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私心有无(三)
皇宫内,边城之乱往后的半月里,风吟殿内每日进出的太医少说十名。
自太子殿下负伤而归后,则是一觉不醒,所中之毒,太医也束手无策。刺杀太子之人,绝非陈国所派,如今太子中毒不醒,太子一派也就自乱阵脚。
以此看如今情形,二皇子一派倒是占了上风。平定边城有功,手里更是掌握着三方兵权,加上如今太子这情形,这皇位已是占了八成。
“二哥。”
玉恒站在风吟殿外的长廊,风吟殿门开着,里头的,外头的太医都是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看样子风吟殿里头那位情况并不好。
“太子情况如何?”
玉德摇头,“情况不好,据说这毒在身上滞留几日已然难除干净。这毒随着血液留置在脑部,才使得太子现在昏迷不醒。”
“是何人干的,查清了吗?”
“我派人去查他身边亲兵的底细,并未发现什么特别之处。不过二哥,太子这一病倒,倒是对我们有益!”玉德一脸悦色难以掩盖。
而玉恒神情未松懈,“未必,我看,这朝中分明还有另一股势力在躁动。”
“怎可能?如今这兵权大半在二哥的手里,朝中的大臣谁人有如此大的能耐?!”
边城叛乱平定后,父皇便将北部的兵权也交予他,虽说顾氏手中掌握南部的兵权,但要说与他抗衡,则如同螳臂当车。那么朝中还会有何人?
敢向太子动手之人,绝不是等闲之辈。
“我看,并非表面那般平静。他选择先向太子下手,那么此后,便也可能会将这手伸到我这儿来。”
毒杀太子之人,绝不是与太子的私怨,而是一股神秘力量在背后作祟。要是太子此次真的丧命,他的处境也不会安全。
玉德也沉着气,“那二哥,这件事,我还是好好再去调查一番。干脆找八哥帮忙,她母亲不是在边城小有名气?”
玉德不提,他倒忘了玉尧,此次边城平乱,他让玉尧留在玉都。可回来几日,也不见他前来看望。
那个边城有些势力的母亲,还有玉尧平日故意藏掩着的计谋,都让他不由怀疑起他。
他想了许久,颔首,“切忌冲动,别打草惊蛇。”
或许,是一次试探,他不知他的城府多深,那就先试试水。
“对了,二哥和颜宋打算如何,纳为侧妃吗?”
“此事倒不急,她大病初愈,需要多些时间休息。况且颜府的事我还没同她说,怕她受了刺激。”
见玉恒谈起颜宋时的一脸春色,他倒吃起醋来。
“我倒是开始羡慕二哥,这嫂子长得已是倾国倾城,二哥还不满足,要取个侧妃。可怜我的嫂嫂了……”
若说玉恒心中对罗素儿没有半点愧疚,那绝不会有人相信。虽是圣上指婚,但婚后二人也是相敬如宾,罗素儿操持着王府上下的事,算得上良妻。只不过,他本就对婚姻之事毫无期待,对罗素儿也是礼数俱全。
他只能惋惜,“素儿是好,只不过,我此生认定了人了。”
自颜宋受伤而归,玉恒待她如同掌上珍宝一样,真是大变模样。玉德还记得,以前就算是那颜宋说再多的话,二哥也是假装耳聋的,冷眼以待。如今,那颜宋哑巴了,二哥的话倒是越来愈多了。
难不成失去一次,真的会让人倍加珍惜吗?
“二哥这几日情话倒说了不少,真是大变模样!”
见他打趣自己,玉恒也将话甩回去,“我倒觉得近日你同沈家姑娘也走近不少?”
谈及沈全胜,玉德则是皱眉。
“我同她本就是这样,二哥也知道的,我从小在沈将军那里学习武艺,和全胜是一同长大的。打打闹闹如同家常便饭!”
玉恒接话,“哦,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你对她,就没萌生情愫?”
