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不欢而散
沈碧空垂眸,无声一笑,十余年未见,岑焉还是原来的脾性,做什么事都爱求个完满无缺,否则,当年那一败,他就不会立即返回吴国,从此再没有踏出吴国半步,可是,这世上哪有什么事是完满无缺的。
“岑先生,再美的花,亦有凋零日,再圆的月,终有半缺时,与其追求完美的结果,不如欣赏它残败零落的过程,只有过程,才是真正的美。”
因为这是自然规律,是世间所有事物必然要走过的生命路途,人力不可更改,所以这个过程才是完美的,一切人力能够干预的,都是缺憾,其实缺憾也是一种美,只是有些人并不认同罢了。
岑焉眉头微扬,深深的凝视了沈碧空一眼,道:“重视过程甚于结果,公子之言倒让我想起一人来,还未请教公子尊姓大名。”
“顾己千。”沈碧空语调轻扬,轻快得像一曲小调。他知道岑焉想起了谁,因为类似的话,他曾经跟岑焉说过,在岑焉败过之后。
“以一己之功过,换千秋青史名。”岑焉怔然片刻,忽笑道,“顾公子莫非是秦司空的信徒?”
这回却轮到沈碧空一呆,秦司空,曾经是别人对他的尊称,秦国出过好几位大司空,但司空之前都只挂着姓,只有他,能以秦国的秦字连着官职,一起被人尊称。
半晌,他才恍惚的想起,以一已之功过,换千秋青史名,这话,竟是他说过的,在岑焉败后,他曾经试图替赵昊招揽岑焉,岑焉却看不上他的手段,说他“文章有正气,行事无节操,”,于是“不与共谋”,沈碧空气笑着回了这么一句话。
当时岑焉败得口不服心也不服,以沈碧空只会做表面文章,实际上行事无下限,与他道不同不相谋为理由,拒绝了他的招揽,沈碧空则嘲笑岑焉目光不够长远,看不到秦国一统天下的潜力,错失了成为治世名臣的机会,于是牛气轰轰的表示,没有岑焉,他也能以一己之力,为秦国打下一统天下的坚实基础,青史之上,他必然能名垂千秋,而岑焉却只能作为手下败将,永远都要低他一头。
现在回想起来,嗯,当时真是太年轻了,还有,年轻真好,什么样的雄心壮志都敢有,什么样的豪言壮语都能说。
不过,顾己千的名字,竟然与他当时的话无意中契合了,还真是个令人意外的巧合,那样的豪言壮语,原来连说的人,竟也渐渐淡忘了,就连助秦国一统天下的雄心壮志,如果回过头去看,竟也是一场笑话,他全心全力辅佐的人,没有等到大业功成就已经先兔死狗烹了。
“秦司空啊……”
沈碧空低低的笑着,似乎觉得阳光开始刺眼,他垂下了头,用力闭了闭眼,才看向岑焉,缓缓道:“功未成,身先死,还死得那么的不名誉,我又怎么会是他的信徒,岑先生说笑了。”
赵昊鸩杀了他,又怎么会不给天下一个合理的交待,少不得要数出七八九十条不可赦的大罪,抹杀他的一切功业,身后名,大抵都已付诸流水,身前事,却是他准备着一一亲手推翻的。
还剩下什么呢?
