,孝服妇人眼中闪过滔天的恨意。
中国人讲究人死为大,惊扰死者的行为都是不共戴天之仇。
若非陈应是一名堂堂的将军,恐怕这个妇人也会上来跟陈应拼命,在众人一片不解的目光中。
陈应缓缓拔出横刀,将手心划出一刀口子,鲜血滴到了白布上,逞现一片殷红之色。
陈应大吼:”我以我血荐轩辕,血债还需血偿还!“
梁赞见状,拔出匕首,划过手掌心跟着大吼:”我以我血荐轩辕,血债还需血偿还!”
勋一团校尉段志感也跟着大吼:“我以我血荐轩辕,血债还需血偿还”
“我以我血荐轩辕,血债还需血偿还”
一千五百余名将士吼过这一句口号,白色的盖尸布已经变成一面血色战旗。
这面没有一个字体的血色战旗,迎风猎猎作响,
陈应率领一千五百余名将士,迈着坚毅的步伐,朝着始州城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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