“情愫!二哥又说笑了,我从小就讨厌情爱,看待女子的眼光又是极高。”
“你如今是嫌她的样貌?”
“嫂子那样倾国倾城你自然不用嫌。可,可全胜,一同打闹来没问题,让我娶了她,我这后半生未免也太过憋屈了。况且,我眼中的王妃必定要曼妙身姿,五官精致,娇小可爱那种。全胜她,真不行!”
玉德这副德行,他也不是头回见。从小便是这副模样,说了许多都改不了这脾性。
“不行也罢,怕只怕,人家已对你有意。到头来,伤了她的心。”
“二哥说的是。”玉德唉声叹气,“找一日,我会同她说清。按她的性子,绝不会伤心的!”
玉德眼中的全胜,怕就是那么一个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她可以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也可以算得上生命中永远不会丢弃自己的人。
玉恒忙完琐事,便立即回王府。往日里,他都不会如此归心似箭。
“今日身子好点了吗?”
她点头,递过一杯茶。
玉恒喝了口,瞥见案边的小碗,又问道,“太医的药,一日三次可没忘吧?”
她点头,想着不对,又摇头。
见她这样子,又开始叮嘱,“药可得吃,再吃几日,你这嗓子就能好了。”他那话倒像是在哄三岁小孩。
颜宋抬头,对这他的眼睛看了许久。为何平日里眼中满是温柔的人,如今看起来却是满满母爱?想到这儿,颜宋不由扬起嘴角。
他见她一笑,也笑了,“你这笑,莫不是在嫌弃我?”
颜宋忙憋着笑,故作一副正经模样摇头。
这倒好,算得上是认罪了。
玉恒起身,背着手,“本还想说,明日带你去出去走走,你如今这般嫌我,我看是算了。”
她正觉得这几日在王府内闷得慌,想来回到玉都还未给姨母请安,正想出门。
拉住他的衣袖,便写下:“明日可否准我回颜府”。
颜府?
玉恒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自然,却又立刻瞒了过去,“颜夫人那儿我已打过招呼,回颜府你这病又会被搁置了,你就安心在这儿养伤。伤好了,再回去。”
玉恒如此说了,她也不能再多说什么,想必也是姨母的意思,让她在这儿养伤。
“明日,你和沈家小姐一同去逛逛灯会。我晚点过去!记得,将素秋带上。”
她点头,恰巧素秋也在一旁傻笑。素秋有得一身好武艺,就是还在娘胎的时候,她娘吃错了东西,这心智如同八岁小孩一般。
玉恒身边倒是就她一个丫头跟在身边,而素秋对颜宋更是喜欢粘人的不行。
其实,玉都的灯会年年都有,小时候,娘亲和爹一同带她去看过。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倒是忘记了那种人群如山的样子。
全胜在大街上走,自然是这大街众人的焦点。加上她那体型,被人挤来挤去的,自然难受的不行。
“颜宋,我先回了。比起在这儿挤,我倒还是喜欢我家那宽敞的院子!”
颜宋看着她,心中有丝心疼。想起全胜之前提及这灯会的兴奋劲,她不怕挤,只是方才街上几个长舌妇在一旁议论,说得有多难听,全胜心里自然难受得很。
全胜她什么都好,知书达理,博览群书,算得上这玉都数一数二的才女。只可惜了,那一副皮囊。即便是再好的才华,在这副皮囊之下,也无用。
“姐,咱们去那头,吃葫芦!”素秋眼尖,一下瞧见巷尾处的糖葫芦摊。
小孩嘴馋,她便带着她挤了过去。
素秋一见那糖葫芦,咽着口水,立马拿起一串便啃了起来。
颜宋一手给那小哥钱,一手捂着她的手,让她慢些吃。
“是颜姑娘吗?”
颜宋拉着素秋的手,疑惑看向身后。这买糖葫芦的小哥,竟知道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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