只有他这一个从地狱爬回人世间、无意中占据了一具人躯的残魂罢了。
“此言差矣。”岑焉大袖一拂,一巴掌拍在了自己的大腿上,“秦司空虽死,然其功业却无人可抹杀,秦国之强,始于司空,但并未终于司空,秦司空在位之时,所立政令,所推治策,秦皇依旧延用,不改分毫,纵然是我那师弟付赤川,亦不过是沈规付随,不能改动一策一令,纵是秦皇颁其三罪,罪罪不可赦,但在天下人眼中,不过是功高震主而已,千秋青史,不改其名。”
沈碧空听得有些目瞪口呆,这岑焉居然在说他的好话,今儿太阳是打西边出来的不成,当年岑焉被他计败,就差没直接骂他是阴险小人了。还有,赵昊竟然只在他头上压了三条罪,比他估计的少多了。
“岑先生……咱们打个赌吧。”
沉默了片刻,沈碧空盎然兴起,觉得岑焉这个人很有意思,以前,他以为岑焉虽有才学,但性格放诞狷狂了点,不受约束,尤其是心里固守着那一套君子不欺暗室的作风,不知变通,并不适合在官场沉浮,所以那时候他其实也不是真心招揽,不过是走个过场,让世人都知道赵昊求贤若渴罢了,现在倒是有些改观,或许,这十几年来,岑焉的想法早已经不同于年轻时候了。
“赌什么?”岑焉不好赌,不过,他对眼前人很有兴趣,因为在顾己千的身上,他感觉到某种刻骨铭心的存在,虽然,这张脸很陌生。
“司空之政,终于司空。”
沈碧空轻笑着吐出八个字,这个赌,他赢定了,因为,他走出天绝谷,就是为了把他留给赵昊的一切,全都亲手拿回来,一丝一毫,都不会留下,包括那些他曾经推行过的政令律策。
“不可能!”
岑焉想也没想,又一巴掌拍在大腿,发出了好大一声响,沈碧空听了,嘴角微抽,忍不住替他疼。
“顾公子,你太年轻了,根本就看不懂司空之政的意义,司空虽死,但他的政令律策强国富民,世间有识之士,会继承他的遗志,付赤川就是最好的继承者,秦国一旦统一天下,这些政令律策就会推行到世间每个角落,千秋百载,不绝不灭。”
话不投机半句多,岑焉一通话说得又快又高,说完就又一拂袖,大喝道:“今日败兴,靠岸。”
沈碧空揉了揉额角,对着罗峰点点头,于是小舟很快就靠向了岸边,岑焉稽稽手,保持了文士的风度,道了一句“告辞”,方才跳上岸,头也不回的离去。
他走得又快又急,沈碧空只看到他宽大的袖袍被风鼓起,整个人莫名的膨大了两圈,像一只怎么飞都飞不起来的胖鸭子,一时间,不由得揉腹笑得伏倒在小舟上。
十余年后,故人相逢,竟是比当年……有趣多了。
被曾经的对手肯定了,沈碧空的心情,莫名的变好了,回到宅子后,在白玦的服侍下,竟是多用了小半碗饭,倒把白玦给惊到了,怕他撑得又像上回那样,不等沈碧空用完膳食,就把碗筷通通收走,死活不让他再多吃一口。
不吃就不吃吧,沈碧空也不贪嘴,就坐在院子里,晒着太阳,手里倒是不捧着书卷了,反而饶有兴致的看罗峰舞剑。罗峰的一身武功,家学源渊,很是不俗,以沈碧空的眼光来看,不论内力,只说剑法,可能稍弱于当年的赫连庭芳,但如果算上内力,恐怕赫连庭芳还要退一射之地,没办法,罗峰运气好,屠郎中灌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药,不但没要他的性命,反而因药性冲突而在不知不觉中打通了他的经脉,残留的药性化为内力,胜过普通人几十年的修炼之功。
这么说吧,内力比他浑厚的人,没他年富力强,比他年轻力壮的人,偏偏又没有他内力浑厚,招式再精绝,也要内力做底蕴,否则光是个花架子有什么用,所以剑招用不着太精妙,一力降十会才是至理。
因而罗峰舞剑,赏心悦目就谈不上了,可气势磅礴却是一定的,剑光扫过之处,自有剑气如虹,震撼人心。可把流星并那两个美婢给看得一愣一愣的,眼珠子瞪得老大,直乐得白玦在肚子里暗叫了好几声“土包子没见识”,却忘了自己头回看到罗峰舞剑时的呆样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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